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绞死倒计时:印度狱卒焦急等待

绞死倒计时:印度狱卒焦急等待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个高大的印度狱卒押解着他,准备上绞架。“弗朗西斯,看在上帝分上,快一点,”他不耐烦地说,“这家伙这会儿早该绞死了。你还没准备好吗?”这个犯人,被两个狱卒紧抓着,看起来无动于衷,好像这一切都是绞刑的另一种仪式。随着弗朗西斯的一声令下,两名狱卒更紧地抓住犯人,将他半拉半推到绞架前,帮助他笨拙地登上台阶。

绞死倒计时:印度狱卒焦急等待

乔治·奥威尔

缅甸,一个被雨水浸透的早晨。一束孱弱的灯光,像黄色的锡箔,从高墙上倾斜着射入监牢。我们等候在牢房外面,这些牢房是一排窝棚,前面有双层的铁栏,像狭小的动物笼子。每间牢房10平方英尺,里面只有一张木板床和一壶饮用水。在一些牢房里,黝黑的、一声不响的囚犯们蜷缩在内层铁栏边,身上围着毯子。他们是已决的死囚,一两周内将被绞死。

一个囚犯从牢房里被带出来。他是个印度教徒,矮小脆弱,剃过头发,眼神浑浊。他胡须浓密旺盛,与其身材相比简直不合情理,就像电影喜剧演员的胡子。6个高大的印度狱卒押解着他,准备上绞架。两个人手持上了刺刀步枪站在一旁,其他人给他戴上手铐,一条铁链穿过手铐并固定在他们的腰带上,又将他的双臂牢牢捆在身体两边。狱卒们紧紧簇拥着这个囚犯,他们的手始终小心翼翼地抓着他,好似时时要感觉一下他确实在那里,就像手中握着的一条活鱼,惟恐它随时可能跳回水中。但他毫无反抗地站着,双臂了无生气地任由绳索捆绑,好像没注意到发生的一切。

远处兵营传来8下钟声并伴着一声号响,在湿漉漉的空气里凄凉而微弱。典狱长独自站在一处,神情忧郁地用手杖敲打着地上的砾石,随着号声,抬起头来。他是一个军医,留着牙刷般的小胡子,嗓音粗哑。“弗朗西斯,看在上帝分上,快一点,”他不耐烦地说,“这家伙这会儿早该绞死了。你还没准备好吗?”

弗朗西斯是狱卒的头儿,一个胖胖的德拉威人(Dravidian),穿着白色卡其布套装,戴着金边儿眼镜。他挥挥黑色的手,滔滔不绝地说:“是,先生,是,先生!一切准备就绪。行刑者正在待命。我们这就开始。”

“好吧,那就快点儿走。这事儿了结后再让囚犯们吃早饭。”

我们向绞架走去。两名狱卒扛着步枪走在这个犯人的两边,另外两名狱卒紧靠着他行进,每人抓住他的一只胳膊和一只肩膀,好似连推带架一般。而我们这些人,包括地方官等,跟在后面。出人意料的是,当我们走出10码远时,没有任何命令和警告,队伍突然停了下来。一件糟糕的事情发生了——一条狗出现在狱墙之内,上帝才知道它从哪儿跳了出来。它在我们中间上蹿下跳,摇头摆尾地连声吠叫,肯定是因为看见这么多人而兴奋不已。这是一条很大的毛茸茸的印度杂种狗,它围着我们蹦跳了一会儿,在人们阻止它之前,扑向了这个囚犯,跳起来要舔他的脸。每个人都惊呆了,竟然没有去抓住它。

“谁让这个该死的畜生跑进来的?”典狱长恼怒地说,“你们,把它抓住!”

