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克鲁泡特金
一我们被这样一种教育引入歧途:它从摇篮时期开始,就想要扼杀我们的反抗精神,并且培养我们对权威的服从;我们被法律禁锢之下的生存方式败坏了,这种生存方式调整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出生、教育、成长、爱情、友谊——以至于只要这些事态持续下去,我们将丧失所有的主动性和自我思考的习性。我们的社会似乎不再理解,即使不在法律统治之下,我们也同样能够生存;法律的统治由代议制政府精心制造,由一小撮统治者操控左右。即使社会好不容易从这些桎梏中解放出来,它首先关心的就是立即重建法律的统治。“自由之首岁”(The Year I of Liberty)持续的时间从来都不超过一天,因为就在宣布它的次日,人们便将自己置于法律和权威的枷锁之下。
的确,几千年来,那些统治我们的人没做什么别的,只是花言巧语地进行了“尊敬法律,服从权威”的说教。家长正是在这样的道德氛围中抚育孩子的,而学校也仅服务于让孩子们加深这种印象。巧妙拼凑的伪科学的碎片被灌输给孩子们,以证明法律的必要性;对法律的服从被造就为一种宗教;道德上的善与老爷们的法律融为唯一的神圣。历朝历代讲堂教室里的英雄都是服从法律抵制反抗的人。
以后,当我们进入公共生活,社会和文学每日每时滴水穿石般继续向我们灌输着同样的偏见。历史、政治学和社会经济的书籍充斥着这种对法律的尊敬。即使物理学也被迫为此服务,它把借自神学和专权的人工表达模式引入纯粹观察所得的知识中去,由此成功地使我们的智慧如堕五里雾中,永葆对于法律的尊敬。报纸也做着同样的事情,上面的文章无一不是做着尊敬法律的说教,即使第三版上的内容每天都证明了法律的无能,并显示着它如何被手握权柄的人拖入污泥浊水之中。在法律面前俯首帖耳已成为一种美德,因此我怀疑是否会有这样一位革命家,他的年轻时代不是从法律的捍卫者开始的,尽管他所反对的、一般称为“陋弊”的东西,正是法律本身无可避免的后果……
从奴隶制、农奴制、封建制和君主制传承给我们的那些被称为法律的混乱不堪的行为规则,已经替代了脚下供奉着人类牺牲的巨大石兽,被奴役的野蛮人甚至不敢触摸它们,惟恐遭受五雷轰顶。
这种新的崇拜,自中产阶级掌握最高权力,即法国大革命之后,已经特别成功地建立起来。古代的政体之下,人们很少言及法律;……服从君王及其走卒的喜好,是一种建立在绞刑和监禁痛苦之上的义务。但是,在革命及随后的日子里,当法律人掌握了政权,他们竭尽全力强化其优势地位所赖以存在的原则。中产阶级毫不迟疑百川归海般地接受了法律;教士们匆匆忙忙将法律神圣化,以免他们的小船倾覆于激浪之中;最终,人民也接受了法律,将其作为与过去的专权与暴力相对而言的历史进步。
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必须设身处地想象一下18世纪的状况。听到彼时集所有权力于一身的贵族对人民施加的暴行,我们一定会痛心疾首,因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出身与贫富,一体服从法律”这句话在农民心中一定有着神奇的影响力。直到这一口号提出时止,农民所遭受的虐待比牲畜所遭受的还要残酷,他们从未有过任何权利,从未获得任何司法途径,来对抗贵族令人发指的暴行,除非因复仇而杀死贵族,自己也会因此被绞死。农民看到自己被上面这句法律格言所承认,至少理论上承认他的个人权利与地主老爷的权利相同。不管这个法律会怎样,至少它许诺对地主和农民一视同仁,声称在法官面前富人和穷人是平等的。这一许诺是一个谎言,今天我们知道了这一点;但在当时,它是一个进步,一种对正义的效忠,正如虚伪是对真实的效忠一样。这就是为什么当处境危急的中产阶级的救星们宣布“人人尊敬法律”的时候,人民一下子就接受了这一许诺,因为他们的革命冲动在与自己地位日渐接近的敌人的斗争中已经消耗殆尽;他们俯首帖耳于法律的桎梏,以免自己再遭地主老爷们的专擅。
从此,中产阶级不断地充分利用这一格言,它与代议制政府的原则相结合,概括总结了19世纪这个资产阶级时代的全部哲学。中产阶级在学校说教这一原理,在著述中宣扬这一原理,在艺术与科学中以同样的目的塑造这一原理,将这一信念贯穿到每个角落……并且,这一切做得如此成功,以至于渴望自由的人们为了获得法律上的平等,开始尝试通过恳求他们的主人大发慈悲,修改主人自己创制的法律来保护他们!
