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知觉的概念
社会知觉这一概念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J.S.Bruner)于1947年首先提出来的。从知觉对象看,可以把知觉划分为对物的知觉和对人的知觉。他们都服从于知觉的一般规律,但是,它们又表现出各自的特殊性。物是相对静止的,人在感知事物时,人是能动的,知觉的对象是被动的;而对人的感知就不同了,当人知觉人而不是物时,他(她)并不仅是停留在被感知者音容笑貌、身体姿态、言谈举止等外在表现上,还要依据这些人的外部特征知觉对象整体的另一部分——内部心理状态,即他(她)的态度、动机、观点、个性特点等,这是对人的知觉与对物的知觉的根本区别。
社会知觉就是对人的知觉,就是对人和社会群体的知觉,就是对社会对象的知觉。它是知觉主体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影响着主体的心理活动,调节着主体的社会行为。组织行为学特别注重对社会知觉的研究,因为它跟人的行为密切相关。
2)社会知觉的分类
社会知觉实质上是对人的知觉,而我们在感知人的过程中,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进行,所以就有不同的社会知觉类型,即对人的知觉、人际知觉、自我知觉、角色知觉等。
(1)对人的知觉
对人的知觉是指通过对他人的外部特征的感知,借以了解其动机、感情、意图的认识活动。人的外部物质特征主要包括容貌、穿戴、仪表、风度、言谈、举止等,这些都是知觉的对象。在人与人的交往接触中,尤其是初次接触时,总会给人以鲜明的感知,甚至直接影响人们之间交往的深度、交往的质量。当然,这其中也有知觉者自我主观的知觉因素的作用。比如说,有的人看别人首先是看重相貌,以貌取人;有的人看别人首先是看人品,按人品给人归类;有的人看别人看重穿戴,按穿戴划分人。总之,对人的知觉既受知觉对象的外部特征影响,也受知觉者自己主观因素的影响。(www.daowen.com)
(2)人际知觉
人际知觉是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知觉,它主要以人的交际行为为知觉对象,对人们交往中的动作、表情、态度、言语、礼节等进行感知。这种感知有明显的感情因素在起作用,会使人们相互之间产生或者好的,或者一般的,或者对立的情感。
(3)自我知觉
自我知觉是指一个人通过对自己行为的观察而对自己心理状态的自我感知,是自己对自己的看法。一个思维健全的正常人在社会实践中,不仅要感知周围的人和事,他也要感知自我,即自悟。两个过程交错进行,自我知觉与他人知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4)角色知觉
角色知觉是指对人们所表现的社会角色行为的感知。每个人都在社会中充当着某些角色,如某个人是他父母的儿子,又是他儿子的父亲;是他领导的部属,又是他部属的领导;是他学生的老师,又是他老师的学生等。这就要求每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在每一天的人际交往中,把握住各种角色知觉,掌握住各种角色的行为标准,形成角色意识,使人的行为合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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