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女权主义与色情文艺:同道与伴侣的探讨

女权主义与色情文艺:同道与伴侣的探讨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历史上看,女权主义和色情文艺在非正统的坎坷之路上一直是形影不离的伴侣,这种伙伴关系是自然的,也许是不可避免的。毕竟,女权主义和色情文艺都嘲笑这样的传统观念:性必须是与婚育相关的。女权主义与色情文艺都对传统的制度和与性有关的假设提出了质疑。女权主义者迫切需要与她们的自身历史重新认同。因此,纯洁运动的圣斗士站出来呼吁用法律来反对当时称为“淫秽之物”的妓女、酗酒和色情文艺。

女权主义与色情文艺:同道与伴侣的探讨

温迪·麦克埃若[19]

所谓对有伤风化文学的强烈反对,是世界嘲弄美国的现成笑话之一。欧洲人喜欢听这类东西。它确认了欧洲根深蒂固的看法:美国是一个土里土气的地方,终究是一种二流的乡镇文明。

——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

性矫正史认为,对性的生动细致描写,是妇女自由的传统而永恒的敌人。其实正相反。

历史上看,女权主义和色情文艺在非正统的坎坷之路上一直是形影不离的伴侣,这种伙伴关系是自然的,也许是不可避免的。毕竟,女权主义和色情文艺都嘲笑这样的传统观念:性必须是与婚育相关的。它们也都将妇女视为应当追求性行为的快乐和自我实现的有性存在物。的确,绝大多数女权主义的要求都是以与妇女的性有关的短语表达的:平等婚姻女同性恋关系、生育控制、堕胎和性别正义……

在19世纪,对女权主义的批评主要来自布道坛和肥皂箱上的讲演者,他们大声疾呼:女权主义者正在腐蚀家庭和母性的圣洁。同样的谩骂也抛向色情文艺,那时称为“淫秽文学”。一个世纪以后,女权主义和色情文艺的右翼批评家们,与他们的早期同道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女权主义与色情文艺都对传统的制度和与性有关的假设提出了质疑。

相似性并没有在此终结。女权主义和色情文艺在一种容忍的气氛中枝繁叶茂起来,因为在这种气氛中,质疑受到鼓励,不同的态度受到尊重,无怪乎女权主义与色情文艺在性表达被约束的时候都会遭受压制。

当前审查制度的反冲力是政治正确和道德多数左右两翼的联盟,这个联盟既威胁着妇女的自由,也威胁着性表达的自由。右翼将直接的性描写定义为邪恶;左翼则将其定义为对妇女的暴力。结果却是相同的。

审查制度网广泛撒开,以至于女权主义者的经典作品,比如,苏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的《违背我们的意愿》(Against Our Will)与色情文艺的标志《达拉斯的黛比》(Debbie Does Dallas)遭遇了同样的危险。这是不可避免的。两个作品触及了相同的主题:性压抑世界里的性自由。它们只不过达成了相反的结论。

为什么女权主义者与右翼携起手来?也许他们相信自己处于最后权力的位置上;也许他们梦想将其性观点变成现实。

这是一个现实主义的希望。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已经成功建立了性矫正制度,并以之作为大学制度的传统形式。在这种制度里,当前无人敢于质疑性骚扰这样的概念。媒体自律到回避与性有关的不检点的提法。工作场所已经变成了妄想狂的礼堂。反色情的女权主义者有理由相信,她们在新的权力结构演进中有上好的表现。

与此同时,色情文艺被抛在一边,用孤独的声音描述着妇女们不受欢迎的性选择。

女权主义者迫切需要与她们的自身历史重新认同。近来被称为女权主义的学术经常透过意识形态泄漏出来。女权主义者必须与历史上一再出现的两个重大教训达成妥协:

其一,审查制度,或者说任何形式的性压制,都不可避免地反作用于妇女,尤其不利于那些希望质疑自己传统角色的妇女。性表达的自由,包括色情文艺,都不可避免地制造一种询问和探索的气氛。这会提升妇女的性生活和妇女的自由。

其二,审查制度巩固了那些有权者的地位。这对妇女来说从来就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妇女在经济上、政治上和社会上都是社会最弱势的成员。

言论自由就是要求变革的自由。它总是有益于那些寻求改革社会的人,而不是有利于那些希望保持社会现状的人。

……

性的非检点史上的一个案例

……美国内战后的社会动荡时期,成千上万的男女参加了纯洁运动,他们要为两性设立单一的性道德标准。这不是为了趋向更大的自由,而是一种旨在将个人选择限制在社会可接受程度上的清教徒式的运动。

