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迪士尼: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楷模

迪士尼: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楷模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迪士尼一直被公认为是在全球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最强势、最成功的“楷模”。迪士尼公司十分重视对本公司所拥有的动漫形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及时进行版权或知识产权的注册。因此,迪士尼倾其全力要打赢这场官司,以维护米老鼠的可爱形象,确保米老鼠产业链不受负面影响。从此,以米老鼠为代表的价值链条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得到空前强化,这对我国目前对文化创意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迪士尼: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楷模

迪士尼一直被公认为是在全球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最强势、最成功的“楷模”。正是由于对公司所拥有的动漫品牌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迪士尼才能够源源不断地从动漫产品的版权中获取财富价值。

迪士尼公司十分重视对本公司所拥有的动漫形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及时进行版权或知识产权的注册。迪士尼每生产一部影片,不仅马上将影片中的全部形象和场景申请版权,还同步为市场看好的动画形象等申请音像制品、DVD、图书、主题公园造型、特许经营等一系列领域的版权。二是通过法律途径捍卫公司的版权,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以迪士尼对老鼠的版权保护为例。1929年,创始人沃尔特·迪士尼发现米老鼠特许经营能带来丰厚的商业利润,也看到很多产品上都印有米老鼠的头像,而厂家根本不交版税,于是他首先打通法律环节,使米老鼠的形象在所有领域都受到保护。在1930年,他正式推出迪士尼版的特许经营合同,这也是世界上第一份真正意义上的特许经营合同,凡是未签合同就使用米老鼠头像的公司,一律起诉。这样,迪士尼公司很快就肃清了美国特许经营市场,为后来白雪公主、小熊维尼等众多可爱的动画形象特许经营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如今这些动画形象的版权每年都能给迪士尼带来10亿美元以上的净利润,市场价值合计达几百亿美元。迪士尼公司对知识产权保护最经典的案例是与美国著名的讽刺漫画家丹·奥尼尔(Dan OíNeill)之间的版权之争。当年,美国著名的讽刺漫画家丹·奥尼尔因看不惯美国社会的公司化运作和唯利是图之风,创作了一本漫画,其中一个角色也是一只老鼠。当然,不是迪士尼那只名叫米奇、长着两只大耳朵的米老鼠,而且在故事中也只是一个小角色,连大配角都算不上。但迪士尼发现这本漫画后,马上起诉丹·奥尼尔漫画的出版公司侵犯版权,理由不是丹的老鼠与米老鼠画得过于相像,或个性接近,而是丹的老鼠作为一个讽刺角色,形象不好,与迪士尼创造的米老鼠形象大相径庭。米老鼠的可爱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丹·奥尼尔的讽刺版老鼠足以构成对米老鼠的“形象侵犯”。在盗版相当泛滥的美国,迪士尼当时有意通过此案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同时,在价值方面,米老鼠产业链当时已经为公司带来每年7.5亿美元的收入。因此,迪士尼倾其全力要打赢这场官司,以维护米老鼠的可爱形象,确保米老鼠产业链不受负面影响。由于这个案子不仅涉及商业利益,还关系到艺术家的创作范围,因此在美国广受关注,双方僵持不下,官司从20世纪60年代末一直打到70年代末,前后持续了10多年,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一个小法院打到美国最高法院。1979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漫画家丹·奥尼尔对迪士尼的经典卡通形象米老鼠构成了形象侵犯。丹·奥尼尔不仅要为自己和伙伴的蓄意创作支付19万美元的赔偿,还要入狱6个月。从此,以米老鼠为代表的价值链条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意识也得到空前强化,这对我国目前对文化创意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www.daowen.com)

每一部优秀的作品都是一次产业开发,正是娴熟的知识产权运营理念和运营模式,成就了迪士尼的辉煌,也引领着这艘庞大的传媒航母去挖掘下一座宝藏。如今,迪士尼通过一系列大规模投资与战略性并购,已经拥有出版社、杂志社、报社、广播电视电影院、网站、唱片公司、主题公园,业务覆盖全球近170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几乎所有的版权领域。拥有数以千计的动漫虚拟人物的迪士尼,通过对这些动漫人物的全产业链开发,赚取了丰厚的商业利润。每年仅靠米老鼠和小熊维尼这两个动漫形象的授权,迪士尼就能坐收84亿美元。随着迪士尼动漫明星阵营的不断壮大,版权经济为迪士尼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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