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中央官制体系与运行机制与宋朝大体一致[11]。在西夏政权建立之前,李元昊对宋朝的行政体制心仪已久,于是潜心模仿宋朝体制。据《宋史·夏国上》记载,宋明道二年(1033年),继位不到一年的李元昊建立了官制,即“其官分文武班,曰中书,曰枢密,曰三司,曰御史台,曰开封府,曰翊卫司,曰官计司,曰受纳司,曰农田司,曰群牧司,曰飞龙院,曰磨勘司,曰文思院,曰蕃学,曰汉学”[12]。因此,史书称西夏“其制多与宋同”。经过西夏历代皇帝对中央官制的调整,官制体系逐步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颁行于西夏仁宗天盛年间(1149—1169年)的西夏法典《天盛律令》第十卷《司序行文门》,记载了国家从中央到地方行政机构诸司的设置与等级,列举了诸司官员职名与派遣人数,规定了上、次、中、下、末五等司与不入司等者的名称。
(1)西夏官署
①上等司
正右厢:宋朝管理国都事务的衙门,此处是指管理西夏都城兴庆府衙门,其属有六曹、左右军巡使、判官、左右厢公事干当等官。
行宫三司:西夏官署。
冷批:这里笔者认为应是“清批”。汉文碑文记载为“冷批”。
(2)西夏职官
都大勾当:西夏官职。都案头监的别称,也称御前总管。都案设于上、次、中、下司中,头监,西夏末等司官职。
孽祖癿介:西夏音译官职,无考。
嚷挨黎:西夏音译官职,无考。(www.daowen.com)
吴筒:西夏音译官职,无考。
凑铭:西夏音译官职,无考。
栗铭:西夏音译官职,无考。
(3)西夏佛教职官
小监:西夏文寺庙僧职中有“座主”。佛教中座主意为大众一座之主,统理一山一寺者,与上座、首座同义。多指有佛学造诣的僧人。
僧正:地方和寺院僧职。
僧副:地方和寺院僧职。
赐绯僧:受到赐衣的僧人。
律晶:西夏文“解经”的音译。西夏文“”(经)的读音“精”;“”(解)的读音为“陆”,“”汉译为“解经”,“陆”和“律”音近,“精”和“晶”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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