这些圣斗士将自由而开放的性行为视为不尊重妇女的男人的私欲反映。毕竟,女人是天然贞洁的。她们是母亲,是妻子,是教堂的柱石。纯洁运动就是遏制男人的私欲,它要求社会控制。因此,纯洁运动的圣斗士站出来呼吁用法律来反对当时称为“淫秽之物”的妓女、酗酒和色情文艺。

许多女性和男性改革者爬上了领奏车。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毁掉了规模虽小但正在成长的女权主义运动,这个运动在当时是唯一迫切呼吁妇女性权利的声音。它有婚姻改革和生育控制分配两个目标。

这个运动被冷酷扼杀,这是女权主义历史上最悲惨的一页。不过,它实质上被现代的女权主义学者所忽视。这个故事的发展脉络是这样的:

到内战结束的1865年,美国国会采纳了首部禁止美国邮政中的淫秽物品的法律。邮寄淫秽物品被官方宣布为刑事犯罪。不过,这里有一个实施上的难题:邮局没有法律上的权利拒绝邮寄任何东西。只有在淫秽物品已经通过邮寄后,才能施加刑罚。这在法律上和策略上都是难于落实的。

1868年,“基督教青年会”(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纽约分会开始督促州立法机关将“买卖淫秽物品”规定为非法,以使那些有腐蚀性的物品不至落入敏感的年轻绅士手中。以此为由,该会进行了一场名为“安东尼·康斯托克”(Anthony Comstock)的狂热运动。

康斯托克生于1844年,他母亲有10个孩子,其中3个夭折了。可以想见,这个背景使康斯托克非常赞成生育控制,但他又笃信宗教,对于自己的家庭悲剧,他谴责的似乎是男人的动物本性,而不是恶劣的医疗技术。

对性行为情绪化的排斥,导致康斯托克对通俗小说的攻击,这种引人入胜但内容空泛的小说在当时很流行,而康斯托克认为这种小说是“为年轻人设置的邪恶陷阱”。的确,他早期的口号之一就是“书籍是妓院的饲养员”。

“基督教青年会”的富裕成员为他们的圣斗士提供了3千美元年薪,外加活动经费,这使康斯托克能够辞去纺织品营销员的工作,全心全意投入到反淫秽工作之中。

康斯托克整天忙着追踪那些与触怒他的书籍有关的人,然后策划对他们的逮捕。不过,他的辖区仅限于纽约州界。为了抓到淫秽书刊的出版者,也就是所谓邪恶之源,康斯托克需要一部联邦法,让他能够跨过州界。1872年,“压制邪恶委员会”(Committee for the Suppression of Vice)在纽约成立,康斯托克成为它的密探。这个委员会后来改称协会(society),它与“基督教青年会”联手推动一部全面的联邦法。

康斯托克来到华盛顿特区,热情洋溢地在国会大厦中游说。像当时某些反色情文艺的圣斗士一样,康斯托克随身携带了许多色情文艺的样本,用它们来震撼和操纵人们的情感。他一定是进行了上佳的表演,被称为《康斯托克法》的玩意儿在1873年3月2日星期日凌晨2点获得通过。该法是在国会闭会过程中匆忙讨论通过的,争论的时间不超过1小时。

通过这一立法,国会修订了美国刑法典,禁止通过公共邮政运输下列物品:

……落于纸面或其他材料上的任何淫秽的书籍、手册、报纸、作品、广告、传单、印刷品、绘画、素描或其他画像、肖像或形象,或者任何铸件、工具或其他具有不道德性质的物品,或者任何为避孕、非法堕胎之用的物品,或者……兜售这类物品的广告……

这样一来,生育控制信息也是淫秽的了。该法为任何明知情况下邮寄或接受这种“淫秽、猥亵或者撩拨情欲的”印刷或绘图材料的人准备了最高10年的监禁。

一系列模仿这一联邦法的州法律迅速出台了。除了新墨西哥州,每个州都采取了某种行动。有24个州通过立法禁止通过公共邮政传播避孕信息和邮寄避孕工具,并且,不允许通过私人出版物进行传播避孕信息。有14个州禁止这方面的演讲。康涅狄格州禁止人们使用生育控制方法。这一切都被称为“康斯托克诸法”。

与此同时,邮局享有了独立的审查和没收权力。国会还任命康斯托克作为邮局的特派员,检查邮件,追踪那些违反联邦邮寄标准的人。康斯托克1915年死前一直担任“压制邪恶协会”的头目,这个协会从这些追诉行为中得到了大笔的罚款收入。

