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媒体本就天生存在一种内在互动关系:文化总要以某种媒介方式来呈现自身,只有在传播中才会焕发活力;而传播就是人类行为模式的一种,无疑属于文化范畴。相应地,媒体产业与文化产业之间也具有超出传统含义的关联性,二者相互定义、相互依存、互为表里。文化产业只有成为传媒产业的内容,才能焕发新的生机;传媒产业只有成为文化产业的“载体”,才具有真实的价值。[5]
首先,媒体产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概念的界定各国不同。在英国,文化产业被称为创意产业,因为文化产品的生产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创意过程。在美国,文化产业被界定为版权产业,这是从产业经济角度来定性的,因为只有这种产业能重复创造利润而无须重复劳动。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做出了明确定义,认为文化产业一般指受著作权法保护,包括创作、生产、销售“内容”的产业。在我国,2004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和范围给予权威界定,以规范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同时,给出了文化产业的详细分类标准,大致可概括为9个部分,即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文化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工艺美术等其他文化服务,文化设备、用品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另外,还对这些分类进行了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的划分。在文化产业庞杂的门类中,处于核心层的产业类别受到特别关注。按照有些学者的研究,文化产业核心门类包括图书出版业、报刊业、广播影视业、音像产业、网络产业、广告业、旅游业、艺术产业和体育产业,它们被视为文化产业的支柱,构成了当代文化产业最有活力的部分。[6]可以看出,在这些产业中,首当其冲的几个均属于现代媒体产业。媒体产业通过文化传播和信息服务,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发展。《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18)》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传媒产业总规模达18966.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6.6%。[7]因此,无论是从分类还是产值规模上看,媒体产业都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www.daowen.com)
其次,媒体平台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也是影响文化产业发展水平高低的重要因素。随着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媒体融合的加快,媒体平台逐步聚拢了各种资源和关系。因此,媒体平台既可聚合优质创意,又可与创意并驾齐驱,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近年来,以Web2.0为技术支撑的微博平台、微信平台、视频网站分享平台等实现了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并构建了一个自由平等分享和交流的平台,所有有价值的内容都将受到尊重。无数用户在这些应用平台上生产、传播、接收创意,更多的个人创意来自社会网络和网络社区,从而促进创意的深度交流和聚合。此外,虽然文化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但创意如果没有被有效传播,则不能发挥其存在的价值。媒体平台天然具备的传播功能可以为文化创意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提供保障,使文化产业的创意影响到社会中的每一个角落。如2012年一首来自韩国歌手朴载相(艺名PSY)演绎的“神曲”《江南Style》风靡全球,除了极具感染力的旋律和有趣的内容外,Twitter、You Tube等世界性大型网站提供了极大的传播驱动力,从而在3个月的时间里打破多项吉尼斯世界纪录,引爆了全球模仿、改编的热潮。因此,媒体平台不仅能聚合创意,更能推动文化产业的传播,提升文化产业的生产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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