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绿色金融认证制度正处于形成阶段

绿色金融认证制度正处于形成阶段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前我国绿色金融认证仍停留在自发探索阶段,还未得到普遍性开展。[15]缺乏健全的绿色认证制度,是绿色金融认证率低的根本原因,放纵市场主体实施“洗绿”行为,制造监管空地,进而影响到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16]当前我国绿色金融认证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如下。但我国目前对不同绿色金融产品的认证标准极不统一。统一的绿色认证标准的缺失已成为认证工作开展的重要阻碍因素。

绿色金融认证制度正处于形成阶段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认证仍停留在自发探索阶段,还未得到普遍性开展。[14]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研究,中国绿色债券经独立第三方认证的比例仍然偏低。2016、2017年,在绿色债券发行中,绿色企业债未经第三方认证的分别占71.43%和55.26%。[15]缺乏健全的绿色认证制度,是绿色金融认证率低的根本原因,放纵市场主体实施“洗绿”行为,制造监管空地,进而影响到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16]当前我国绿色金融认证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如下。

首先,绿色认证制度的立法规定粗疏。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中并未要求对绿色债券作第三方评估或认证,这意味着发行人申请绿色企业债,所募资金的投向与存续期内是否是绿色的,需由主管部门的审批与监管人员进行研判。这种完全由监管部门进行的评判,一方面因为缺乏专业性而失准,另一方面则可能导致监管人员因过于谨小慎微而增加绿色债券审批通过的几率,从而影响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虽然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绿色认证制度的设计构想,但也是粗线条的。“鼓励”绿色公司在债券申报前及存续期内提交由独立专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这种自愿性绿色认证制度的实施效果可想而知。

其次,缺乏绿色认证机构。目前我国从事绿色金融认证服务工作的机构仅有9家,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以及环境咨询机构等组织,明显存在数量上的紧缺性、类型上的杂乱性和对以往服务经验的偏好性[17],多不具有专门的认证资格,也缺乏专业化水准,诸多不利因素共同决定了当前我国绿色认证的不充分性、差异性和不准确性,认证结论难免会误导金融消费者和监管者。[18](www.daowen.com)

最后,绿色标准不统一。绿色金融认证过程中,必备的条件就是统一的绿色标准。但我国目前对不同绿色金融产品的认证标准极不统一。以绿色债券领域为例,我国存在央行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两套标准,两者之间的较大差异性[19]和标准设定的宏观[20],给绿色债券认证造成了困境。[21]此外,国内认证标准与国际认证标准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既不利于国内绿色投资,也不利于国外资本流入我国绿色金融领域。统一的绿色认证标准的缺失已成为认证工作开展的重要阻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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