纯洁运动的圣斗士们使用无耻的圈套获得了一大串的胜利。在没有正当程序的情况下,邮政官员竟能没收、拒绝接受或者干脆毁掉任何他们不喜欢的邮寄品。邮政总长沃纳梅克(Wanamaker))用极为广泛的用语解释淫秽物品:比如,他宣布基督和平主义者列夫·托尔斯泰的书是淫秽的。不过,康斯托克的主攻目标还是避孕,他把避孕与卖淫联系起来。

康斯托克执著地追剿生育控制的提倡者,他伪造签名写了一些要求帮助的诱骗信。这些信件发给那些有同情心的医生和改革者,为的是诱捕他们。一次,他逮捕了一名女医生,因为她向他出售了一个可以用于生育控制的注射器,而这个注射器在任何药店都是可以合法买卖的。至1874年1月,康斯托克已经坐火车旅行了23500英里,扣押了194000幅淫秽图画和照片,134000磅的书籍,14200个的彩色插页,5500副扑克,逮捕了55人,20人被定罪,扣押了60300个“淫秽的避孕套”。

不久,他开始寻求对生育控制提倡者进行刑事追诉。改革者们为了不成为他猎取的目标而开始沉默;1873年以前讨论生育控制的书籍干脆将这部分内容从以后的版本中删除;甚至同情妇女性权利的期刊也拒绝在其出版物中支持生育控制。

那些敢于反对康斯托克的人受到忽视,比如,1878年2月,很有影响的“自由联盟”(Liberal League)向国会提交了有7万人签名的一份2100英尺长的请愿书,反对《康斯托克法》,但这个请愿书被搁置了。

康斯托克诸法中有许多内容至今仍然有效。直到1971年,避孕物品才从禁止邮寄名单中删掉。这要感谢来自纽约的众议员詹姆斯·舒尔(James H.Scheuer)此前4年的努力。舒尔涉足这件事,是因为一位美国海关官员让他的一位女选民将避孕膜扔到海湾里,才允许她返回这个国家。

一些勇敢的改革者一直试图改变妇女的不幸命运,而看一看康斯托克诸法是如何摧毁这些改革者生活的,就能最好地体会这些法律的真正悲剧性。

性压制的背景

在19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妇女都是丈夫的动产。男人对妻子的财产、工资,对孩子,甚至对妻子的身体,都有法律上的所有权。如果丈夫或者其他男性亲属做了决定,妇女就可以被关进疯人院里。政府中也没有她们的声音。如果没有丈夫的同意,她们也不能订立契约。甚而至于,工会也对最需要它的工人,即妇女,关闭了大门。大学作为昌明与教化的中心,对敢于求知的妇女也是大门紧锁。

做一个女人,就是做一个无权者。

美国内战前,兴起了一场充满活力的女权运动,旨在改变妇女水深火热的生存条件。

美国的女权主义,作为一种有组织的、自觉的力量,是从19世纪30年代废奴运动发展而来的。在废奴运动中,妇女作为演讲者、写作者和政治组织者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废奴主义就是要求立即终止奴隶制的激进运动,它的理由是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所有者。换言之,每个人对自己的身体都有道义上的管辖权。

作为废奴主义者的妇女,开始自问她们比奴隶能好多少?反对奴隶制的女权主义者艾比·凯丽(Abbie Kelly)指出:“我们有极好的理由感谢奴隶,在为奴隶的工作中我们自己也同时获益。在努力打碎奴隶枷锁的同时,我们非常确定地发现,我们自己还戴着镣铐。”

并且,为了不让人错过奴隶和妇女生存条件的对比,格丽梅克(Grimke)姐妹——萨拉(Sarah)和安吉丽娜(Angelina)——都明确地对这两者进行了比较。萨拉引用了当时最著名的法律权威乔治·布莱克斯通的话说:“如果妻子遭受了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如果没有丈夫的同意并且以夫妻二人的名义,妻子不能提出赔偿之诉。”

萨拉接着指出:“这一法律与关于奴隶的法律是相似的:‘奴隶不能提出针对主人的诉讼,也不能提出对其他人的伤害之诉——他的主人才能提出这一诉讼。’”

萨拉还对路易斯安那州一条规定“奴隶占有的任何东西在法律上都属于主人”的法律与另一条规定“女人的个人财产婚后绝对属于丈夫,在丈夫去世时,他可以完全不留给妻子”的法律。

