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家建设的关键:效能政府与法治政府的融合

国家建设的关键:效能政府与法治政府的融合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而,效能政府建设蕴含于法治政府建设之中。历次行政机构的改革,无不体现了国家对于行政机关效能的关注,无不是效能政府的建设过程。因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国行政机构改革,这同时是效能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其三,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实现服务效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这是效能政府建设的过程。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本质就在于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利益的实现。

国家建设的关键:效能政府与法治政府的融合

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主要路径和要求,其主要衡量标准为:行政机构的设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按照岗位设置要求进行,人员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行政职权的获得、使用是否合法,行政行为违法是否进行追责。[95]而当其内部设置合法,行政权力运行适当时,行政行为的效能也随之展现。因而,效能政府建设蕴含于法治政府建设之中。

其一,法治政府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这同样是建设效能政府的要求。为构建法治政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棋手”,近年来共取消和调整了上千项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清理了人们申请行政许可的繁琐程序,不仅提高了政府的工作效率而且方便了当事人,增加了当事人行政许可权益获得的可能性。此外,我国近年来积极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疏导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能力明显增强。[96]因而,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职能得到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并取得新进展。压减政府自由裁量权,逐步完善经济调解、市场监管职能,这是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活力。这些举措的实施过程同时也是建设效能政府的过程。

其二,法治政府要求政府机构组织结构逐步优化,这同样是建设效能政府的要求。随着社会民主政治的深入建设,我国政府的职能正在积极转变,行政体制也在不断改革。[97]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进行了多次行政机构改革。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主体,是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的主体,在我国国计民生发展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国的大力推行,决定了行政机构改革的必要性。2018年,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而代之以自然资源部;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历次行政机构的改革,无不体现了国家对于行政机关效能的关注,无不是效能政府的建设过程。如2003年改革,目标明确,即为了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2008年改革则更是将提高效率,为百姓和民生服务作为改革总指导。行政机构体制的改革不仅促进了国家治理的规范化,完善了政府的管理职能,同时也提高了政府行政的效率与机能,并且体现了对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足够关注。因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国行政机构改革,这同时是效能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义。(www.daowen.com)

其三,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实现服务效能,提高政府办事效率,这是效能政府建设的过程。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本质就在于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利益的实现。行政效能对于人民利益的保护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效能是办事的效率和工作的能力,效率、效果、效益是效能的衡量标准。行政效能则是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效率、效果、效益。行政效能的高低决定发展环境的优劣,影响到党和政府执政意图是否贯彻,影响到群众的利益是否能够得到维护和实现。因而,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实现效能的提升,实现效能政府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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