但是,时过境迁。任何地方都能发现反抗者,他们不愿再遵守法律,除非他们知道法律从何而来,有何功用,何以有守法的义务,以及法律所包含的尊严。我们时代的反抗者正在批判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石,这块基石一直被奉为神圣,而其中最至关重要的圣物就是法律。
批评家们分析了法律的渊源并进而发现,法律或者渊源于上帝——原始人恐惧的产物,愚蠢、可鄙而恶毒,虽然教士们信誓旦旦地宣称它有超自然的起源;或者渊源于杀戮——火与剑的征服。他们研究了法律的特征,发现法律并非与人类同步地不断成长,而是有着稳固静止的特性,有着一种将理应每日修改和发展的东西定型化的倾向。他们叩问法律是如何被维护的,他们看到的是拜占庭的凶暴、宗教裁判所的残酷、中世纪的严刑、活生生的肉体被行刑者的皮鞭撕裂,看到了锁链、棍棒、斧头、阴森的地牢、痛苦、诅咒和眼泪。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他们所看到的仍然是与以往如出一辙的斧头、绳索、步枪和监狱。一方面,惨遭暴虐的囚犯因其全部道义存在被贬斥,被迫像笼中困兽一样生活;另一方面,被剥去人类本性中每一份情感的法官们,像一个梦幻者生活在法律虚构的世界里,乐此不疲于监禁与死刑的施用,扬扬自得于冷酷恶毒的疯狂,甚至从未怀疑过,就在他们所鄙夷的那些人面前,他们已经跌入了堕落的深渊。
他们看到立法者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立法竞赛。今天投票通过一部城镇公共卫生法,却对卫生学一无所知;明天制定一系列军事装备规则,却连一支枪都没摸过;制定有关教育的法律,却没有走上过讲台,甚至没给过自己的孩子诚实的教育;任意而盲目地四处立法,却念念不忘将刑罚分配给衣衫褴褛的人们。监狱和奴役船成为一些人生活的一部分,而这些人要比立法者道德高尚一千倍。
最后,他们看到狱吏正在丧失所有的人类情感,密探被训练成嗜血的鹰犬,警察蔑视厌恶自己;“告密”被扭曲为美德;腐败被确立为制度;人类的所有堕落与邪恶都受到支持和培养,只为确保法律的胜利。
我们目睹了这一切,因此我们不再疯狂地重复那古老的公式:“尊敬法律”。我们要说:“蔑视法律及其全部属性!”不再怯懦地重复“服从法律”,我们要大声疾呼“反抗一切法律!”