将反奴隶制和女权运动结合起来的是一种对每个人控制自己身体和财产的权利要求。这一原则今天仍然是个人女权主义的核心。

美国内战使妇女权利的进军偏离了轨道。妇女们被明确要求将她们自己的抱怨放在一边,为一个更大的事业奋斗:通过赢得北方的胜利而使奴隶获得自由。内战后,宪法第十四和第十五修正案在国会通过,而妇女却遭受了政治上的冷落。第十四修正案确保了每个守法的美国男性都有投票权(排除了美国土著人)。第十五修正案确保投票的权利不因“种族、肤色或先前的奴隶身份”而有所减损,但没有提到性别。妇女被这两个修正案忽视了。

从这一点出发,女权主义者走上了通向妇女权利的三种途径之一。主流改革者是为妇女的投票权而努力。一些激进的妇女为社会变革而工作,这种社会变革被表达为“社会纯洁圣战”,比如,提高表示同意的年龄,改造妓女,审查淫秽物品。在《妇女的身体,妇女的权利》一书中,琳达·戈登(Linda Gordon)评论了这一时期的特点:“我们越是看得仔细,就越是难于区分社会纯洁组织与女权主义者团体。来自一个全然不同的组织的女权主义者是绝大多数主要社会纯洁运动的提倡者……”

废奴运动女权主义者也相信纯洁运动,但对她们来说,它是来自个人良心的纯洁;持社会纯洁论的女权主义者则似乎非常愿意通过法律来落实道德。

其他一些激烈的战斗是为了性权利,为了自由,而不是为了纯洁。这一运动为那些相信自我所有权的人提供了一个思想家园:妇女的身体,妇女的权利。它被称作自由之爱(free love)。

自由之爱运动最为人铭记的是20世纪激进的埃玛·戈尔德曼的一句俏皮话。当有人问她是否信仰自由(免费)之爱时,埃玛说:“我肯定不信仰付钱的爱情。”然而,自由之爱理论是一个比这一回答更复杂的东西。

自由之爱哲学与滥交没有关系。比如,19世纪俄亥俄州自由之爱共同体的旗帜上宣称的就是“自由、友爱、贞洁”。为什么这样一个贞洁共同体会把自由之爱视为避风港呢?因为它信奉的原则是:成人之间的性关系中不应存在胁迫。自由之爱激烈地否认国家有任何干涉相互同意的成人之间性安排的权利。他们主要的努力方向是赋予性伙伴中最弱者和最受虐待者——妇女——以力量。

这里有两个确保妇女性权利的关键。首先是改革婚姻法,这种法律给丈夫几乎绝对的统治妻子的权威。自由之爱者主张,婚姻应当是两人之间自愿而平等的结合,双方分享着精神上的契合。

第二个关键是让妇女能够得到生育控制信息和工具。

虽然康斯托克企图关上妇女性的大门,但自由之爱运动却努力破门而入。尽管承认这样的现实在政治上是不正确的,然而,为妇女自由而战斗的人中,最勇敢的却是两个白人男性:伊兹拉·海伍德(Ezra Heywood)和摩西·哈曼(Moses Harman)。他们都因为努力帮助妇女而毁了自己。

海伍德夫妇与《言词》(The Word)伊兹拉·海伍德是一位废奴主义者,也是一位为妇女权利大声疾呼的人。1865年,他与安吉拉·菲达西娅·蒂尔顿(Angela Fiducia Tilton)结婚。尽管他们是有4个孩子的忠诚夫妇,但伊兹拉和安吉拉开始确信:婚姻是真正爱情的一个最大障碍。的确,海伍德夫妇将传统婚姻视为卖淫,理由是男人将女人贬低到这样一种社会经济依赖状态,以至于为了生存,女人被迫选择是出卖自己几乎毫无回报的劳动,还是将自己的肉体出卖给不情愿的结合。

1872年,伊兹拉在马萨诸塞州的普林斯顿(Princeton)出版了他的期刊《言词》,以之作为劳动改革的宣传工具。《言词》的前言声明:“赞同废除投机所得、妇女奴隶制和战争政府……”几乎从一开始,《言词》就有广泛的发行量,每一州的工会都有订阅。海伍德夫妇开始时曾宣布他们的意图是将妇女从经济从属地位中解救出来,但是,《言词》慢慢地越来越深地陷入自由之爱问题。随后不久,由于安吉拉的原因,《言词》开始以直接而坦率的性自由为重点。