一个狱卒从押送者中退出来,笨拙地追捕这条狗,但它蹿蹦跳跃,不让他捉到,把这一切看成是游戏的一部分。一个年轻的欧亚混血儿拾起一把砾石,想打跑这条狗,但它躲开飞石又随我们而来。它的狂吠回荡在狱墙内。这个犯人,被两个狱卒紧抓着,看起来无动于衷,好像这一切都是绞刑的另一种仪式。又过了几分钟才有人勉强抓住那条狗,我用围巾穿过狗的项圈牵住它,然后我们继续前行,这条狗依然不停地挣扯、狺吠。

离绞架约有40码远。我看到走在前面的这个犯人赤裸、黝黑的脊背,他手臂被绑,走起来僵硬笨拙,但却很稳健,迈着印度人特有的步态,双膝从不伸直,一跳一跳地走着。每走一步,他的肌肉都匀称地滑动着,一绺头发上下跳动,他的双脚在淋湿的砾石上留下印记。尽管狱卒们抓着他的双肩,有一次,他还是稍稍向一旁走了走,为了避开路上的一个小水坑。

很奇怪,但直到此刻我才认识到,消灭一个健康的、有知觉的人意味着什么。当我看到这个犯人走向一旁避开水坑时,我看穿了秘密:在一个生命极为旺盛的时候将它扼杀,这是无以名状的不义之举。这个人还没有死,他像我们一样活着。他身体的每个器官都是健全的——胃肠在消化,皮肤在再生,指甲在生长、组织在形成——所有这些,都在庄严的蠢行中备受煎熬。当他站在绞架的活动踏板上时,当他在空中下坠尚有刹那生命时,他的指甲仍在生长。他的眼睛看着黄色的砾石和灰色的高墙,而他的大脑还在回忆、展望、思考——甚至思考如何避开水坑。他和我们是共同走着的一群人,看着、听着、感觉着、理解着同一个世界;然而不出两分钟,随着突兀的一声脆响,我们中的一个就要离去——少了一个心灵,少了一个世界。

绞架设在一个小院子内,与监狱的主要场地相分离,长满了高高的带刺的杂草。绞架是砖砌的,像一个三面的窝棚,顶部是木板,再上面是两根支柱和一根垂着绞索的横杠。刽子手是一个灰白头发的囚犯,身着白色的囚衣,正等候在他的杀人机器旁。我们进去时,他向我们恭敬地弯腰施礼。随着弗朗西斯的一声令下,两名狱卒更紧地抓住犯人,将他半拉半推到绞架前,帮助他笨拙地登上台阶。然后,刽子手爬上去,将绞索套在犯人的脖颈上。

我们站在5码以外,等待着。狱卒们围着绞架站成一个大致的圆形。当绞索固定后,这个犯人开始向他的神明呼喊。他高声地重复喊着“拉母(Ram)!拉母!拉母!拉母!”声音不似祈祷者般急切、惶恐,也不似呼救,而是沉稳的、有节奏的,几乎像是钟鸣。那条狗以一声哀狺回应着这个声音。刽子手还站在绞架上,他拿出一条像面袋一样的小棉布罩,当头罩住犯人的脸。但是,那声音虽被棉布阻钝,仍然持续着,一遍又一遍的喊着:“拉母!拉母!拉母!拉母!拉母!”

刽子手爬下来站定,手握控制杆。几分钟过去了,犯人所发出的沉稳的、被阻钝的声音持续着:“拉母!拉母!拉母!”一刻不停。典狱长把头垂在胸前,慢慢用手杖刺着地面。也许他在数着这喊声,允许犯人喊到一个数字,比如说50或者100。每个人都悚然变色,那些印度人的脸像坏掉的咖啡一样灰白,其中一两把刺刀正在抖动。我们注视着活动木板上那个被捆绑、被罩住的人,听着他的喊声——每次都呼喊着又一秒钟的生命;我们所有人的心中都是同一种想法:啊,快杀了他,结束这一切,阻止这可怖的声音!

突然,典狱长下了决心,他昂起头,手杖一挥。“行刑!”他几乎是凶恶地喊道。

咔嚓一声,随后是死一般沉寂。犯人不存在了,绞索自己旋转着。我放开了那条狗,它立刻跳到绞架后面;但当它到了那里,却猛然停步,狂吠起来,然后躲到院子的一个角落里去,站在杂草中,胆怯地望着我们。我们绕着绞架检查犯人的尸体,他晃来晃去,脚趾直挺挺地指向地面,很缓慢地旋转着,像石头一样一动不动。

典狱长伸出手杖戳了尸体一下,它像钟摆一样微微地来回晃了晃。“他没问题了,”典狱长说。他从绞架下走开,长出了一口气,忧郁的神情突然消失了。他看了看手表,“8点过8分,感谢上帝,今天早上就这样了。”

