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弗雷德·舒茨在他的《社会世界的现象学》中提出有关“生活世界”中日常生活的知识问题,将主体作为广义的、受社会生活背景框架影响的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由他者或前人的解释组成的世界。因此人们存在的社会是由之前储存的经验和知识构成的,人们在理解世界时需要以此为参照。通过这些作为库存知识(stock of knowledge)的过去经验来理解当下。同时,人们也需要参照自己沉积在“生平经历情境”(biographical situation)中的主体性经验,这些经验不仅被所处的时间、空间或社会位置,还要被同其他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影响。[2]
童年经验所获得的体验使个人形成独特的心理事件和情感倾向。虽然最初的生活环境和人际遭遇形成的经历很短,却能在一个人一生中形成最基础的心理效应,在其之后的成长中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它具有主观性的建构作用,是主体对自身早期经历的心理感受的理解,在随后的时间里,主体的这种经验不断地进行着流变,可以说,这种早期的童年经验为个人今后的经验提供最基础、深层的资源。不同的早期经验,对于个体的感受有着特殊的作用力。这种经验包含着体验的成分,与情感相关,对意义的感知必然受到自己的出身、经历、兴趣、理想、性格等的综合塑造,而成为个人的独特的感受。
帕森斯的理论倾向同她的个人经历有很大的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对自身性别气质与己文化一些规则的疑惑促使她不断地去研读他者,对比自身,寻找一个答案。这一过程中交织着她对自己、美国社会、人类文化的关注和展望。从这个角度来看,她本身揭示了个人与知识是不可分的,不管是作为观察者与被观察事物、个人与公共空间、文本书写的理念还是感觉与认知。早期的女性主义情结一直贯穿在她之后的人类学研究中,从帕森斯的个人生活上来看,可以感觉到她身上浪漫主义式的人类学家气质,她追求个性的平等,相信文化可以塑造人格,这也正是贯穿她一生学术研究的中心主题。帕森斯早年女性主义社会学方向的理念同她的家庭培养及求学经历不可切分,这也直接影响到她在后来对西南土著印第安文化与南美印第安文化的宗教信仰研究。这些研究集中对神话与仪式进行分析时常常会“无意识”地关注女性访问对象的行为与言论并以此来探索当地社会结构的组成。可以说,她的学术生涯是人类学与女性主义社会学的完美结合。
帕森斯的早年曾致力于对“现代家庭中的女性地位的问题研究”[3],她的第一本著作《家庭》(1906)详细论述了此社会问题。彼时她是作为一名女性主义者出现,认为女性如果可以胜任妻子与母亲的角色就证明其在政治与社会中有同男子一样发展的能力。她把具有说服力的社会学论据代入女性主义动机,来解释现代女性处于从属地位的原因是早期文化中交织着敬畏与厌恶情绪的一系列女性生理问题的残留现象。[4]对性与社会性别的政治性思考是帕森斯这一时期的主要基调。这本书里,她表达了对民族志历来缺少女性声音的看法,这是因为大多数男性社会学家相信女性应该是内向的,他们很少会注意到这些都是因为女性在生活中被很多父权意识形态的东西所束缚。从这本书开始,帕森斯关注个人性格的表达方式如何受制于社会的习俗。此书却带给她恶誉,在《宗教式的贞节》中她用约翰·梅恩的假名在书中为受压迫的女性来辩护。这两本书均被她自己划定为民族学研究的范畴,可以看出她努力地实践与证明“民族学研究中女性可以将想要得到东西放到眼下来”的观点。在她的其他作品中,《老式女性》(1913b)、《恐惧和习俗》(1914a)、《社会自由》(1915)和《社会规则》(1916h),都把观察点落在个人人格对社会的影响上,讨论社会地位的影响力对于性别关系的建构。但在对人格的分析上,还没有给出详细定义,只是停留在整体性上而缺乏对人格的差异性进行分析。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帕森斯的早期生活即是在主流社会与个人人格的矛盾中的激进演绎,激发出如许充满个人价值对立社会阶级的论点,并在对性别身份的文化与心理学层面的研究上展现出敏锐的观察力。博厄斯这样评价:“帕森斯的早期工作是对约定俗成进行奋力的反抗,对我们现代生活方式的基础形式进行了纯知识性的批评。”[5]
可以说帕森斯叛逆的性格塑造了她的早期人生以及她该阶段研究的主要思想。出生于华尔街经纪人家庭的她,违背了母亲所希望的成为上流社会名媛的愿望,在青少年时代就表现出同维多利亚时代女性行为要求相悖的爱好,热衷于一切户外运动(虽然这与她的家庭培养有关,她的父亲每年带领全家在海边度过三个月的暑假)。运动锻炼使得她的性格更加活跃与激进,她对于传统女性与男性之间的关系模式不屑一顾,她认为,未婚男女在室内优雅的聊天不过是传统的体制对于他们之间隐藏着缔结婚姻可能性的一种表现。在就读于巴纳德学院时,与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联谊的生活使她接受到大量的女性主义思想启蒙,她开始相信性别角色是可以有弹性的,“男性”与“女性”不再是二分的属类的观念被帕森斯接受,成为帕森斯学术生涯终身的主题:思考人的无意识是否是行为的动机,原始社会与文明社会中的人们的行为有何不同,而女性的社会角色在这些不同的习俗禁忌仪式中是否是作为普遍现象存在?
