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慈善活动以自愿性为其要旨,尊重慈善捐赠人的意愿,强调以民间慈善主体为主导的社会互助,将民间所掌握的资源服务于公共事务。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民间慈善体制原有的常态运行模式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从本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可以看出,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民间慈善捐赠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在局限。
第一,民间慈善活动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发事件一般呈现出突发性、危险性、紧迫性等多方面的特点[8],事件发展迅速,影响范围较广,损害较大。由于事件突发时社会秩序混乱,日常信息传递机制失效,民间慈善活动所能获取到的信息通常是有限的和分散的。尽管新媒体环境能够提供重要的信息源,但依然无法从整体上全面呈现真实的物资缺口。并且,正是因为媒体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才导致民间慈善物资主要流向媒体曝光程度较高的地方和机构。其结果是部分机构可能物资充足甚至过剩,而其他一些机构则可能无法缓解物资的紧缺问题。
第二,民间慈善活动缺乏足够的统筹和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对所要求的及时性、时效性对于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的高效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各类组织间及时有效的沟通、互动、对接、资源整合是高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尽管我国已经出现了一部分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慈善组织,但从整体上看,慈善组织依然缺乏足够的统筹和协调能力。这与慈善组织平时未充分重视应急建设有关。“慈善组织之间平时往往缺少沟通与互动,亦未有可以公共使用的慈善信息平台,各自为战的局面必然导致社会捐献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脱节现象,致使宝贵的慈善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9](www.daowen.com)
第三,民间慈善活动的灵活性和流动性有限。通常来说,民间慈善相较于政府供给而言会更加灵活高效。然而,在突发事件应对情境下,由于信息、基础设施等多方面条件的制约,民间慈善物资往往难以发挥最大效能。尤其是民间定向捐赠,由于有明确的受赠主体,慈善物资的使用高度受限,难以视实际需要进行二次流转,影响资源配置效率。郑功成教授曾以汶川地震中的教育捐赠为例指出,在重大灾难中不宜提倡定向捐赠。汶川地震中有的学校获亿元捐赠,有的学校却分文没有,慈善资源的利用效率极不理想。[10]
总而言之,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中,社会公众所掌握的巨大资源储备能够“聚沙成塔”,为突发事件应对作出巨大贡献,这一点已经被我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所证明。[11]但是民间慈善力量本身的分散性特征决定了其难以凭借一己之力支撑慈善运作的整个过程,从而需要政府权力的适度介入和引导,由政府动员、连接与整合各种高效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形成突发事件中“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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