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监管机构部门法律措施优化监管规章清理方案

监管机构部门法律措施优化监管规章清理方案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体而言,由于认识比较到位,规则清理的准备比较充分,起步时间也较早,所以SEC在联邦政府机构中率先完成了其所颁布的部门规章的清理与修订工作。与SEC相比,美国联邦层面的其他各个金融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清理工作,其进度显得稍微慢一些,但截至目前,大体上也都已完成。

监管机构部门法律措施优化监管规章清理方案

1.《多德 − 法兰克法》关于清理联邦政府规章的规定之内容

依照《多德 − 法兰克法》第939A条第1款之规定,在该法颁布之日起1年内,每一个联邦政府机构不仅应当对该部门签发的旨在要求使用对某一证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信用能力进行评估的所有条例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而且应当对此等条例中涉及信用评级的任何指导性推荐或任何强制性要求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40]

每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对其在依照上述条款之规定实施的审查中查明的涉及信用评级机构的条例,均应进行修订。此类修订之目的,在于由各联邦政府机构自行取缔各该部门政府规章中规定的信用评级的任何指导性推荐或任何强制性要求,并将此类相关规章中的“法定推荐”或“法定要求”,替换成各个监管机构依照此类条例确认为适当的“信用能力标准”。在确认此种标准是否适当的相关决定时,各相关政府部门在可行的范围内,应当结合受其监管的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同时考虑相关规章之所以必须依赖上述信用能力标准来实现对相关企业之监管的目的,尽可能统一各个监管部门使用的信用能力的衡量标准。不仅如此,《多德 − 法兰克法》还要求每一个联邦政府机构在上述政府规章清理和修订工作完成之后,应当专程向美国国会提交报告,此等报告中必须含有提及“评级”或“NRSRO”字样的政府规章的详细描述,同时必须包含修改措施的详细情况。[41]

2.SEC与联邦层面其他政府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中须依法清理的相关条款(www.daowen.com)

总之,与联邦其他政府机构相比,SEC由于位高权重,受到国会质疑最多,受《多德 − 法兰克法》的影响最大,因此,承担的部门规章清理、修订和报告的任务最为繁重。好在SEC在2008年之后也确实下了很大决心,拿出了刮骨疗伤和壮士断腕的勇气,梳理了其长期以来对大牌评级巨头路径依赖的部门规章,并进行了全方位的深度清理与彻底修订。

作为美国全国境内证券与期货市场的监管机构,SEC只是美国众多联邦层面的政府机构之一,按照《多德 − 法兰克法》之规定,除SEC之外其他联邦层面的政府机构,同样需要实施规章清理和修订工作,并在完成之后,应当专程向美国国会提交详细报告。由于受到篇幅之限制,此处不再赘述。

总体而言,由于认识比较到位,规则清理的准备比较充分,起步时间也较早,所以SEC在联邦政府机构中率先完成了其所颁布的部门规章的清理与修订工作。与SEC相比,美国联邦层面的其他各个金融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清理工作,其进度显得稍微慢一些,但截至目前,大体上也都已完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