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发展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策略探索

发展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策略探索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应对互联网新媒体给文化产业带来的各种挑战,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根据互联网的新特点与文化产业的自身规律调整产业发展战略,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京东依靠“花钱”积累市场价值是一种表面现象,最根本的原因是京东拥有内在的发展能力,即一套成熟可靠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也就是说互联网更关注企业的内在能力,企业需要拥有正确的商业模式,然后再加上领先优势和市场资源。

发展互联网文化产业的策略探索

为了应对互联网新媒体给文化产业带来的各种挑战,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根据互联网的新特点与文化产业的自身规律调整产业发展战略,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具体而言,笔者认为互联网文化企业可以从以下九个方面应对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挑战。

第一,转变对文化产业的认知模式,由传统思维方式转变为互联网思维。传统思维方式的一些内容也是互联网时代所需要的,比如实事求是的精神,但我们要改变最根本的盈利思维——利润最大化。在传统产业中,公司都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就是赚钱的能力,但现在京东却在证明自己“花钱”的能力,通过“花钱”来占有市场规模、赢得市场地位。互联网文化企业的价值不在于当下的盈利,而在于企业的未来价值,企业在市场变动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才是最重要的。京东依靠“花钱”积累市场价值是一种表面现象,最根本的原因是京东拥有内在的发展能力,即一套成熟可靠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也就是说互联网更关注企业的内在能力,企业需要拥有正确的商业模式,然后再加上领先优势和市场资源(资本、用户等)。在互联网上做文化产业是一项综合的事业,如果企业不具备内在能力、领先优势和市场资源,那么企业就难以在互联网时代立足。

第二,在互联网时代,文化企业同样要重视自身的积累,积累对象包括品牌口碑、忠实用户等,特别要积累核心竞争力——内容资源。虽然互联网环境变化迅速,但我们在与时俱进的同时还要坚持一些根本性原则——回归积累核心竞争力的原点。比如内容对于文化企业而言就是核心竞争力,现在的互联网平台谁都可以做,但优质的内容资源并不是谁都能拥有,包括网络剧、游戏、网络文学在内的各种IP现在越来越被看重,在市场上供不应求,企业将来的核心竞争力不是平台,而是独有的内容资源,企业只有拥有自主IP资源,才能实现产业增值。因此,互联网文化企业不能被互联网平台所迷惑,要回归到对内容或品牌的重视上。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对内容做全新的积累,需要对产品进行延续性的开发。

第三,互联网文化企业可以从两种发展途径中选择其一:一种途径是规模化,另一种途径是个性化。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价值可以通过规模优势获得增长,也可以通过个性化获得增长。换句话说,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获得竞争力或者占有大规模的产品市场或者占有独家的产品资源,但规模化的途径只有少数大型企业才能做到,大多数中小型企业只能选择个性化发展方向。不同的企业基于自己的产品与市场打造了形式各样的发展战略,总结起来,应该有0.5%的互联网企业做规模化,99.5%的互联网企业做个性化,这是互联网文化企业最基本的两种发展战略。

第四,互联网文化企业必须建立完善恰当的商业模式。笔者认为最好的商业模式是“自己的平台+自己做一部分内容”,这类似于湖南卫视的“芒果TV”平台。主要做内容的企业需要打造自己的互联网平台,依靠优质内容提升平台的影响力,这样就可以把原先单一靠销售内容的收入转变为巨大的平台商业价值;主要做平台的企业需要制作自己的内容产品,依靠平台优势推广内容产品,同时增强平台的竞争力,如优酷、爱奇艺、搜狐等视频网站都在制作自己的网剧。

第五,互联网文化企业需要尽可能地延长产业链。围绕着互联网平台和某些优质的IP资源,互联网文化产业可以形成一个密集的产业网络:其产业链既可以纵向伸展,使上下游各个产业要素有机地连接为一体,又可以实现横向打通和协同,使各个辐射在周围的产业内在地沟通起来,实现内容资源重复开发的价值增值;[8]最终形成的全产业链,蕴含了无边界的产业增值空间。此外,互联网文化的产业链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可逆的,互联网文化企业可以把线上资源作为起点开发线下衍生品,也可以把线下实业作为起点搭建线上虚拟平台,销售互联网文化产品。总之,拓展产业链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商业模式的核心问题。(www.daowen.com)

第六,互联网文化公司要跟踪先进的技术,选择跨界的节点,做好市场的深化、细化与专业化,形成领先优势。互联网文化产业本质上是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产物,而科技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创新动力,因此,技术革新对于互联网文化产业尤为重要,只有不断更新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文化企业才能占有市场先机。但技术必须获得应用才能具有市场价值,互联网文化企业要结合文化资源与用户需求实现技术“落地”,然后通过合适的商业模式复制推广,由此获得领先优势。单纯的技术无法形成领先优势,技术必须与应用和模式相结合才能拥有领先优势。所以说,互联网文化产业不是一种高新技术产业,而是一种依靠技术的创意产业。

第七,互联网文化产业需要长期投入的企业家精神,不能有局限于短期利益的项目思维。企业需要考虑怎么实现价值最大化,这需要长远的战略思维,而不能用做项目的思维,即先布置好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再做具体的产品。在传统产业中,企业通过做产品来寻找商业模式,而在互联网时代,企业应该通过商业模式来选择产品。现在很多人还保有传统的项目思维——用三五年做项目的时间来做互联网文化,这肯定做不成功,因为互联网的回报周期长,要过较长时间才能有收益。所以,笔者认为投资人要用企业家的精神来做互联网文化,看重企业的长期价值最大化,为互联网文化企业保留充足的发展时间。

第八,打通线上互联网文化产业与线下传统文化产业,实现线上平台与线下体验相得益彰。互联网文化需要与线下文化相配合才能更具竞争力,传统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时代都变成了线下文化的部分,但线下文化产业需要改进。传统的展示形式已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现在要做高科技的娱乐产业,这需要利用互联网技术与互联网平台改进传统的展示形式,例如用主题公园的手法来做传统文化主要就是增加线下体验的功能。对照线上互联网文化,线下文化的体验功能是其独特之处,可以与线上平台相互配合,增加文化魅力。

第九,在互联网时代,企业要树立合作联盟的战略思维。在互联网上发展的文化企业出现了变化,而这个变化意味着互联网文化企业越大,资源越多,发展速度就越快,它将形成一个巨大的联盟。合作关系正成为文化企业之间的主要选择。整个文化产业将呈现为集团化、舰队化的企业聚集形态,在市场变动、技术更新、资本重组如此频繁的情况下,文化企业必须形成企业联盟才能生存下去,用合作关系替代竞争关系,企业都更加关注资源的互补性与共同开发,大企业对小企业也不是采取竞争压倒的方法,而是通过投资、并购、收购来进行全面的合作。例如,阿里巴巴影视领域既投资了光线传媒,又投资了华谊兄弟,而华谊兄弟既与腾讯合作又与阿里巴巴合作。很多企业根据优势互补的需要形成了一种“企业联盟”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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