……

海伍德夫妇成立了“合作出版公司”(The Co-coperative Publishing Company),发起了向婚姻全面的、正面的进攻。1873年,他们成立了“新英格兰自由之爱联盟”(New England Free Love League),开始在他们的通信和作品上标上年代名称“爱之年”(Y.L.)。

1873年,“合作出版公司”发行了名为《失礼的解放》(Uncivil Liberty)的小册子,由伊兹拉执笔,安吉拉作为积极的助手。小册子呼吁妇女的投票权,认为在政治上给予妇女公民权将会使两性都获得社会解放。这个小册子散发了8万册。

1876年,公司又出版了另外一本小册子,名为《丘比特的枷锁》(Cupid’s Yokes),副标题是“婚姻生活的凝聚力:关于爱情与婚姻中可以主张性自治的天然权利和必要性的某些道德和心理阶段的论文”。这篇23页的论文,发行量估计在5万到20万册。“丘比特的枷锁”一语是指健康的爱情纽带应当取代法律证书而成为婚姻的真正证据。伊兹拉还主张生育控制,并呼吁废除康斯托克诸法。他甚至嘲笑安东尼·康斯托克是一个“宗教偏执狂”。

的确,伊兹拉似乎乐于嘲笑康斯托克。一次,《言词》还叫卖一种避孕器材——阴道灌注器——并且将其命名为“康斯托克注射器”。

……

伊兹拉被控通过邮局传播淫秽物品。开庭时,控方认定《丘比特的枷锁》实在太淫秽,以至于不能进入法庭记录。因此,这个小册子的淫秽在庭审开始时就已经被确认。法庭还放弃对作品目的和优点进行任何调查,也不听取任何医学和科学证据。

1878年6月25日,伊兹拉·海伍德被判苦役2年和100美元罚金。8月1日,有6千人在波士顿的法努尔厅(Faneuil Hall)[20]游行,他们要求释放伊兹拉,废除康斯托克诸法。在服刑6个月后,伊兹拉因海斯(Hayes)总统的特赦而获释。康斯托克怒不可遏,他重下决心阻止《丘比特的枷锁》的发行。

……

迫害,只能使伊兹拉坚定立场。1882年,他又一次因发行《丘比特的枷锁》而被捕,这一次还包括另外的淫秽物品:两首惠特曼(Walt Whitman)的诗。他在1883年4月12日被无罪释放,但很快又因散发安吉拉写的一篇呼吁生育控制的论文而再度被捕。(www.daowen.com)

这个淫秽罪的指控,连同1887年的一次指控,一直没有受到起诉,这可能大半是由于公众的反对。进而,在1890年,《言词》重印了来自自由之爱期刊《撒旦,光明使者》(Lucifer, the Light Bearer)上的一封信。这封信导致《撒旦》的主编被审判,他就是摩西·哈曼,罪名是邮寄淫秽物品。

海伍德因三桩淫秽罪被逮捕和起诉,被判2年苦役。他服刑完毕时,身体非常糟糕,伊兹拉·海伍德1年后于1893年5月22日在一场感冒之后不幸去世。

《言词》停止发行,他被那些寻求控制性表达的人扼杀了。

就剩下《撒旦,光明使者》的出版人摩西·哈曼和他周围一些勇敢的改革者为妇女的性权利继续战斗了。

撒旦的周围1879年6月一个炎热的星期天,鳏夫摩西·哈曼和他的两个孩子,乔治和莉莲(Lillian),来到堪萨斯州Valley Falls中西部一个昏昏欲睡的小镇,这里将变成美国性改革的中心。尽管邻居们最初非常赞赏哈曼可敬的外表和优雅的气质,但他们很快看到这个人的另外一面:摩西·哈曼是一个不妥协的自由之爱的圣斗士,他反对家长式的国家和教堂,并给它们贴上孪生暴君的标签。

哈曼的私生活是一本正经的,但他却坚持认为,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做出性决定,无需事先征得教堂或国家的同意。尤其是,他要求不受控制的生育控制和契约婚姻。

1883年,哈曼开始出版期刊《撒旦,光明使者》。这样命名是基于一种认识:是撒旦,而不是上帝,给了人类善与恶的知识。像普罗米修斯一样,撒旦将光明带给人类;又像普罗米修斯一样,因为给人类带来光明而遭放逐。撒旦是第一个政治反叛者,他质疑上帝的权威。

