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电话、邮件、会议和书面文件的优缺点分析和比较

电话、邮件、会议和书面文件的优缺点分析和比较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常意义上的沟通手段包括:电话、邮件、会议、书面文件。四种交流手段的优点、缺点例如,在己方提出正式的诉求之前想做简单的确认,并且想了解对方的第一反应时,可采用打电话和开会的方式。但是向对方传达具体条款时,必须采用邮件或者书面通知的方式,这样也能避免双方在事后产生纠纷。此外,像意向书、谅解备忘录这样的书面文件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能让对方感受到一定的约束力。

电话、邮件、会议和书面文件的优缺点分析和比较

谈判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沟通手段。

通常意义上的沟通手段包括:电话、邮件会议、书面文件。下表中汇总了不同沟通方式的优点和缺点,请大家根据实际的情况和目的选用最合适的沟通手段。

四种交流手段的优点、缺点

例如,在己方提出正式的诉求之前想做简单的确认,并且想了解对方的第一反应时,可采用打电话和开会的方式。但是向对方传达具体条款时,必须采用邮件或者书面通知的方式,这样也能避免双方在事后产生纠纷。

此外,若想得到对方深思熟虑后的答复,发邮件要比打电话更有效,原因是在同时出现多个争议点时,打电话并不能做出全面的解答。但是,若使用发邮件的方式,就有足够的时间反复修改,做出更全面、更准确的回复。(www.daowen.com)

若想加快推进谈判进程,双方产生情感的共鸣,采用开会的方式则最为有效。事实证明,一些通过邮件和电话无法解决的议题,只要双方的决策者开会协商,很可能会打破停滞不前的局面。

此外,像意向书、谅解备忘录这样的书面文件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能让对方感受到一定的约束力。在后文中我还会讲到承诺一致性原则,也会促使谈判双方自觉遵守已达成一致的事项。

若不想让双方签订的确认书和备忘录具有法律效力,一定要做好备注——“此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否则这些文书与正式合同一样,同属法律上有效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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