在早期人类学史上,针对北美印第安部落文化的研究中几位杰出的女性学者相对较为集中的课题中,相比帕森斯对母系社会制度亲属关系及家庭的关注、鲁丝·昂德希尔对女性地位及性别角色的重视、格莱蒂斯·理查德在纳霍瓦宗教研究中倾向于描述女性受访人生活的特点,本尼迪克特却将研究视角不仅只局限于女性范围,而是在更宽泛的、综合的文化情境中来寻求平等与和谐的模式,通过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来思考性别平等的问题。这种与其他女性研究者略显差异的研究视角与她童年的经历密不可分,因为研究者如何思考自身的身份、在自己的研究中如何产生与之相关的问题意识都会影响到他在田野中如何“观察”。
曾对本尼迪克特作过深入研究的巴巴拉·巴宝克(Barbara Babock)同南希·帕瑞泽(Nancy J.Parezo)的观点为:“由一系列共鸣地情感描述出一个混乱的人格,通过人类学的研究寻找平和的努力。”[6]本尼迪克特的事业与人生似乎源自一个不幸的童年。讨论本尼迪克特的贡献应着眼于个人性格的研究上——她的腼腆、冷淡、忧郁,基本上这些性格特点都构成了她主要思想的基础。在她两岁的时候,父亲去世,出于好意的亲属将本尼迪克特带到父亲的棺木前,一边是父亲死后安静的容貌,一边是母亲失控的悲恸,这种伤感在她的印象中“仪式般地重复了一年又一年”[7],来自记忆中这两种对立情绪的对比,在本尼迪克特之后的文化分析中产生本能的影响,形成“对比鲜明的形象的习惯”。母亲为教师,带着她同妹妹经历数次搬家定居在水牛城,频繁地搬家以及自身患有重听疾病,使得本尼迪克特的性格内向并具有疏离感。不同于她的妹妹,本尼迪克特对于家务并不擅长,却喜欢同外祖父前往田野,而她的母亲也常常鼓励她阅读写作。所以,她把自己投入对诗歌、故事等属于自我想象的世界中。这些活动在她日后的一生中也成为她最重要地投射。在她创作的故事中,“女英雄”是她为自己“女性天性”定义的形象。
1905年,本尼迪克特进入瓦萨尔学院,开始女子学校的生活,形成了她日后研究经历中的情感基础。1909年毕业后,她前往欧洲进行了一年的学习,第一次拥有了跨文化的经验。之后在水牛城找到一份教职,与“老女人”一起工作的环境,分享她们的生活经验,使得本尼迪克特感到厌烦,同时也使得她意识到,作为一个女人,在社会上可以得到的资源与如何发挥自己的能力都受到了限制。在她日后文章里提到:“遭遇如此多的困难只是因为我是一个女人……很少有机会使得我们可以同男子一样的竞争。如果我们没有机会来充实与发挥我们的潜能——爱的力量,那为何我们没有生而为男子?”[8]在经过一系列对“新女性”形象的个人传记的书写后,本尼迪克特认为并不存在“新女性”的概念,不安感与追寻都是植根于女性天性中的特征。这多少与她婚后不育的影响有关,随后她把对孩子的热情与绝望转向了属于自己的野心,将情感投入在诗歌写作上,“世界需要我的视角”,此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她对世界贡献力量的想法体现在这些女性主义色彩的诗篇上,一如她童年时代对自己的期许——“女性主义运动需要女英雄”。这种源自童年时代思维的投射,类似一种移情作用。
本尼迪克特早期女性主义色彩思想与童年时代的心理缺失有关,作为一种对自己幼年家庭、疾病、早年婚姻不幸的补偿,本尼迪克特在对18世纪的英语作家玛丽·沃伦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进行传记写作时,将玛丽作为自己的超我,发掘身为女性的概念,她认为“玛丽的思想是丰富生活的过程”,她认为“女性主义不是依照逻辑而存在,而是出于最真切的欲望”。[9]因此她将研究重点放在关注与男性统治所对立的、具有成就的女性身上,视女性主义热情为当时成功的运动,并成为对性别内在缺失的一种精神补偿。在这个时期的本尼迪克特关注点只停留在研究对象的个人生活,而没有将事业扩展到考量社会结构对个人行为的塑造上。这在她日后的人类学研究中则表现为另一种方式。从本尼迪克特的个人历史与性格,不难看出她对于理解与书写反常人格以及正常与反常之间的相对论观点的努力。
