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有几个比较重要的文件,标志着媒体政策的变化。一是1983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批转广播电视部党组〈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汇报提纲〉的通知》,确定了“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事业建设体制,形成了行政区域化的广播电视发展格局,报刊、图书出版发行等也相应地进行了条块分割式的规划与建设。二是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以及1997年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的方案》和《关于县(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合并的意见》。这三个文件提出了“三台合一、局台合一”的广播电视机构合并模式,但只限于在同一个县(市)内将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有线电视台合并为一个实体——广播电视台,在此基础上再将县(市)广播电视局与广播电视台合并。三是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四级变两级”的广播电视改革体制,即在三台合一的基础上,推进省、地(市)级无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的合并。同时提出组建省级广播电视集团。
在报刊方面,大力开展清理整顿,重点是治散治乱,并提出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报刊。其中重要文件有,1983年中宣部的《关于清理整顿报纸的通知》,198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转发中宣部的《关于整顿内容不健康报刊的请示》,1987年中共中央的《关于坚决、妥善地做好报纸刊物整顿工作的通知》,198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关于压缩整顿报刊和出版社的通知》,等等。(www.daowen.com)
可以看出,这个阶段的媒体政策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政府直接决定媒介机构的规模、数量和经营范围,所有的合并都是通过行政力量、依托行政区域进行,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优化组合。政府调整的只是媒体组织的事业性结构,政府办事业成了媒体经济活动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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