只有将那些以法律名义实现的恶与法律所能产生的善相比较,仔细权衡善恶,你才会知道我们是不是正确的。
二
相对而言,法律是现代的产物。人类的生活曾经世世代代没有任何成文法,甚至没有以符号形式雕刻于圣堂神殿入口的柱石上。那时,人们之间的关系仅仅由习惯、习性和习俗调整,它们因不断重复而变得神圣,每个人在童年时代就已经习得,正如学习怎样通过狩猎、畜牧或耕种而获取食物一样……
每一部落都有自己的方式和习惯,法学家称其为习惯法。它有足够的社会习性来维系村民之间、部落或社会成员之间的诚挚关系。即便在我们这些“文明”国家里,当我们远离城市来到农村时,我们看到那里居民的相互关系仍然由古老的、公认的习惯所调整,而不是依照立法者的成文法律。俄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农民,乃至法国和英格兰的大部分,都没有成文法的概念,成文法介入他们的生活仅仅是为了调整他们与国家的关系。至于他们自己的相互关系,尽管有时也很复杂,却依然由古老的习惯来调整。从前,人类的生活状况大体如此。
通过对原始习俗的分析,可以发现两大显著的占主流地位的习惯。
既然人们不是生活在相互隔离的状态,他们内心自然而然生成了有益于社会维持和种族繁衍的习性和情感。如果没有社会情感和习俗,人类的共同生活是绝对不可能的。不是法律设立了它们,而是它们先于所有的法律而存在;不是宗教规定了它们,而是它们先于所有的宗教而存在。在社会生存的所有动物之中,都可以发现它们。它们是依照事物的本性自发生长的,就像动物身上被人们称为“本能”的那些习性一样。它们萌生于进化过程中,对于人类为生存而被迫进行的斗争来说,它们是有益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必不可少的……原始人殷勤好客,尊重生命,相互间有义务感,同情弱者,勇敢无畏,乃至为他人而牺牲自己——这种牺牲精神首先为了孩子和亲友,嗣后及于同一群落的其他成员——所有这些人类品质的发展都先于一切法律,也不依赖于任何的宗教,就像动物的情形一样。这些情感与惯例是社会生活无可避免的结果。这些品质并非教士和玄学家们所说的那样是人类固有的,它们是共同生活的结果。
但是,与这些习惯相伴生的、对社会生活和种族维系不可或缺的另外一些愿望、激情以及另外一些习性和习惯,也在人的联盟中进化发展着。统治他人的愿望,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的愿望,掠取相邻部落劳动成果的愿望,不劳而获安坐而食的愿望,让奴隶为其主人提供各种享乐——这些自私的、个人的愿望,形成了习性和习惯的另一主流。祭司和武士,这些江湖骗子从人们的迷信中渔利,在让自己摆脱了鬼神恐惧之后,却在其他人中培养这种恐惧;这些歹徒恶霸极力促成对邻人的侵略,以便满载抢掠的赃物、押解着奴隶——那些被征服者——凯旋而归。这两种人沆瀣一气,成功地将有利于己的习惯强加于原始社会,却又企图永久统治和支配大众。他们从众人的沉迷、恐惧和惰性中获益,并且,多亏了这同一些行为的不断重复,他们已经恒久地建立了构成其统治的坚实基础的习惯……
滋生于迷信、沉迷和怯懦的日常风气,一直都是支撑压迫的柱石。在原始人类社会里,求助于祭司和军事首领是聪明的做法。这些人秉持只对他们有利的习惯,并成功地将这些习惯强加给整个部落。只要这种保守的风气能够被用来确保首领们对个人自由的侵犯,只要人们之间的不平等是自然的产物,而且只要这一切并没有因权力和财富的集中而百倍增长,那么,就没有必要创制法律,没有必要设置可怕的法庭,也没有必要加重刑罚以强制执行法律。
但是,随着社会越来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阶级,其中一个阶级寻求建立自己的统治,另一个阶级拼命逃避,斗争由此开始。现在,征服者匆匆忙忙要以恒久的方式保卫其行动果实,他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不择手段地努力将其胜利果实置于无可争议的地位,并使之神圣而令人尊敬。法律以宗教制裁的面目出现,而武士的棍棒也听候法律的差遣。法律的功能是将那些有利于一小撮统治者的习惯固定下来。军事权威承担的任务是确保忠诚。法律的全新职能对于武士的权力是一种新鲜的保障,武士不再仅仅是掌握残暴力量的人,他已经成了法律的保卫者。