赫斯顿(Zora Neal Hurston)作为博厄斯第一位黑人女性学生,也是首位黑人女性人类学家。拥有非洲裔美国人的身份使她具有对自身种族文化的强烈情感意识。她出生在一个黑人小镇,小时候的她性格活泼,对关于黑人民俗传统文化的故事非常感兴趣。童年时赫斯顿喜欢在一些杂货店来听聚集在那里的人们讲述民间传说,萌发了她对于自我身份中民族意识的自觉性。赫斯顿对母亲的去世的描写,体现出黑人传统的民俗事项,童年经验的影响也成为她日后致力于黑人民俗研究的重要因素:(www.daowen.com)
在赫斯顿母亲去世的床头,她答应嘱咐:在人死时,别把枕头拿走,不要用布把镜子和钟盖住。因为当地民俗习惯认为,人死得痛苦不是好兆头,因为死者的灵魂会扰乱活着的人,必须想办法减轻死者的痛苦。垫在死者下的枕头会延长死亡时间。要把镜子盖住,是因为镜子里如果有了尸体的映像,这个映像就会永远粘附在玻璃上。要把钟盖上,是因为钟如果在人死的最后一刻仍然在走动,死者的灵魂就会注视着钟的表面,钟就会彻底坏掉,而这些对于活着的人都是不吉利的。[10]
从此,她对黑人民俗文化产生了兴趣,这一主题也贯穿了她一生的学术研究。《骡子与男人》和《告诉我的马》是她主要的民族志作品,内容中大量黑人音乐、宗教信仰以及底层民众的生活的描写,除却与她本人的族裔身份相关,更多也来自她的生活痕迹的映照。她选择的田野场都在美国南方,在《骡子与男人》一书开篇中,她表示:
博厄斯教授问我要去哪里进行田野工作,我回答:“佛罗里达”并给出了主要原因,“佛罗里达是汇集了世界各地白人、以及西部、北部和南部各地黑人的地方。”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新人,所以需要选择一个我熟悉的地方。而第一站,就是伊顿维尔(Eatonville)我所成长的小镇。……那里的人不会因为我付钱而接受访谈,因为我对于他们来说是佐拉,一个邻居的女儿。而我赶回那里也是因为那个地方充满故事材料,却不会有伤害和危险。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记得那里有很多民俗传说,特别是在一些小杂货铺那里。从前我常去克拉克小铺,那里有很多人聚集谈论有趣地事,我可以想待多久就多久。[11]
同赫斯顿一样,很多少数族裔的女性人类学家也倾向于将自身的族裔性经验投射到对研究对象分析中。卡伯里(Phyllis Kaberry,1939)擅长于展现文化和环境如何塑造不同的有关女性气质的观念。尤其在传统对土著女性的认知上,她着力于反驳社会对土著女性的误解,即“普遍认为土著女性是纯粹的苦力,一生过着单调的生活并被自己的丈夫粗鲁的对待”,并认为土著女性也拥有“积极的社会人格,作为人类所与生俱来的一切需求欲望”。社会建构性别的观念,从她对土著女性的家园概念解读可以体现出来:“家园对土著女性来说不是多少财产问题,而是她视为等同于自身一样,因为她在这个界限之内生而有权。在她的爱国情结中,她已准备好坚持什么地方会有大量的鱼、芋头,而另外他处则没有。对白人女性而言,国家就是平原和山峦,在她们看来很难想象土著女性可以日复一日的寻找生活所需要的食物。”[12]卡伯里对土著女性的见解和感知来自她自身的种族意识,或许也同“二战”时期的社会情境有关。性别划分反映种族身份,同时性别划分也通过种族关系被反映。此时期的文本生产正逢“二战”后大萧条时期,有关种族问题的民族志则以这种“女性视角”来凸显种族关系。这是缘于女性主义者对各种研究报道中女性的边缘化现象提出的批评。虽然这一理论是由马克思主义政治学领域阐发,但却提供给女性人类学家对自己所研究女性对象进行分析时一条排除种族、阶级以及性取向等因素,仅从经验来理解性别身份的途径。
又如凯瑟琳·杜翰(Katherine Dunham)的《受难之岛》(1994),是以对田野工作的回忆录方式书写的、立场论代表的民族志。在她第一次田野调查三十年后重新思考那段经历:“我是第一个作为单身女性来到这里的,在加勒比肤色中在复杂的颜色分类里,黑白混血有时是不能被接受的……我倾向于不那么黑色的颜色来形容自己,但是同黑人一起在山丘或平原的时候生活很轻松。通过生活的意义,我感觉到黑人文化对自己而言从未如此清晰。”[13]杜翰在描述在海地研究黑人民俗的过程中,将自身的族裔背景同黑人文化结合从而获得认同感。“在家”和“在田野”的合一反映出在不同文化中做研究与如何建构一个泛非裔身份两者情况之间的复杂与苦难。