《撒旦》很快成为当时有关性解放的著名刊物,它几乎界定了19世纪晚期美国性自由的各种界限。

《撒旦》也成为安东尼·康斯托克的主要目标,令他怒发冲冠的是,这个期刊竟然公开讨论生育控制并主张强制婚姻中的性就是强奸。尽管哈曼知道触及这些话题会有风险,但他坚持认为:“无论言词多么激烈或者具有煽动性,它们都不属于行动,不属于国家法律管辖的范畴。这种法律不能作为一种针对言词的遥远或可能后果的预防措施。”

1887年2月23日,一个联邦执法官来到小镇,逮捕了《撒旦》的工作人员,因刊登了4封写给主编的信而获270条罪名的指控。这些罪名是武断强加的,因为《撒旦》被认为太淫秽了,以至于不能在法官或陪审团面前阅读。

……

摩西·哈曼被判5年监禁,罚金300美元。在服刑17个星期后,由于技术原因而被释放。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稍稍变换罪名又重新开庭,判刑1年。8个月后,又一次因技术问题而被释放。

英国著名剧作家萧伯纳在《纽约时报》头版对他的采访中感叹哈曼的不幸:

“……在美国,因为呼吁保护已婚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不受家庭内部干涉,一份刊物刚刚被收缴,主编被监禁。假如这个人在他的书刊里塞满正常结合的夫妇之间激发性欲的图片和故事,他反倒是一个富裕而令人尊敬的公民了。”

……

哈曼最后一次因淫秽罪而被监禁是在1906年,当时他已经75岁了。他被判在朱利耶特(Joliet)服苦役1年。在寒冷的冬天,一天要砸8个半小时的石头,这极度威胁了他的健康。他的朋友向当局施加压力,将他转到别处服刑。

大约在这个时候,萧伯纳被问到为什么不访问美国。他直率地回答说:

我不去美国的理由是害怕被安东尼·康斯托克先生逮捕,像摩西·哈曼先生一样被监禁……如果这帮歹人可以逮捕哈曼先生这样一位年事已高的人,并且将他监禁在一种等于是间接杀人的条件下长达1年,仅仅因为他表达了和我在《人与超人》中相同的见解,也就是“婚姻是人类制度中最荒淫的制度。而这一切,竟然没有公意的反对和抗议。那么,我能有多少机会逃过劫难呢?

不,谢谢先生,我可不去美国。

……

如果只是这些被忽视的激进分子遭受了社会纯洁之法的迫害,那么反色情文艺的女权主义者可以主张,他们没有意识到性自由与妇女权利之间的历史联系。但是,在被安东尼·康斯托克迫害的妇女中,至少有一位是任何受过教育的女权主义者都不会忽视的。她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桑格(Margaret Sanger)。

桑格第一次触犯康斯托克诸法是因为她的“女孩须知”的专栏,它刊登在社会主义者期刊《呼吁》(The Call)上。这个专栏图文并茂地描述了性病。1913年初,康斯托克禁止了这个专栏。《呼吁》在原有专栏位置上刊登了一个空白的花边框,标题是:“女孩须知——无可知之;根据美国邮政局的命令。”

1916年10月16日,玛格丽特·桑格在布鲁克林租房开设了美国第一家生育控制诊所,还用英语、依地语和意大利语印发了介绍诊所的传单,督促妇女不要堕胎,而要事先避孕。10月26日,桑格被逮捕,因为她传播避孕信息。当天下午被释放后,她马上重开诊所。这一回,警察强迫房东将她赶走,彻底关闭了诊所。

桑格坐在押送的警车里,看到一群可怜的妇女的背影,她们还站在她的诊所门口。她们是来向她求助的。桑格写道:

“我听到……一声尖叫,是一位推着婴儿车的妇女发出的,她拐过街角,正要到诊所去。这时她看到了警车……就撇开婴儿车,穿过人群冲向警车,向我大喊:‘快回来!救救我!’”

桑格被判在囚犯工厂劳动30天。当局因为害怕她绝食抗议,所以安排她在一个不太恶劣但更幽暗的监狱服刑。

桑格的第一份期刊叫《妇女的反抗》(Woman Rebel),其中富于挑衅性的举动就是表达了一种传播避孕信息的意图。当邮政当局宣布其为淫秽刊物时,桑格为了避免刊物被没收,就分批寄向全市。随着订单不断涌入,邮局宣布另外五期不能邮寄。

与此同时,桑格准备了一份名为《家庭生育限制》(Family Limitation)的小册子,提供避孕信息,但在出版之前,她就因8月那期《妇女的反抗》而被联邦政府起诉。面对可能长达45年的监禁,桑格逃到了英格兰。