然而,如果法律提供的只是一堆为统治者服务的规定,那就很难保证它被人接受和服从。当然,立法者在一部法典中混淆了我们前面提到的两种主流习惯:一是在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代表道义和社会团结本性的准则;二是旨在保障客观上存在的不平等。对于社会生存绝对必不可少的这些习惯,在法典中被精妙地与统治阶级强加的习俗相纠结,并且两者都要求公众给予它们相同的尊敬。法典说“不要杀人”,又匆忙补充说“要向教会交纳什一税。”法典说“不要偷窃”,紧接着又说“拒绝纳税者,将砍断其手”。
这就是法律,并且它已经将其双重特性保持至今。法律起源于统治阶级的一种渴望:使那些有利于统治阶级的习惯恒久化;法律的特征在于将那些有益于社会的习惯——它们并不需要法律来保证其受到尊重——与其他有益于统治者、有害于人民大众的习惯巧妙搀和在一起,并且仅仅依靠人们对惩罚的恐惧来维持。
法律,像个人资本一样,是欺诈和暴力的产物,在权力的呵护下得以发展,它没有资格承受人们的尊敬。法律诞生于暴力和迷信,为了富裕的消费者、教士和有钱的剥削者的利益而确立,当人民渴望打碎枷锁的那一天,必须彻底摧毁法律……
提示与问题
1.“法国大革命”后所许诺的平等,在那些备受王室和贵族原有统治煎熬的人们看来,一定具有特殊的魅力。人民是否应当拒斥通过法治来实现更多平等的许诺?理由在于,伴随着据说是为维持平等所必不可少的制度,另一种暴政会悄然渗透进来。
如果他们抛弃这种许诺,那又如何巩固革命的成果,或者巩固的想法本身就是一种幻想?
2.克鲁泡特金认为,法律有一种混合的特征,也就是,保持普通民众利益并保障法律整体的合法性,同时还为少数人提供了实惠。是否能够做到保存法律中我们想要的因素而清除那些优待少数人的因素?或者,是否整个法律制度有着内在的缺陷?
3.没有领导者的社会,或者说,每个人都是没有追随者的领导者,这样的社会是可能的吗?能否有这样一个社会,那里所有的人都赞同克鲁泡特金?克鲁泡特金虽然对通过法律实现和平的前景充满怀疑,却坚信人与人的互助,并且著书立说反对达尔文残酷的物竞天择理论。
处在严格的自愿互助境况下的人们,如何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www.daowen.com)
4.克鲁泡特金说,一个通过习惯来维持秩序的社会,在遇有纷争的场合,人们会“乐于诉诸第三方来消除分歧”。是否这种诉诸第三方解决争端的做法产生了法律?那些为他人解决纷争的集团是不是处在一种优势地位?像克鲁泡特金这样优秀的无政府主义者,是否因为他们怀疑国家是有益的,就应该拒绝由第三方解决纠纷?
5.依克鲁泡特金的观点,法律和习惯的正常关系是将先在的两种惯例——属于平等的和属于不平等与统治的——结合到法律中去。将克鲁泡特金的这种见解与斯坦利·戴蒙德在本章导言部分的论述相比较,戴蒙德是不是比克鲁泡特金更加醉心于习惯?
6.克鲁泡特金说,那些制定健康法的人对卫生学一窍不通,那些为教育立法的人对教学一无所知,等等。他是否在鼓吹将这些问题从法律人转给科学家和其他专家?应当由专家来统治非专家吗?
专家们应当掌权吗?或者,他们像资产阶级的律师们一样,不适合于统治他人?
7.无政府与民主的关系是怎样的?
8.在本书的前几章中,有关学校纪律、婚姻冲突、犯罪、污染和劳工等问题都进入了法院。在这些情况下,法律的运作起到了有益的作用吗?或者,如果人们没有法律,一样会生活得很好,甚至会更好吗?
9.在你所生活的国家里,选取一条法律规则,寻觅这条规则的起源,看一看谁因这条规则而获益,谁因这条规则而受损。然后评估如果废除该规则会有怎样的效果。
你也可以在工厂、学校选取一条规章来做同样的考察。
10.将报纸上有关国家法律、制度性规则和政策的文章列一个清单。判断一下,作者们是在呼吁更多的法律,更少的法律,还是不同的法律。你的清单向人们建议的是何种无政府状态?