从这些女性人类学家的传记资料中可看出,人类学家的早期经验中所体现的某种情感,会直接影响到她们对生活的感受,溶解到个人人格中,进而影响到她们的民族志生产。即是说,生平经历对研究者具体的思维活动提供资料基础,而且对研究者以何方式进入田野、解读信息和进行文本生产,遵循怎样的思维方式都有影响。早期经验的独特性塑造了人类学家内心主体心理的独特性,并从知识认知方式上反映出来。研究者在选择研究主题时,会结合个人研究兴趣、理论倾向等因素。然而,这又回到现象学所提出的疑问,即知识是如何被建构的。阿德勒认为,知识社会学有两个研究项目:第一是研究社会环境以社会方式塑造并决定知识的具体历史形式;第二是研究一般知识的社会本质,目的是证明所有形式的知识都是由社会构造的。[14]在生活世界里,知识社会学的发展应当加入性别因素如何影响知识建构的思考。知识生产者的性别意识是有关知识的普遍性、特殊性讨论中较为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女性主义思想认为,女性的生活经验与男性的生活世界存在差异,建立在性别身份上的主体能动性也不同。因此,受到思想和行为影响的主体在知识建构上存在特殊性。人类学研究从未假设自我与个人是普适性的,在女性研究者群体之间,作为知识权威主体的自我也同样存在因背景经历差异而产生的不同的研究方式。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女性主义思想强调女性在了解女性时有比男性研究者更多的经验相近的优势,然而在影响研究者解读文化的生平经历等诸因素中,性别并非主要的一个影响因子。解读的不同取决于解读者的价值观以及意识形态的着重点,一个很明显地例子是中国学者李安宅对祖尼文化的观点,他认为本尼迪克特将祖尼人的宗教看作完全形式化的,缺乏个人感情色彩、小心、保守。而实际上他们的宗教活动中有高度的情感交流,不强烈流露情感也说明是一种情绪的压抑,外在表现与内在情感不一定一致。他也认为美国学者或许很难体会当地人由妇女做主的婚姻生活,虽然祖尼人是母系社会,但并不存在群婚制度,美国学者的角度是他们把婚姻仅仅局限于感情因素上。而中国人虽然也会对女人当家感到诧异,但是却会因为中国式婚姻中对宗族关系的看重而理解当地以母系共同体为基础的婚姻生活。因此,他同意克虏伯的观点,认为“祖尼族女人统治男人是不正确的,重要的是女人完全不受男人统治”。祖尼族的男人在妻子家族中的情况,同中国父系社会中妻子的情况一样,具有镜像的效应。[15]显然来自不同的民族背景使得李安宅与本尼迪克特在解读同一田野文化时也会产生不同的文化自觉性。本尼迪克特对祖尼的性别制度的解读或许是从女性主义角度出发的,但面对解读同一个事项,个人主体性权威是复杂多重的组合,包含了除性别因素之外的个人体验与记忆等内容。
对女性人类学家进行知识生产的主体能动性研究同样不能脱离开对其意识形态与惯习的分析。在这点上,女性同男性人类学家并无差异。不论在对传统认识论中公众的(public)还是私人的(domestic)领域的研究,女性学者的知识生产也具有和男性学者平等的解释有效性,而不仅仅是被标签化为片面的(parital)。根据乔多萝(Nancy Chodorow,1978)的心理分析观点,女性因为在婴儿时期同母亲的距离一直是亲密的,而不需要像弗洛伊德所认为的需要和母亲产生对立的否定性过程,因而女性日常生活世界中,存在着亲密性、集体性和主观性,而男性世界的特点则是个人主义、距离性和客观性。[16]女性生理同一性的基础虽然被后现代思想批评忽略了其内部的差异性,但在形成生活世界的概念时,却依然具有有效的性别差异性。史密斯(Dorothy Smith)批评现有的社会研究将男性经验作为意识形态标准的同时,也认为女性从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出发而得出的感受与现有的概念之间有断裂的意识。[17]即是说,女性经验世界同男性经验是不对等的。对女性人类学家来说,将与自身相关的事物或情感带入研究对象中,在早期女性民族志中就已经是较为明显的一个特点。或许如乔多萝所认为的,在绝大多数社会里,女性都是从关系的角度被界定的。女性研究者从特殊推及普遍的研究路径,正是女性主义思想所强调的日常性的经验研究中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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