狱卒们卸下刺刀,列队走开。那条狗安静下来,好像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灰溜溜地跟在他们后面。我们从放置绞架的院子里出来,经过死囚牢房,进入监狱的中心院落。囚犯们在手持警棍的狱卒看管下,正在接受早饭。他们长长地蹲成一排,每人手里捧着一个锡盘,两名狱卒提着桶依次分发米饭;绞刑之后,似乎有一种无拘无束的欢愉气氛。既然事情办完了,我们如释重负,感觉到歌唱、奔跑和窃笑的冲动。几乎在同时,每个人都愉快地交谈起来。

那个欧亚混血儿走到我身边,用头示意我们来的方向,会心地笑道:“您知道吗,先生,当我们的朋友(他指的是那个死去的人)得知自己的上诉被驳回时,小便失禁,尿在牢房的地板上。因为恐惧。——赏光抽我一支烟吧,先生。您不欣赏我这个银制的新烟盒吗?我从经销商那里搞到的,两卢比八安纳司(annas),流行的欧洲款式。”

一些人笑了,似乎说不准为什么笑。

弗朗西斯走过典狱长身边,饶舌地说着:“啊,先生,一切都非常顺利,太令人满意了。咔嚓一声,就都结束了。并不总是这样顺利。我知道有些情况下,法医不得不走到绞架下抱住犯人的双腿往下拉,确保他已经被吊死。太让人恶心了!”

“抽搐扭动,那太糟糕了。”典狱长说。

“啊,先生,当他们执拗起来那才麻烦呢!我想起有个人,当我们要把他带出来时,死死抓住铁栏不放。您不会相信,先生,6个狱卒才把他拖出来,3人拽一条腿。我们和他讲道理,我们说:‘亲爱的朋友,想想你给我们带来的痛苦和麻烦吧!’但他听不进去!哎,他可真让人讨厌!”

我发现自己正在大笑,甚至典狱长也宽容地咧嘴笑笑。“你们最好都到外面去喝一杯,”他非常亲切地说,“我车里有一瓶威士忌,我们可以把它消灭掉。”

我们通过监狱的双层大门,来到路上。“抱住他的双腿向下拉!”一个缅甸的地方官突然大叫起来,并且开怀大笑。我们又都开始笑起来。那一时刻,弗朗西斯的故事似乎出奇的好笑。我们一起畅饮,当地人和欧洲人,相互间非常友善。那个死去的人,离我们100码。

提示与问题

1.本书第二章是关于审判和自由裁量权的,有一些讨论涉及直觉在判决中的作用。这段有关死刑执行的生动描写,是否能够给我们某些直觉或者评价,而无须进行哲学的探讨或者搜集赞同和反对的意见?奥威尔想激起读者怎样的反应呢?他的哪一处描写最有效地使我们接近了他意图让我们理解的事件呢?

2.奥威尔对于非正义的感受缘自这次死刑执行。与一位朋友谈谈某一事件,事件中,你的朋友感受到了非正义。(因为非正义发生的场合可能不是正式的法律场合,也可能没有法律官员的参与,所以该事件不必“与法律相关”。)比较一下你和其他同学搜集的事件。有没有相同的主题出现?

3.奥威尔并没有告诉我们那个被绞死的人究竟犯了什么罪,他似乎不必知道得更多就已经对死刑产生了反感。国家执行死刑是否不需要理由,或者,他应当告诉我们罪犯的罪行,以便我们可以评价国家杀了这个罪犯是无意识的、不必要的,还是必须的?

将这些考虑与这种主张相比:放弃死刑的人没有考虑到犯罪的被害人。

4.一个故事与法庭意见有哪些不同?有哪些相同?

奥威尔是一位低级官员,处在一个具体的死刑执行决定与死刑执行本身之间连线的一端。许多道德上的两难都远离官场,每个人都必须将评价与行动联系起来。每个人都有一系列的经验,可以将其不那么严密地称为先例或道德习惯。每个经验都有一个行动的范围,以及至少有一些自由裁量权,只是运用得更好还是更坏的问题。每个经验都运作于一定的时间、地点、场合,不要从这样的论点中寻求安慰:不能一般地谈论价值,价值有赖于情境。

[1] Jacques Ellul,The Technological Society (New York:Random House,1964).P.294.(www.daowen.com)

[2] Jacques Ellul,The Technological Society(New York:Random House,1964).P.292.

