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责任追究制度与行政问责

责任追究制度与行政问责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有失职、失责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等。行政问责制是指上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的行政负责人或者该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秩序和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利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与行政问责

责任政府的出现是现代民主发展的结果[4],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无责任政府状态[5],帝王作为国家管理者,拥有至高无上的特权,无须对其决策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各级官吏的权力直接来源于帝王权力的赋予,因而其也无须承担相应责任。然而随着民主法治思想的不断发展,人民与政府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政府作为接受人民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机构,在享有人民赋予权力的同时必然要做到的就是对人民负责,没有责任,政府权力的运作将缺乏监督,民权的行使将得不到保障,法治政府将无法真正地建立。对人民负责意味着及时响应社会和人民的合理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如有失职、失责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等。[6]关于责任政府的内涵,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科领域均有不同的见解,总结来看,大致包括四项基本制度: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以及限时办结制。

(一)行政问责制

建立行政问责制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关键。行政问责制是指上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的行政负责人或者该级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秩序和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利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7]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意识到“党和国家的各级机关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无人负责”。[8]2003年“非典疫情爆发后,我国第一次启动了“行政问责程序”,此后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问责的规范性文件,2008年3月《国务院工作规则》提出“国务院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这是行政问责制第一次被写入《国务院工作规则》。

(二)首问责任制

制度推进的关键就是要保证制度落地,首问责任制就是保证责任政府制度落地的具体措施,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在以前是诸多政府机关的顽症,而首问责任制就是针对人们对行政机关内部办理程序和职能分配不清楚的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工作制度。该制度规定群众来访时,首问责任人为群众当时询问的在岗工作人员,要求该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其是否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都要给群众一个充分满意的答复。若手续完备,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及要求。对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也应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如果首问责任人未履行相应的首问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www.daowen.com)

(三)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由于具有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可操作性强以及收效明显等诸多优势,而成为现代国家、地区和组织普遍采用的一种服务机制。[9]当前我国政府正处于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重要时期,引入并推行服务承诺制,不仅可以使政府服务水平得以提升,而且也能保证政府的服务职责更好地履行,因而推进服务承诺制是建立责任政府的重要一环。具体而言,服务承诺制是指机关特别是一些窗口单位,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承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一般而言服务承诺的要求是: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受冷落;不让工作事项积压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发生;不让工作机密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出现;不让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不让机关形象受损;不让群众利益被侵害,等等。[10]服务承诺制给行政相对人创造信赖的基础,因此,行政组织也应当对此加以保护,以凸显服务型政府的价值本位。

(四)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其要求服务对象在行政机关办理即办事项时,在服务对象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应当即时予以办结。对即时办结事项,应即时对服务对象申请材料、有关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和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给予受理,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申请材料、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结,如情况特殊确需延时办结的,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结的理由和具体时间,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11]责任政府制不仅仅要求政府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要求,更重要的是要求政府迅速、有效、及时地作出回应,“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限时办结制,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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