在出逃之前,她安排一位激进的出版商印刷《家庭生育限制》。这个出版商也因此获罪下狱。1915年初,康斯托克亲自逮捕了桑格的丈夫威廉·桑格。他被判刑30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威廉·桑格的审判反而刺激了公众对生育控制提倡者的支持。假传票被卖给那些想坐进拥挤不堪的法庭的人们。到1916年玛格丽特·桑格返回美国时,政治气候已经改变。她成了一位事业名人,政府方面审时度势地撤回了对她的起诉。

结论

性自由,尤其是作为性言论自由的色情文艺,是妇女自由之战的主要部分。对性言词和性形象的审查,不仅导致对妇女性权利的压制,而且是一种控制妇女本身的企图。这是因为,妇女的权利传统上都是用与她们的性行为有关的术语表达的:婚姻、堕胎或生育控制。牺牲哪怕是少量的妇女性表达的自由,就是从根本上否定这是属于她们的性行为。

而今,色情文艺和妇女的性行为成了性矫正的被害者。

反色情文艺的女权主义者们无需久远的回顾,就在1992年2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在“巴特勒诉女王案”(Butler v.Regina)中裁决,海关可以扣押色情文艺作品,理由是这类物品威胁了女性的安全。凯瑟琳·麦金农将这个裁决褒扬为女性的胜利,并且推测说:“也许在加拿大,人们相互谈论思想,而不是相互买卖思想。”海关已经利用这一裁定对同性恋和女权主义者的物品进行几乎是独家的封杀。

提示与问题

1.温迪·麦克埃若主张,对色情文艺的攻击与对女权主义某些要求的法律调整紧密联系,而女权主义者的这些要求又与妇女的性行为有关。在思考的过程中,请参考下列论述:

法律触及每一静默之所,甚至侵入妇女隐秘的子宫。它打破任何静默,自说自话。法言法语,管辖权。它界定,它命令,它强制。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至死信仰这一点。我所想起的每一案件,如果涉及有关生育的法律规定,就不能不使我联想到所有的案件。它们由各种线索构成一个相互联结的网络。流产,“代孕”,妇女怀孕监督,解雇怀孕妇女,终止贫困或被殴妇女的亲权,强制“让与”精神障碍和易受伤害妇女所行使的收养权,强制剖腹产,监控家中分娩。顺着任何一条线索,我都能发现它与其他线索联结在一起。当我解开一根线,它会牵连其他的线。每条线都编结于法律原理的织物之上,每条线都附属于中立性和一般性的观念。[21]

2.你认为麦克埃若会同意玛丽·阿什的下述观点吗?

母亲们以及所有的妇女,包括怀孕的、分娩的、堕胎的、遭受蹂躏的或者有权有势的,她们的自述比任何法律与医疗表述更接近妇女的真实体验。虽然我们从这些体验中所做的归纳和推论可能是相互冲突的,但当我们互相理解时,我们发现,那些缘于我们自然的和被同化的身体的真实,并不相互冲突……

我希望有这样一种法律,它会让我们成为女人。要认识到每一关于女性“生育”的规章都内在地具有暴力色彩,要确定一个没有规章的领域,在这一领域里,我们每个人都能做我们自己的“生死抉择”。[22]

3.你认为法律可以承认“一个非调整领域”吗?为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

4.女权主义者直接针对法律机构及其实践提出批评。将下列评论与麦克埃若的分析相比较,你能发现女权主义者对法律的批评与对法律实施的批评有何异同吗?

20世纪30年代,一篇题为“作为警察的妇女”的社论出现在一份中西部的报纸上。依照这位身份不明的女性作者的观点,已进行了20年的女警运动是一个可悲的错误,因为警察工作是一种“雄性特征”明显的职业。作者解释说,从本质上说,男人“特别适合”警察工作,就像女人特别适合哺育一样。不仅如此,“对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一想到女人手提警棍在街上巡逻,还要出入各种低俗的场所,心里就很不舒服……尽管我们可能觉得自己在许多方面与男人有同样的能力,但我们做好自己的工作比做糟男人的工作更好。女人也有作为法律实施者的巨大权力,但这种权力应当用在家里……我们作为母亲和教师比作为女警能够更出色。”……

……由于关注正在改变的性道德,尤其工人阶级年轻女性中不断增加的公然的性行为,中产阶级妇女活动家在20世纪头10年中开始鼓吹女警职业。她们希望,用警察权武装妇女可以减少性剥削对妇女和女孩的损害,减少可预见的婚前性行为的危险。

