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律职业的作用及律师的关系与作用

法律职业的作用及律师的关系与作用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篇集中涉及法律职业,包括它在社会中的作用,法律新锐的教育,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辩护的含义,以及律师在社会控制和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作用。第十一章中引出了几个贯穿本篇的主题:律师与权力来源的关系,有关律师的流行观念,律师在维持民主政体、社会稳定和财富流转方面的作用,法律服务的高昂费用,以及最重要的一个问题——社会对于正义的主张和要求。第十三章关乎法庭中的律师和对抗制的审判过程。

法律职业的作用及律师的关系与作用

你们律法师也有祸了,因为你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个指头却不肯动。

——《新约·路加福音》第11章第46节

对待法律的矛盾态度是否与这种可能性有关,即,律师必须做的事情,公众虽然认为是必要的,但仍然是不能赞同的?因而,律师是不是代罪的羔羊?肯定这一点,并不能将律师与娼妓、政客、狱吏、债务人以及其他许多职业群体相区别。律师之作用有别于他人者,在于他们使人惧怕,令人厌恶,但又不可或缺,因为他们实事求是,体察秋毫,拒绝问题的所谓神奇解决。

——大卫·里斯曼:[1]《有关个人主义的重新思考》

(Individualism Reconsidered),1954年

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财产、财富商业,这些关系是社会整体福利的核心。法律还规制特定的利害关系,包括自我扩张、个人不幸、暴力、家庭幸福,它们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法律体系以国家的压迫力量为支撑,由民众对正义的要求加以调和。对于权力、正义、财产、个人财富和犯罪,人们情感各异且相互冲突,难怪与法律体系中党派利益相关的职业(profession),[2]会自行引发强烈而矛盾的反应。也许,没有任何合法的职业像律师一样毁誉参半,他们被奉为英雄,也被贬为无赖。

本篇集中涉及法律职业,包括它在社会中的作用,法律新锐的教育,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辩护的含义,以及律师在社会控制和社会变迁过程中的作用。(www.daowen.com)

第十一章中引出了几个贯穿本篇的主题:律师与权力来源的关系,有关律师的流行观念,律师在维持民主政体、社会稳定和财富流转方面的作用,法律服务的高昂费用,以及最重要的一个问题——社会对于正义的主张和要求。

第十二章集中讨论法学院——引导学生进入法律文化和职业再生产的地方。前一章的主旨在此得以深化,表明了出身平常的人何以具有了律师的思维习惯和托克维尔(Tocqueville)称之为贵族化的社会姿态,以及律师新锐是如何被导入等级森严的法律职业贵族集团的。还考虑了教学、种族和性别观念,以及学生在被教导“像律师一样思维”时的无力。

第十三章关乎法庭中的律师和对抗制的审判过程。核心问题涉及委托代理人的性质和含义。代理的限度是什么?律师对其委托人应有多少忠诚?何谓真相?没有真相,还有没有公正?如果法律在秘密中运作,会是怎样一种正义?

在过去的30年里,法律作为一种职业,在大学生中空前地流行起来。本书的很多读者也许正在认真考虑是否要成为律师,或者已经在这条路上迈进。本篇旨在阐释律师在社会和法律体系中的位置,以期读者讨论一些对所有公民都很重要的有关法律实践的问题,要求读者思考正在形成的信息时代里法律职业的含义。读者们可能也希望利用这些话题,使自己置身于法律实践的想象情境中,以回答他们关于自身价值和憧憬的问题,以及法律作为一个职业是否像他们期望的那样。

[1] David Riesman, 生于1909年,美国社会学家,曾在芝加哥大学哈佛大学任社会学教授。——译注

[2] “Profession”一词可译为“专业”或者“职业”,实际是指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不同于职业生涯的“Career”和职业岗位的“occupation”。——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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