封建统治阶级及其正统文人把婚姻当作扩大家族势力,谋取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因此,婚姻实际上成了一桩可耻的买卖。封建礼教极重视血统,婚姻必讲究“门当户对”,这种礼制也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形成顽固的观念,长期在我国封建社会流行,至今仍可看到这一观念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以前,婚姻上的门第观念就有明显的表现,贵族与庶族不通婚,贵族内部也只允许上下相差一级的联姻。魏晋南北朝时期,士庶之别极严。
士族为保持其尊严,平日犹避免与庶族往来,自更不肯与之通婚,社交的范围与婚配的范围都是限于同一阶级之内的……所以当时士族择偶对于男家女家的门第极为看重,而社会人士也以此来衡量某一氏族的门第,甚至政治上的选举亦以婚姻为考虑条件,与政治经历同样重要……若士族不自爱不自重,与庶族通婚,则必为士族所不齿,为清议所不容,不但婚配的本人,即其家属全体亦将丧失其固有的声誉与地位,甚至被排斥于士族之外……有时政府更为此制定法律,不许士庶通婚,在这种社会中,阶级内婚不仅为礼俗所支持,且为法律所支持,违者不仅遭受社会制裁,且受法律制裁……隋、唐以后门阀虽渐就消灭,但阶级内婚的积习仍余风犹存,一时牢不可破。旧族虽衰落,不复冠冕,仍以先世门第自矜,自为婚姻,深闭固拒。[13]
封建科举制度是封建统治阶级网罗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一些出身庶族的读书人可以通过这条路跻身于统治阶级,如果出身贫贱,但科举中选,即宣告“升值”——由平民而变成了权贵。因此,门第观念和功名观念对于缔结婚姻来说,实质上是一样的。贵族之所以不选取“白衣女婿”,也就是不与庶民通婚。我国古代戏曲对这种观念也进行了有力的抨击和否定。
门第观念的核心是保持贵族的地位,平民百姓不但没有这种观念,而且对这种贱视庶民的观念十分反感,要求打破这种不合理的限制,否定这种腐朽的观念。古代戏曲作家大多生活在民间,有的屈居社会底层,因此,其作品大多亦与庶民声息相通。在我国古代戏曲剧目中有大量的剧目对这一观念进行了抨击和否定。
戏曲剧目中自择佳偶者大多也是背弃门第观念的,相府小姐、官宦千金偏偏爱上穷秀才。秀才本打算进京赶考,可是与多情的小姐一见钟情,立即将功名置之脑后。男女双方都把纯真的爱情看得很重——它远比门第、功名重要,甚至比生命都还宝贵,为它去死也毫不后悔。不但人间如此,天上的仙女,海里的龙女也完全不顾“身份”,偏偏爱上出身低微的穷书生和卖身为奴的农民。在古代戏曲中,那些固守“门当户对”观念的封建家长大多是面目可憎的反面人物,具有正面素质的女主人公一般都对出身低微的穷秀才怀有特别的好感,而对官宦人家的子弟心存厌恶。在她们眼里,这些人要么是灵魂肮脏的轻薄小人,要么是不学无术的酒囊饭袋。《娇红记》中的王娇娘听说父亲要把她许配给势焰熏天的帅家公子,尽管她并未见过,甚至还没有听说过帅家公子是何许人也,但她断定,此人不会是值得她去爱的人:“侯门富家子……料应是无智慧,多昧痴,这等腌臜气息。”这显然不是官宦人家的看法,而是劳动人民的立场和情感的体现。
另有一类剧目写官宦人家的子弟抛弃门第观念,与社会底层的流浪女艺人相爱,不但抛弃科举功名,甚至不惜与官宦家庭彻底决裂,表现出对门第观念的厌恶。这类剧目中的官宦子弟是品格高尚、机智聪明的,只有他们的家长——死抱住封建家谱不放的老顽固才是丑恶的,愚蠢可笑的。显而易见,这些行为不只是对封建礼教的背叛,同时也与封建社会不许士庶通婚的律条构成了尖锐冲突。
从以上所列举的剧目中,我们可以看出,古代戏曲观察和表现社会生活大多是从民间立场出发的,大多数剧目所传达的思想、情感是属于平民百姓的。但需要指出的是,这虽然是古代戏曲之“大势”,但并非古代戏曲之全部。古代戏曲中不乏维护、宣扬封建礼教的剧目,有些剧目所传达的思想、感情与平民百姓的思想、感情是有距离的。例如,在描写婚姻家庭生活的明传奇中,醉心于一夫双美、甚至是一夫多美的剧目并不少见,有的把反对丈夫纳妾的女性刻画成面目可憎的“妒妇”“悍妇”,这与元无名氏杂剧《风雨像生货郎旦》所表现的“一碗饭二匙难并”——丈夫纳妾祸患无穷,在立场、思想、情感上均有明显距离。
【注释】
[1]《孝经·广要道章第十二》,黄得时注译:《孝经今注今译》,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72年版,第23页。
[2]〔清〕王先谦著:《荀子集解》卷十,《诸子集成》二,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86-187页。
[3]〔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上,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六,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84页。下引《礼记》文字皆据此版本。(www.daowen.com)
[4]〔魏〕王弼注,〔唐〕孔颖达疏:《周易正义》,卷第九,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6-337页。
[5]〔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上,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44-345页。
[6]〔汉〕赵歧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十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64页。引用时笔者删去了标题上的“章句”二字,下引《孟子》文字皆据此版本。
[7]〔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礼记正义》上、《礼记正义》中,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标点本)本六,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1、836-837页。
[8]〔明〕汤显祖著,徐朔方、杨笑梅校注:《牡丹亭》,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5页。下引此剧文字皆据此版本。
[9]〔明〕汤显祖著:《牡丹亭·题词》,〔明〕汤显祖著,徐朔方、杨笑梅校注《牡丹亭》,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题词》第1页。
[10]〔元〕白仁甫著:《裴少俊墙头马上》第一折,王季思主编《全元戏曲》第一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519页。
[11]《同窗记》一名《英台记》《还魂记》,明朱少斋作,只有《山伯访友》《英台自叹》《英台相别回家》等零出传世,湘剧、徽调、白字戏均有《同窗记》,这些剧作的基本剧情与《梁山伯与祝英台》大体相同。近代以来,许多剧种均搬演过梁祝故事,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影响较大,曾拍摄成影片公演。
[12]〔元〕施惠著:《幽闺记》第二十五出《抱恙离鸾》,黄竹三、冯俊杰主编《六十种曲评注》第六册,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55页。
[13]瞿同祖著:《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66-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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