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拉肢刑与吊刑的历史与实施方式

拉肢刑与吊刑的历史与实施方式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吊笼出现在16世纪,是一种用铁皮条制成的囚笼,用来装载吊死的受刑者示众。它自从1196年成为惩罚和处决的场地以来,历经中世纪,直到18世纪,超过了史密斯菲尔德马市,成为英国施行死刑次数最多的刑场。拉肢与撕裂拉肢架使用非常普遍,无须过多介绍。法国、西班牙和德意志都有自己的拉肢架,在德意志被称为“刑梯”。同时,犯人的裸背会遭受严厉的鞭打。如果四肢完好,这个刑具会像拉肢架一样,只是把关节拉脱臼。

拉肢刑与吊刑的历史与实施方式

多早期文明,包括古希伯来,都用十字架刑处决犯人,但罗马人更青睐这种进程非常缓慢的刑罚,还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一个罹受十字架刑的人在十字架上的情景如何,其实无须赘言:每个到过教堂的人都会对耶稣受难的画面记忆犹新。不过,需要稍微解释一下受刑者如何死去。与我们通常的理解不同,受刑者一般不是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他们被吊起后,身体的重量会令钉子撕裂手掌。钉子只是增加了他们的痛苦而已。一开始,把受刑的犯人绑在横放在地上的十字架上,然后把十字架立起来,放进一个深坑里,受害者脚下有一个小平台,能让他们暂时缓解一些双臂承受的重量。由于身体的全部重量都集中在受害者的手腕处,拉力会撕破他们横膈膜上的肌肉,使他们无法呼吸。每个拒绝死亡而坚持站在小平台的人,最后会被长柄大锤砸碎膝盖。不论何种方式,或迟或早,受刑者都会难以呼吸,死于缓慢的窒息和风吹日晒。

吊刑,是西班牙宗教裁判所惯用的酷刑之一,其他地区也出现过类似刑罚,尤其是印度和日本。尽管它们会有微小的变化,但是其基本原理是一样的,都是把囚犯的双手反绑在背后,系住手腕,悬吊在天花板或横梁的滑轮上。当绳索拉紧时,囚犯被吊到空中,同时他们的胳膊慢慢地从关节处脱臼。有时,把100~205磅的重石系在犯人的脚腕上,以增加他们的痛苦。有时,犯人会被反复拉起和摔在地上,甚至摔在一大堆尖利的石头上。意大利人和德意志人还经常使犯人突然下落几英尺,造成肩关节忽然受力。相关记录显示,直到1778年,这种酷刑仍然出现在意大利。

吊笼出现在16世纪,是一种用铁皮条制成的囚笼,用来装载吊死的受刑者示众。当没有合适的吊笼时,还可以把尸体用铁链吊在树上。当然,从某些方面看,有位残暴但很有想法的人——无疑是指亨利八世——想知道:如果把一个死囚犯关在吊笼里,让他在风中受折磨,直到暴晒或饥饿而死,到底会发生什么情况呢?无论活人还是死尸,吊笼的受害者变得如此众多,它们像路标一样出现在欧洲各地,经常成为为旅行者指示方向的路标:“越过这座石桥,经过吊笼,就到了村子。”对那些不幸活着进吊笼的人来说,他们是奇形怪状的点缀,例如,在17世纪早期,一个到德意志游览的英国旅行者写到:“在林道城的附近,我看到一个罪犯被铁链吊在绞刑架上,他的身旁各吊着一只饥肠辘辘的巨犬,它们可能会在罪犯饿死之前撕吃他的肉……”为了给平淡无奇的刑罚增加趣味性,一些罪犯会被赶入囚笼里或者被锁链固定,吊在退潮之后的海岸上。当潮水涌至,他们会被海水吞没。

从技术层面上说,绞刑不是酷刑,而是一种死刑方式。在19世纪中期“坠落式绞刑”——绞刑架地板中间有一个活动板门,当它打开时,受害者忽然下坠约6英尺,继而扭断脖子——以前的绞刑并不是一种快速死亡方式。犯人被一根绞索套住头部,吊到空中,他一直挣扎和悬荡,直到窒息而死。根据受害者的体重和身体状况,这一过程可能需要5~20分钟。很多情况下,犯人的朋友们会拽着他的腿而竭力往下拉,以加速其死亡。毫无疑问,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绞刑场是伦敦的泰伯恩刑场(位于现在大理石拱门旁,人行道旁立着一块铜匾作为纪念)。它自从1196年成为惩罚和处决的场地以来,历经中世纪,直到18世纪,超过了史密斯菲尔德马市,成为英国施行死刑次数最多的刑场。1571年,一座牢固的绞刑架在泰伯恩村的一个十字路口竖立,被称之为“泰伯恩之树”(The Tyburn Tree)。这棵“树”由3根结实的柱子构成,高约20英尺。柱子顶部用3个横梁连接起来,构成一个大三角形。在接下来的212年中,不计其数的罪犯在此迎来生命的终点与围观者的嘲笑、欢呼和口哨声。由于绞刑架是三角形结构,因而可以同时容纳很多受刑者。一次性处决人数最多的案件发生在1649年6月23日,当时23个男人和1个女人进行所谓的“跳泰伯恩吉格舞”。1783年,“泰伯恩之树”被拆除,可是绞刑在20世纪依然非常流行。

拉肢与撕裂

拉肢架使用非常普遍,无须过多介绍。它像一张平放的木床,可以把罪犯置于其上。受刑人的脚绑在架子的一端,手绑在另一端的圆盘上,圆盘由绳子绕在一个大绞盘上。随着绞盘转动,绳索勒紧,受害人的四肢被拉地越来越紧,直到肩关节脱位和(或)脊柱脱节。假如施刑精心,时间控制在每次10或15分钟,一天不超过两次,这个惩罚几乎能够一直持续下去。(www.daowen.com)

据推测,1420年左右,时任伦敦塔总管的埃克塞特公爵(The Duke of Exeter)把拉肢架引入英国,因而得名“埃克塞特公爵的女儿”(The Duke of Exeter's Daughter)。公爵从哪里学到这个新玩意不得而知,但在整个中世纪晚期,拉肢架被广泛使用。法国、西班牙和德意志都有自己的拉肢架,在德意志被称为“刑梯”(Ladder)。

德国的拉肢架通常称为“疯狂的伊莉莎”(Schlimme Liesl)。这种刑具没有木床,犯人双脚被锁在或绑在几个固定于地上的铁环上,同时双手被绑住,使用滑轮将绳索往上拉。同时,犯人的裸背会遭受严厉的鞭打。

四马分尸

犯人的四肢被捆绑在四匹马上,马向相反的方向疾奔,使犯人支离破碎。除非四肢的某些关节事先被割断,否则五马分尸的效果并不理想。如果四肢完好,这个刑具会像拉肢架一样,只是把关节拉脱臼。通常,刽子手会先用剑或斧头砍断犯人的关节,这样,马才能真正把受害者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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