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人寻味的是,就在瓜里尼呼唤“悲喜混杂剧”的同时,我国明代杭州剧作家卓人月却发出了对创造悲剧美的热切呼唤。[20]卓人月大约和叔本华、王国维差不多,都属于“皱着眉头看生活”的一派,颇有些悲观厌世情绪。他认为人生的本质就是痛苦,文学艺术应该表达这种生存体验和情感,只有表达了这种生存体验和情感的作品才是有价值的,真实的,感人的。卓人月在评点徐士俊的杂剧《春波影》时写道:“文章不令人愁,不令人恨,不令人死,非文也!”在卓人月看来,人生中的悲苦远远多于欢乐,而且欢乐必然在悲苦之前,欢乐是短暂的,悲苦则是长久的。因此,他认为《会真记》中的悲剧结局比《崔莺莺待月西厢记》中的团圆结局更符合生活的实际,因而也更能打动人。他很不满意戏曲始之于悲、结之以喜的结构模式。出于这种认识,他特地编写了一部名为《新西厢》的剧作,[21]以实践其文章“令人愁,令人恨,令人死”的主张。《新西厢》之“新”,大概主要在于改崔张团圆为离异结局。卓人月在他自己为《新西厢》所写的序中,指出了古代戏曲审美形态的缺失,同时也从一个侧面描绘出古代戏曲审美形态的优长,其言曰:
天下欢之日短而悲之日长,生之日短而死之日长,此定局也;且也欢必居悲前,死必在生后。今演剧者,必始于穷愁泣别,而终于团圞宴笑。似乎悲极得欢,而欢后更无悲也;死中得生,而生后更无死也。岂不大谬耶!夫剧以风世,风莫大乎使人超然于悲欢而泊然于生死。生与欢,天之所以鸩人也;悲与死,天之所以玉人也。第如世之所演,当悲而犹不忘欢,处死而犹不忘生,是悲与死亦不足以玉人矣,又何风焉?又何风焉?崔莺莺之事以悲终,霍小玉之事以死终。小说中如此者不可胜计,乃何以王实甫、汤若士之慧业而犹不能脱传奇之窠臼耶?余读其传而慨然动世外之想,读其剧而靡焉兴俗内之怀,其为风与否,可知也。[22]
卓人月指出了我国古代戏曲审美形态的主要类型:“始于穷愁泣别,终于团圞宴笑。”这种戏剧审美形态与瓜里尼所渴望的“悲、喜混杂剧”有相似之处,它将悲与喜、离与合、困与亨等相反的因素糅合在同一作品之中,泄其过而济其不及——克服单一、过火的毛病,造成一种悲欢沓见、离合环生的“中和”之美。但这种戏剧美的形态又与瓜里尼的“悲、喜混杂剧”不完全相同。瓜里尼的悲喜混杂剧只是要求突破悲剧与喜剧的严格界限,将两种分离、对立的成分糅合在同一作品之中,但不一定要求“结之以喜”——始于悲者终于欢,始于离者终于合,始于困者终于亨。我国戏曲则除了混杂悲、喜之外,还追求“团圆之趣”。从卓人月的声音中我们完全可以发现古代戏曲审美形态的缺失:缺少直面人生的苦难与死亡,旨在让人愁,让人恨,让人悲,让人警醒的悲剧——它一悲到底,或者像《会真记》中的崔莺莺的爱情那样“以悲终”,或者像《霍小玉传》中的霍小玉那样“以死终”。这一“缺失”恰好在西方戏剧中得到了补偿。“一悲到底”——以死亡和毁灭作结正是西方古代戏剧审美形态之优长。(www.daowen.com)
卓人月对古代戏曲审美形态的优长与缺失的描绘说明:用悲剧与喜剧这对范畴来分析、审视古代戏曲是必要的,有益的,但这对范畴是对西方戏剧审美形态的理论概括,对于认识中国古代戏曲的审美形态虽然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但它毕竟不能完全包容中国古代戏曲审美形态的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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