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礼教可谓我国封建社会的命脉,它不但是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而且也是日常生活中每个人的行为准则和封建制度赖以存在的精神支柱。没有封建礼教也就没有我国的封建社会。《孝经》引述孔子之言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1]《荀子·议兵》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2]《礼记·仲尼燕居》把礼之废的严重后果说得非常透彻,从反面说明,国君不能废礼而治,人民不能废礼而生。其言曰:
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伥伥乎其何之?譬如终夜有求于幽室之中,非烛何见?若无礼,则手足无所错,耳目无所加,进退揖让无所制。是故以之居处,长幼失其别,闺门三族失其和,朝廷官爵失其序,田猎戎事失其策,军旅武功失其制,宫室失其度,量鼎失其象,味失其时,乐失其节,车失其式,鬼神失其飨,丧纪失其哀,辨说夫其党,官失其体,政事失其施,加于身而错于前,凡众之动失其宜。如此,则无以祖洽于众也。[3]
礼教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其内容极其庞杂,这里难以尽言,只能就其主要方面略作勾画、分析。什么是礼教文化的主要方面?《礼记·昏义》说:“昏礼者,礼之本也。”为什么决定夫妇关系的婚礼是礼的根本之所在呢?《礼记·昏义》曰:“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也就是说,夫妇关系是人伦关系的基础。《易传·序卦》也有类似认识:“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4]夫妇关系的确立意味着家庭的诞生,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我国封建社会实行以家族为核心的宗法制,家是国的缩影,国是家的扩充。夫妇关系和谐牢固,家庭关系就有了保障;家庭关系和谐牢固,国家就太平无事。反之,夫妇关系破裂,则会危及父子、君臣关系,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www.daowen.com)
婚姻的目的在于续香火,兴宗族。《礼记·昏义》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婚姻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家族行为,是以家族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因此,婚姻当事人只是为家族利益而履行必须履行的义务。封建家族之中家长是主宰,婚姻的目的既然是宗族的延续和祖先祭祀的递传,那么,婚姻的缔结就应该由家族之主宰——二姓之家长来完成。父母可以命令子女与他们所选择的任何一个对象结婚,媒妁不是婚姻当事人的代表,而是双方家长的代表。违背父母之命,自主结合的婚姻是不合法的,不能成立的。早在春秋时代,我国缔结婚姻就必须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5]孟子多次强调缔结婚姻须由父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主结合,则为大逆不道。《孟子·滕文公下》曰:“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6]《孟子·告子下》曰:“色(指娶妻——引者注)与礼孰重?曰:礼重……亲迎,则不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孟子曰……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封建礼教对人的束缚在婚姻问题上得到了最突出的反映,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的反礼教斗争也表现得最为激烈。我国古代戏曲对这一领域的冲突和斗争作了相当生动的艺术反映。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