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生命史与传记中的叙述者与主体的关系

生命史与传记中的叙述者与主体的关系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此女性主义理论认为相互尊重、信任、可发展的关系是研究姿态的基础。不同之处在于,生命史中叙述者同研究主体的关系并不明显,而在传记中则可以得到更多检验。性别因素常引发传记式作品的困境,即叙述者如何处理同研究主体的亲疏关系问题,以及叙述者如何解读和揭示这一关系中所隐藏的权力。女性主义传记者作为叙述者与研究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能更为明显地表现在文本中。

生命史与传记中的叙述者与主体的关系

生命史的研究方法,最早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博厄斯学派的民族志实践。该方法从土著部落或文化群体中生活着人们那里收集叙述性的资料作为他们正在消失的生活方式的见证。因此,这种方式成为通过个体生活故事来反映文化生活的途径。民族志被批评为文化建构的研究者的表述,而非文化建构的对象的自我表述。这种分歧来源于对美洲土著文化的描述常被作为作者想象功能的创造,而不是表现一种原初的文化形貌本身,因而人类学家们才开始使用生命史的方法来描述土著文化。当时,人类学同心理学的结合也使一些学者从现象学解释学的方法上,借用生命史途径来提升对文化和生活的解释力。这种透过文字表达生命历程的书写形式,强调个人在所处社会情境脉络中的主观经验与知觉,它同时也重视脉络性与历史性,属于传记研究的一个分类。可以说它着重于生命的始终或生命某一段特定的历程中,个体之于整个生命事件的链接中所知觉到的主观感受为何以及这些事件序列是如何影响个体的价值、生活、行为等方面。从研究对象生命故事数据中彰显个体的独特性,同时也能反映个体所处之社会情境与价值观。在生命史的研究中可能只有一个主要受访人,有别于通常的民族志访谈中出现多位受访人的现象,目的在于研究时间性过程中模式的变迁。这种文体同传记、自传一样是以叙述为主要风格的,因为经典民族志的男性气质传统,女性经验的叙述很难找到平台和被听到,所以这种讲述生命故事的方法也因而具备了互为主体性的特点而成为女性人类学者所常用的文体类型。

然而,生命史同叙述之间却存在差异,斯巴克(Andrew Sparkes)认为差异主要体现在故事使用的方法上:“生命史常将故事作为表面价值,并将它们同内容分开,只是做大概的解释。而叙述则聚焦在故事在被讲述得时候如何形成、被文化所建构,并在面对面的互动中如何处理讲述。”[43]可以看出,叙述注重如何讲述故事,特别是表达故事的方法如讨论、修辞等,而生命史则是出于某种主要观点而呈现一段历史,生命史中的故事是个人情境化了的。呈现生命史故事的方法有多种,包括研究者以旁观者视角进入,而不完全是个人化的叙述。生命史需要将叙述和解释结合在更广泛的,包含个人、历史、社会、制度、政治等因素的情境中。生命史不只是个人化的,而是将个人化融入情境意义里。因此,很多关于生命史的伦理问题会引发讨论,比如在叙述中,研究者如何建立同受访人之间的关系?受访人的声音被研究者如何进行加工?在研究过程中自我将如何展示给他者?对此女性主义理论认为相互尊重、信任、可发展的关系是研究姿态的基础。因此,生命史与女性主义人类学所提倡的关注女性日常经验的研究方法在理念上达成共识,生命史的研究正是将记录女性生活历程作为经验研究方式。以女性个体同社会的关系来实现女性主义人类学关于“女性为中心”(womencentered)或“去女性中心”的目的,并且通过性别地位在女性日常生活中的体现来探讨主体性与女性身份的关联。

这种方法不完全同自传体的第一人称叙述或传记、经典民族志的第三人称叙述一致,它还包含了一种第二人称视角,即研究者作为叙述者与受访人之间的面对面的交流互动。这个第二人称代表了研究者的主体性。虽然在生命史文本中读者不会发现研究者的在场,研究者的声音不会直接被读者听到,但他/她却作为参与观察者、采访者具体存在于田野场中。研究者隐藏于文本背后的声音实际上控制着双方间的主体间性,使对象的讲述成为一种合法有效的方法论。因此,生命史不完全是不被叙述者所塑造的主体(subject)的自我表述,而是受社会科学的传统所影响。研究者对生命史有主导的权威,作为叙述者(narrator)掌握了这种话语权,因而叙述者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样受到性别、种族以及关系的影响。虽然生命史研究有着以男性生活为主的传统,在早期女性生活在这一领域为缺席状态,但早在帕森斯在随同博厄斯等人在祖尼进行田野调查后所编辑的《美洲印第安人生活》(1925)一书中,已经开始使用收集土著女性生活故事作为传记式研究的方式进行写作。[44]这种女性研究者针对女性对象的研究,弥补了对观察女性日常生活经验信息的不足。