[3] Jacques Ellul,The Technological Society(New York:Random House,1964).P.295.

[4] From The Cheyenne Way:Conflict and Case Law in Primitive Jurisprudence,by Karl N.Llewellyn and E.Adamson Hoebel.Copyright  1941 by the University of Oklahoma Press.

[5] Excerpt from “The Sorcerer and his Magic” from Structural Anthropology,Volume I by Claude Levi-Strauss.

[6] John Bonsignore,“At the Edge of Law,”  1973 by The American Business Law Journal.

[7] John Bonsignore,“Law as a Hard Science,” 2 ALSA Fornm (1977).

[8] The Alchemy of Race and Rights by Patricia J.Williams,p.52,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9] Simple Living and Hard Choices by Maureen A.Flannery from Hastings Center Report (1982).

[10] 这种药曾用来治疗月经失调,但后被认为可能导致阴道癌,并引起了集团诉讼。参见本书第二十章第三节。——译注

[11] 又称“黑包工作”(Black Bag Job)或者“黑包行动”(Black Bag Operation),是一种由警察或谍报机关实施的秘密进入行动。不能被目标知道,还要避免暴力或者当面冲突。这一术语来自装间谍器材的黑色包裹。美国最高法院于1972年6月宣布“联邦调查局”使用的这种手段违宪(Plamondon Case,407 U.S.297.)。——译注

[12] ORS 436.025规定:“州医疗委员会授权行医和检查的任何一人或两人可以向社会保护委员会提出请求,主张该州内的其他任何人,依ORS 436.070(1)之规定,处于该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

[13] 美国宪法第五条修正案(1791年)规定:“……任何人……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其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译注

[14] 该制定法否定了那些符合法条规定的人生育的基本权利。对于州立法机关的判断,我们通常予以尊重,但这种尊重不适于影响基本人权的法律……“……对一个州在绝育法中所做的分类,严格审查是必不可少的,以免恣意或恶意地歧视某些群体或某种类型的人,从而破坏宪法为公平、平等的法律所提供的保障……”(Skinner v.Oklahoma,… 1113.)

[15] 请求人提请我们注意众议院司法委员会1967年5月17日的记录,主要证人之一在被问及该立法是否为了孩子和父母的福利时作证说: ……这些女孩中的许多人能够经过训练而胜任日常的家务和身处集体的简单技巧,但是,如果她们被加以抚育孩子的额外压力和负担,就不能正常地生活。更重要的是,孩子成了公共负担…… 这位证人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1967年5月2日的听证会上说,这样的孩子受到忽视,会“出现各种问题”。

[16] Furman v.Georgia 92 S.Ct.2726 (1972) 2735.

[17] M.Greenberg and S.Savner,A Brief Summary of Key Provisions of the Temporary Assistance of Needy Families...H.R.3734,Center for Law and Social Policy,1997.

[18] Ibid,p.6.

[19] National 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Homelessness in America:Unabated and Increasing – A Ten Year Perspective (1997).

[20] National Coalition on Homelessness,How Many People Experience Homelessness? (1993),p.3.

[21] National Coalition,...Homelessness Unabated,pp.3,4.

[22] Ibid,p.4.

[23] Furman v.Georgia,92 Sup.Ct.2726,2735 (1972).

[24] 该案阐明,因酒精中毒而成为被告者,不能因其疾病而受罚。——编注

[25] 弗兰克法官所著有关自由裁量权的文章,见本书第二章第一节。——编注

[26] Roe v.Wade,93 S.Ct.756.

[27] Furman v.Georgia,92 S.Ct.272 (1972).

[28] Bryan Stevenson,美国阿拉巴马州“平等司法倡导”(Equal Justice Initiative)的主任,曾经十几次代理过等待死刑执行的案件。

[29] From “The End of Executions?” by Linda Lutton,In These Times,October 30,2000.

[30] Atkins v.Virginia,526 U.S.364 (2202).

[31] State ex rel.Simons v.Roper 112 S.W.3d 399 (2003).

[32] State ex rel.Simons v.Roper 112 S.W.3d 413 (2003).

[33] “A Hanging” from Shooting an Elephant and Other Essays by George Or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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