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数据处理登记制度的关键优化措施

数据处理登记制度的关键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数据处理登记制度是数据处理者(控制者)将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相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的制度。数据治理中,数据处理登记制度应当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从各国立法来看,规定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登记制度的不是多数,主要规定于欧盟及其成员国。数据处理登记制度也是一项衔接性的制度,是数据泄露通知制度等其他制度顺利实现的前提。

数据处理登记制度的关键优化措施

数据处理登记制度是数据处理者(控制者)将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相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的制度。数据治理中,数据处理登记制度应当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从各国立法来看,规定数据控制者和处理者登记制度的不是多数,主要规定于欧盟及其成员国。此外,少数亚洲国家和地区(如韩国和中国香港)和拉丁美洲国家(如秘鲁和哥斯达黎加)也存在登记制度。而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大多数亚洲国家和地区(如日本新加坡、以色列、印度、中国台湾)、大洋洲国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目前没有该要求。数据处理登记制度实质上是一个备案的程序,作用是建立双向的联系,实现DPO(Data Protection Officer,信息保护专员)和DPA(Data Protection Agency,信息保护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渠道。数据处理登记制度也是一项衔接性的制度,是数据泄露通知制度等其他制度顺利实现的前提。数据泄露事件紧迫性强,要求快速反应,只有DPO和DPA之间具备常态化的沟通联系机制,才能确保数据泄露通知制度的有效落实。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处理将不可避免地普遍化和常态化,数据处理者本身就成为一个数据在数字化生活中存在,十分有必要对其进行基础性、系统性地统计。(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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