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之前,尚处于萌芽阶段的中国文化产业已经有了不错的市场表现。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展第三产业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中的数据,到1997年,仅信息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科技教育业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产业,其增加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2%,从业人员约占总就业人数的3.7%。[6]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是大城市尤为迅猛。以北京、上海、长沙为例,其文化产业1998年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是4.4%、4.3%和5.94%,已显现成为支柱产业的势头。[7]
进入21世纪后,在更加开放而完善的产业政策支持下,中国文化产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期。2006年在深圳举行的“第二届文化发展战略论坛”上,国家统计局首次发布了我国文化产业的统计数据,本次统计数据是对2004年中国文化产业的现状统计。据统计,2004年,我国共有属于文化产业的单位34.6万个,个体经营户36.2万户;从业人员996万人,占我国全部从业人员(7.52亿人)的1.3%,占城镇从业人员(2.65亿人)的3.8%。文化产业当年实现增加值3440亿元,占GDP的2.15%。[8]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6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测算报告》显示,2006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512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5年增长17.1%,年增速高出同期GDP增速6.4个百分点。据测算,2006年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是2.45%,比2004年提高0.3个百分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有1132万人。[9]2008年我国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08年底,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简称为文化产业)共有法人单位46.08万个,非法人单位2.43万个,个体经营户49.69万户。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共有1182万人。2008年,我国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7630亿元,占同期GDP的2.43%。与2004年相比,2008年法人单位数增加14.3万个,增长近45%;资产总计增加9170亿元,增长50%;从业人员增加186万人,增长18.6%。从实现的增加值角度看,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在产业结构方面[10],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共有从业人员332万人,拥有资产8331亿元,全年营业收入5775亿元,实现增加值2512亿元(比2004年增长107.6%);外围层共有从业人员248万人,拥有资产9319亿元,全年营业收入6140亿元,实现增加值2181亿元(比2004年增长247.6%)。与2004年相比,外围层无论是在人员和资产配置上,还是在营业收入和增加值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发展。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营性单位数量明显增加,截止到2008年底,我国共有经营性单位38万个,占全部法人单位的82.6%。与2004年相比,经营性单位数量增加13万个,增长52%,所占比重提高近4个百分点。[11]总体而言,2004—2008年,中国文化产业尚未形成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且对社会的文化影响尚未显现。2009年,我国文化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仅为2.91%。从各省份的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来看,有29个省份低于10%,且有17个省份低于5%。这表明文化产业对当地经济增长贡献率普遍较低,尚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12]
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之后,中国文化产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并且在产业质量、产业收益、产业结构等多个方面取得了进步。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75%。2008—2010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4.2%,继续较大幅度高于同期GDP的现价年均增长速度。近年来,文化产业的结构不断优化,2010年,文化服务提供单位的增加值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3.7%,比2004年增加13.7个百分点;而文化产品制造单位、文化产品销售单位的增加值分别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39.7%和5.8%,比2004年分别下降8.0和4.8个百分点。[13]2011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3479亿元,比2010年增长21.96%,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长速度4个百分点,文化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2.85%,比2010年提高0.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文化服务业发展较快,2011年,文化服务提供单位的增加值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5.9%,比2010年提高2.2个百分点;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68%,比2010年提高0.25个百分点。[14]2012年,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为18071亿元,按同口径和现价计算,比2011年增长16.5%,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6.8个百分点。2012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与GDP的比值为3.48%,按同口径计算,比2011年增加0.2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当年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为5.5%。产业构成保持相对稳定,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占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的40.1%、6.6%和53.3%,与2011年相比无明显变化。[15]2013年国家统计局依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主要指标进行了测算,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1351亿元,与GDP的比值为3.63%。其中,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20081亿元,比2012年增加2010亿元,增长11.1%,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1个百分点。[16]2014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23940亿元,比2013年增长12.1%(未扣除价格因素),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3.9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3.76%,比2013年提高0.13个百分点。核算数据表明,文化及相关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7]2015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27235亿元,比2014年增长11%(未扣除价格因素),比同期GDP名义增速高4.6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3.97%,比2014年提高0.16个百分点。核算数据表明,文化及相关产业是当前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总量持续快速增长,比重日益上升,在推动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结构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朝着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方向迈出新的步伐。[18]据对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万家企业的调查,2016年,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0314亿元,比2015年增长7.5%(名义增长,未扣除价格因素),增速比2015年高0.6个百分点。文化及相关产业10个行业的营业收入均保持增长,文化服务业快速增长。其中,实现两位数以上增长的3个行业分别是: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5752亿元,增长30.3%;文化艺术服务业312亿元,增长22.8%;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1242亿元,增长19.3%。[19](www.daowen.com)
党的十九大之后,中国文化产业进入了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据对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5.5万家企业的调查,2017年,上述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1950亿元,比上年增长10.8%(名义增长,未扣除价格因素),增速提高3.3个百分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艺术服务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文化用品生产业这四个行业实现了两位数快速增长。[20]进入2018年,文化产业的发展势头良好,2018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5.9万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22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9%,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1]
由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修订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调整,我们无法准确判断第一次经济普查(2004年)以来中国文化产业经济增长的总体态势,也就无法完整揭示在此期间我国文化产业结构变迁的主要特征。为此,有研究者在具有可比性的25个中类范围内,利用第一、二、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资料,努力揭示了2004年以来这些中类产业经济增长的若干特征。[22]总体而言,绝大多数中类产业营业收入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40%的中类产业增长率相对较高,2008年以后逾75%的中类产业营业收入增长趋缓,人均营业收入增长是大多数中类产业营业收入增长的首要贡献。[23]细看中国文化产业结构现状与特征,文化用品的生产、工艺美术品的生产、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4个大类的规模相对较大,“高关注度”产业[24]的规模大致占整个文化产业的一半,同时新兴文化产业又占据其中40%的产出份额。[25]文化内容生产活动占全国文化产业总产出的1/6左右,同时大多数文化内容生产活动的产出属于制造业产品。高技术文化产业的就业、资产、营业收入均占全国文化企业总值的1/4左右,而其利润贡献超过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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