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黑龙江省物价局纠正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案件

黑龙江省物价局纠正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案件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黑龙江省物价局于2017年7月开始开展了调查。经调查后,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肇源县,甘南县人民政府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积极消除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影响,黑龙江省物价局决定不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并结束调查。

黑龙江省物价局纠正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案件

(一) 基本案情

2017年1月,黑龙江省物价局对全省市 (地)、县的燃气管道入户安装市场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牡丹江市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甘南县人民政府、肇源县人民政府涉嫌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黑龙江省物价局于2017年7月开始开展了调查。经查证,上述市 (县)人民政府、部门分别以特许经营协议、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和政策性文件等形式,限定了建设开发单位只能与燃气企业签订协议,由燃气企业对管道燃气入户安装工程进行设计、安装,剥夺了建设开发单位自主选择的权利,以及其他具有燃气管道建设资质的公司的公平竞争权。

(二) 处理决定(www.daowen.com)

调查机构认为,上述部门的做法排除和限制了相关市场的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 第32条的规定,让本应开放的天然气入户安装市场形成了独家垄断经营的格局,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择 “价” 选择,更无法择 “优” 选择施工单位,不利于安全领域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阻碍了相关市场的正常竞争和健康有序发展。经调查后,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肇源县,甘南县人民政府立即采取了整改措施,积极消除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影响,黑龙江省物价局决定不再向其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并结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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