就女警一事而论,女性活动家接近了中产阶级对性别的固有看法。比如,他们声称妇女天生就有同情心,这使她们能够比男人更好地履行某些警察职责,像预防犯罪、处置女性和少年案件、保护妇女和女孩在公共场合的名誉和身体安全等。他们的任命女警的论点,很快变成了警察工作中一种新的女性模式,即犯罪预防模式的根据……考虑到当时正处在女性社会活动风起云涌的时代,犯罪预防模式的出现是从性别角度对当时存在的警察实践和警察哲学的批判。

犯罪预防模式有三个主要原则:警察工作发展到最高形式是一种社会工作;犯罪预防是警察最重要的职能;而女人在犯罪预防方面“天生”优于男人。依女警的先驱和女警提倡者的观点,这一模式的成功落实有赖于中产阶级女性从事警察工作。一旦有了足够的女警,她们作为女人的同情心和社会环境调查方法,将逐渐把警察局从由缺乏训练的工人阶级男性把持的冷眼的法律实施机构,转变为由训练有素的中产阶级男女两性构成的人性化的社会工作机构。

感谢中产阶级女性活动家的诸多努力,几百名妇女在20世纪头20年中成了警察。不过,尽管警察局里有了女人,但预期的以性别和阶级为基础的警察工作转型却从来没有发生过。[23]

[1] Grant Gilmore, “The Age of Anxiety,” Yale Law Journal(1975).

[2] “The Law Is Terror Put into Words,” by Peter d’ Errico from Learning and the Law.

[3] Ronald R.Thomas, Detective Fiction and the Rise of Forensic Science(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p.4, 10, 11.

[4] AK1200, 28, Orlando, FL, drum & bass DJ.

[5] Sandra Collins, 20-something, New York, NY, trance DJ/producer.

[6] Donnie, 29, New Orleans, LA, promoter, Freebass Society.

[7] Wade Randolph Hampton aka WishFM aka W, 31, San Francisco, CA, drum & bass DJ/producer.

[8] John Kelley, 29, Los Angeles, CA, funky breaks DJ.

[9] Chris Esparza, 20, Fond du Lac, WI.

[10] Brian Alper, 25, Huntington Beach, CA, marketing manager at Raveworld.net and co-owner of B3 Cande Productions.

[11] Kellie Allen, 19, Bloomington, IN, student.

[12] Sarah Krug, 19, Fond du Lac, WI, mother of 21-month-old daughter Chloe Amara, student/ office assistant.

[13] DJ Brian, 23, Victoria, B.C., trance DJ.

[14] “Rave 2k: A Survey on Raving at the Millennium and Beyond,” moderated by Stacy Osbaum, URB, Vol.9, No.70, December 1999, p.64.

[15] 《圣经·旧约·但以理书》记载,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不事奉尼布甲尼撒的神,也不敬拜它所立的金像,被尼布甲尼撒投入烈火的窑中,因上帝拯救而不死。——译注

[16] 87 S.Ct.at 1832.

[17] Cherokee Nation v.So.Kans.Ry.Co., D.C.33 F 900, 906 (1888).

[18] Sandra Bass, “Out of Place: Petit Apartheid and the Police,” in Dragan Milovanovic and Katheryn K.Russell, eds., Petit Apartheid in the U.S.Criminal Justice System(Durham, NC: Carolina Academic Press, 2001), pp.44-45.

[19] Wendy McElroy是XXX: A Woman’s Right to Pornography和一系列女权主义著作的作者,是Independent Institute的特别会员和Fox News的每周专栏作家,同时又是http://www.ifeminists.net的编辑。

[20] Merchant Peter Faneuil于1742年造了这座建筑物,并捐赠给该城,1806年扩建。250年来,第一层一直作为市场,第二层作为一个公共议事厅。18世纪60年代,由于抗议英国纳税政策的呼声从这里响起,议事厅被称为“自由解放的摇篮”。第四层则是“古代及荣誉炮兵连展览馆”(Ancient and Honorable Artillery Company Museum)。——译注

[21] Marie Ashe, “Zig-Zag Stitching and the Seamless Web: Thoughts on ’Reproduction’ and the Law,”Nova Law Review,Vol.13 (1989).

[22] Marie Ashe, “Zig-Zag Stitching and the Seamless Web: Thoughts on ’Reproduction’ and the Law,”Nova Law Review,Vol.13(1989).

[23] “’A Man’s Job’: Gender and Policywork” from Policing Women: The Sexual Politics of Law Enforcement and the LAPD by Janis Appier.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