如何评价人与法律体系的当代关系?流行语“钱能说话”至少捕捉了四种情感:金钱产生结果,合法的或非法的;金钱所产生的结果,并不是那些没有钱的多数人所希望的;没有钱的人就没有发言权;没有发言权是有害无益的。第五种情感可能是:一个没有钱的人无足轻重——没有金钱支撑的行动主义将一事无成。
尽管这个有关金钱的俗语很容易脱口而出,但绝大多数人并不知道金钱是如何转化为具体结果的,因为金钱进入法律—政府体系的路径是微妙、隐蔽而迂回的。思考加兰特尔所分析的诉讼的复杂要素,回忆卡夫卡在“我们的法律的问题”中所说的:“我们的法律不是广为人知的,它们被贵族小团体隐藏和把持。”显见的例子是贿赂,而贿赂也仅仅是金钱在这一体系中起作用的方式之一。
同样,权力(及其伙伴,无权力)的某些方面被很好地理解,某些方面被部分地理解,而某些方面根本没有被理解。当“就这样做,否则后果自负”这一命令伴随着暴力胁迫时,我们中的绝大多数都会看出,胁迫所针对的人或团体必须遵命,否则要承受不良后果。但是,正如明目张胆的贿赂仅仅是“金钱说话”的方式之一,赤裸裸的暴力胁迫也仅仅是有权者对无权者说话的方式之一。
当一方有能力为讨论设定唯一的日程表时,就会有更微妙的权力运用。在北卡罗来纳州早期的多起配偶虐待案中(见第一章),一些法院根据程度来看待损害,大谈棍棒的粗细或者是否造成了永久的伤害,而不是断然地处理家庭的恐怖。权力还介入了对全国健康问题的讨论。是为近4千万根本没有医疗保健的贫困工人实施医疗保健而讨论,还是为减少医生们的纸面工作而讨论?这些医生正为那些已有医疗保健的人服务。第一种方案显然要激进得多,而哪种方案进入讨论日程,决定了谁将获得医疗保健以及制度如何运作,因为一旦某种日程确定下来,另一种方法将难以被人察觉。
当权力关系被充分内化的时候,有权力和无权力相互理解的空间最为狭小,以至于当无权者面对非正义的时候,尚未开始行动就已经退却了。无权力成为一种生活事实。在“法的门前”这则寓言里,卡夫卡描写了一个乡下人,他把法律必须被不折不扣地遵守这一要求彻底内化了,以至于除了恳求进入法的大门以外,他无法想象还有另外的选择。在“我们的法律的问题”这则寓言里,我们得知卡夫卡将对抗贵族统治时的无能归结为普通人的心理,人们更倾向于痛恨自己,而不是痛恨压迫者。这种愚蠢的心理是如何产生的?这种心理无效可以归咎于先前的调控吗?向不公正的规则投降,很可能是先前权力运用的效果,而不是麻痹的自发原因。一种有关权力的完全的社会心理,将包括人们在权力体系中的经验。我们每个人都积聚了个人的经验记录,它们使某些行为成为实际的、可想象的,而使另一些行为成为不切实际、不可想象的。在体系当中,可能任何的成功都不及历史的成功,任何的失败都不及历史的失败。
当一种权力关系充分内化为无权者的心理时,有权者的权力便达到了极至。幸运的是,这个终点是永远达不到的,因为绝大多数无权者憎恨自己没有多少选择余地,甚至在他们说“我怎样才能改变这一切呢?——他们简直为所欲为”这句话的时候。
种植园奴隶制提供了有关权力和无权力的鲜明生动的典型。奴隶主依靠他人的劳动而过着优裕的生活,他们毁灭了绝大多数人的权利,在必要的时候使用强力,但他们也试图向奴隶灌输服从的习性。多数的奴隶主并不是人际关系的专家,他们寻求通过惯例的反复适用来建立控制。肯尼思·斯坦普有关奴隶制的历史性记述被收入本书第五章中,他勾勒出奴隶主控制奴隶的几个步骤:
1.确立并维持严格的纪律;
2.在奴隶心中植入一种卑贱意识;
3.用主人的巨大权威感令奴隶望而生畏;
4.劝诱奴隶热衷于主人的事业;
5.制造一种完全依赖的习性(没有主人的恩惠就无望无助)。