《美好的小屋:一个吸毒少女的自传》(Hellen Hughes,1961)讲述了20世纪50年代在芝加哥生活的女孩简尼特的一生。故事开始于她第一人称的叙述,讲述了自己混乱的家庭背景和不幸的童年生活,按照时间发展的顺序引到自己如何走上吸毒的道路。这部作品是一部政治性色彩强烈的生命史,从简尼特的个人叙述中反映出一些社会团体的隐秘力量。[45]然而在通篇叙述中,主人公的声音具有绝对权威,她甚至希望自己署名,通过这部书的出版来改善生活,或者说她希望这部作品可以成为她对自我生活有能力掌控的证明。[46]不同于一般男性生命史的作品中主人公同叙述者(narrator)的权威常一同呈现的传统,叙述者的声音在这部书中显得不重要,而是作为研究主体的身份提供给简尼特表述自我经验、感情以及反思的权力。然而这部作品最终没有如她所期望,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的生命史之父克利福德·肖拒绝了这一提议,而这一权威代表了生命史男性传统的干涉。

这类叙述形式同样也可以在传记体写作中找到,主人公作为代表人物强调一种个体的声音的力量。不同之处在于,生命史中叙述者同研究主体的关系并不明显,而在传记中则可以得到更多检验。传记中叙述者可以对研究主体声音进行回应,或直接同读者讲述。根据克利福德(1970)对传记作者兼具两重主体性的观点,传记作者在这里同时身兼叙述者与研究者的身份,而传记则是研究主体个性与传记者之间关系的产物。性别因素常引发传记式作品的困境,即叙述者如何处理同研究主体的亲疏关系问题,以及叙述者如何解读和揭示这一关系中所隐藏的权力。男性传统通常否定情感的表露,认为这样会混淆传记与自传的区别。[47]为了发掘真实,作者必须决定如何揭示或掩饰同研究主体间的关系,而这一特点赋予了作者更多的权力和责任。女性主义传记者作为叙述者与研究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能更为明显地表现在文本中。女性主义研究途径的客观性,即要求赋予研究主体更多的言说权利,隐去自己作为叙述者的痕迹。然而,对于进行过田野调查工作的女性主义民族志作者来说,田野工作本身也成为自我经验的一部分,从而在他们的传记式作品中,也会折射部分的自我经验。像在田野工作中一样,书写民族志的过程和创造的文本形式都融入了研究者(也是叙述者)自我的兴趣和经验。

哈斯特拉普(Kristen Hastrup,1995)认为,在民族志写作中不可避免加入作者传记式的因素,民族志作者的在场成为文本表述的先决条件,她自身传记经验成为创造民族志表述的重要部分,从而将民族志材料与自我结合在一起。人类学研究的互为主体性在她看来则是民族志作者的被展现以及被分析:“我无法将自我同Kristen这个身份分离开来,她不是其他人,她以一种原初的方法还原了我的个人传记,既不是我,同时也不是非我。我不是被表述,而是被展现在这一过程中。”[48]她的“展演”(performance)正是存在于自传叙述与民族志之间的关联。即使充满争议,却无法将二者完全分离。传记书写似乎很难脱离科学实证与情感性文学化的文本之间的分歧的困绕。女性主义民族志传记文本对作者的定位不只是叙述者,他们同时也将自我以及自我同主体的关系展现给读者。(www.daowen.com)

马尔库斯(Julie Marcus)将自己白人女性人类学家的身份作为她进行澳洲土著女性生活研究的一个支点,既是参与探险土著活动的人类学家,又是同土著女性互动的女性个体。她在文本中有一部分关于20世纪30年代曾探访过该地区的另一位女性人类学家奥利芙·平科(Olive Pink)的传记性介绍,作为对比自己的研究的参照:

像平科一样,我来这里试图将澳洲土著人的生活从白人视角的偏见中脱离出来,并将此视为减少他们受到压迫的一项先决条件。然而又同她不一样的是,我用描述她所谓“文化冲突”的新的语言方式来处理存在于他者日常生活和文化中的控制关系。最近的民族志中的文学性转向以及女性主义批评,开始重视分析在有关他者文化的文本建构中的自我位置。因此我可以从我的位置、声音或沉默来以不同的方式处理过去的概念。这一新的语言允许我用新的解读方式来阅读奥利芙·平科。她的声音被抹去了,因为她把自己的作品作为科学人类学范式的生产,而没有表明自己个人化的反种族主义政治观点。她这一古怪的行为是出于研究者自身主体性被质疑的生产范式时代,自己的作品会被质疑为政治的或福利性的,而非人类学民族志。如今,20世纪30年代被建构的平科可以得到解构了,更重要的是现在的理论发展给予了她之前被否定的在场的权力。她的声音可以被听到。这里涉及的一个问题是人类学家如何在政治权力无处不在的情况下处理声音和倾听。[49]

马尔库斯总结平科的遭遇归结于人类学家在写作过程中涉及的自我角色定位问题。因为进行信息解释和安排文本结构都需要人类学家的干预,这是民族志作者作为文本生产与分析者所必须的行为。她在分析平科时加入了自己的政治观点的理解。在随后写到对澳洲土著女性蒙哥马利(Louisa Montgomery)进行传记式的研究时,则给予了主体自我叙述的空间。谈到处理自己与她之间的关系时,她表示自己不能像肖斯塔克(Marjorie Shostak,1981)和尼萨一般很快进入和谐的友谊,因为蒙哥马利有着多年同人类学家打交道的经历可以应付自如,甚至知道人类学家所要询问的问题旨意所在,所以她不得不采用倾听的方式而放弃了访谈的预设问题。直到在一次一起喝酒之后,蒙哥马利表达了自己平日面对人类学访谈时所掩饰的情绪:“她们说不能理解我们怎么可以忍受这种生活。但是我们喜欢这样,这是我们土著人的方式。我不喜欢来这里的那些女人,社会工作者们这样说,她们根本不理解。”这里揭示了一个问题,传统民族志中人类学家在进行科学客观性的研究时存在悖论,既不能将研究者自我经验和理解投入分析,也不能完全让对象的声音呈现,这样的作品并不能让研究对象接受和认同。因而,人类学家作为中介来解读传记作品中的主体经验,让主体的声音被呈现,正是性别与种族在政治影响下的联盟,也成为民族志传记文本写作的创新之处。

女性主义民族志的生命史和传记文本形式都共同提出对重新定义传统民族志文本中叙述者/主体关系的思考。传统的生命史研究在强调科学性的主导权力的同时还会承认主体性的价值。当研究者对自己科学家身份所具有的距离感产生怀疑态度时,关于叙述者、研究主体和文本的关系就形成了新的格局。即使在生命史中,作为叙述者的作者是出于隐蔽的位置,但仍然可以反映出同研究主体关系的亲密性。在实验性的生命史文本中,叙述者第二人称的声音时常会出现在文本中,揭示研究者自我的主体性。这种权力结构的变化赋予了更多主体展现的空间。肖斯塔克的《尼萨》同比哈的《艾斯潘拉泽》都属于通过研究主体的生命史故事来反映社会中多方力量的民族志文本,但都出现了叙述者与研究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对话,甚至是叙述者的情感表述。这种表述方法虽然模糊了文本类型的边界,但却在文本中展现了双重主体权威性,甚至读者可以听到研究主体对叙述者的解读的质疑。特别是女性主义方法论和对性别分析的理念丰富了生命史的表述方式,在文本中反映了叙述者的主体意识和情境性。而传记体文本则给予叙述者更多的空间进行解释,提供了更多互为主体性的实践。女性主义民族志传记者更为主动地揭示和表述女性经验,特别是在女性自传体写作中不能更多被发现的信息,在传记中经由对话可以得到探讨。传记体的形式和结构表现了女性之间日常性、情感性的关联,在书写“她”者的时需要对话、平等的关系和相互理解。同时,也为读者提供了参与叙述者与主体关系的机会。[50]在建立跨文化与跨时间性的女性同女性关系的同时,也建立了女性作为共同体或想象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y)的公共空间。将研究者去神秘化,转向同受访人平等的关系,研究者通过反思转化成叙述者,改变了传统生命史/传记文本中一元论线性叙述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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