正如斯坦普所指出的,强制力、日程表、灌输某种思想程式,所有这些都在帮助奴隶主赢得权力。国家的全部强制力和法律制度都支持奴隶主在种植园使用强制力;日程表也是奴隶主安排的。如果奴隶主是成功的,他只偶尔使用一下强制力,奴隶也会自愿服从而不会反抗。制度总不会完全成功,因为这里充满了限制、反力和抵触。例如,对奴隶的惩戒不能永久性地损害他们黑色的肉体——它具有财产价值;而奴隶被置于过分被动的地位就会丧失对主人事业的兴趣。无论如何,令我们深受教益的是,在持续了几个世纪恶魔般的制度中,我们看到了权力的原动力。
约翰·加文塔的《权力与无权力》[7]提供了一个来自现代工业发展的实例。作为一位年轻的“为美国服务志愿队”(VISTA)成员,他来到阿巴拉契亚一个煤矿区,在那里发现了惊人的不公正:这一地区有丰富的煤矿,但生活在当地的人却是美国最贫苦的。尽管他们的先辈已经在此生活了几百年,但他们一无所有,除了不在地主(absentee landowner)的给予而外,他们对任何东西都没有权利。令加文塔惊诧的是人们的沉默。他不无批判地接受这样的假定:人们的沉默意味着认可现存的经济和权力关系:他们的生活是如此悲惨,以至于任何满足现状的想法对他来说都是荒谬的。然而,他既没有发现政治上的行动主义——政治家预言的、当民主社会出现冤情时所发生的,也没有发现阶级斗争或者革命——像马克思主义者预期的那样。加文塔发现了政治行动和反抗的众多理由,但是,没有政治行动,也没有反抗。
为了找出谜底,他研究了历史上的和当代的权力运用:
上表记录了不在地主巩固权力的三个阶段。首先,地主控制物质资源和当地法律制度的强制力。在最初阶段,对那些在土地交易或者胁迫制度中正失去一切的人而言,剥夺是明显的、可见的,他们此时会强烈反对,因为迥异的过去仍然留存在他们的记忆里。在权力得到进一步巩固之后,第二种制度屏障被建立起来,以阻止那些目睹自己生活正在恶化的人所进行的反抗。与此同时,律师、商人和“市民领袖”看到自身的物质前程已经紧密地与那些控制煤矿及相关产业的人联结在一起。这些小一些的人物围绕更有权势的人形成一道环形防线,他们的存在使有权势的人不必使用野蛮的暴力也能维护其地位。最终,不仅经济和法律关系被置于有权者的控制之下,而且地方政府、教堂、学校和其他所有潜在对立的组织资源都被彻底殖民化。
加文塔得出结论:政治上的投降、冷漠、沉默,乃至于采取有悖自己最大利益的立场,这一切都是权力引起的。长期的无权力体验培植了一种恒久的无权力期待,它又反过来受到煤矿历史上权力运用的影响。使加文塔更震惊的是,权力关系一旦得到巩固,便在他所研究的一百年间基本保持未变。
如果权力可以分阶段巩固,就可以推出对权力关系的反抗也可以分阶段进行:通过强制力,挑战日程安排以及拒绝有破坏力的形象。并非偶然的是,任何社会运动的第一步都是重新研究历史和重构那些为了保持权力关系而被清洗了的形象。
詹姆斯·斯科特在其新近的一本书[8]中认为,有权者在接管无权者思想方面的成功,关于这个问题,加文塔过分悲观了。斯科特说,如果想要发现无权者的真实情感,就必须到他们觉得自己能够自由表达心声的地方——到奴隶的住处去发现奴隶在想什么,到阿巴拉契亚人家中去发现他们对不在地主的看法。按照斯科特所说,我们要更真实地了解学生们对学院的看法,就必须深入到学生宿舍、快餐店及学生们感觉可以自由表达意见的地方。在他们面对教师或行政管理权威时所做的评论,其可靠性是令人怀疑的。
以下是卡夫卡的又一简短寓言,像人们所期待的那样,它提供了有关权力关系的一个奇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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