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山东省日照自律委员会会员单位涉及市场分割案

山东省日照自律委员会会员单位涉及市场分割案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家会员单位将日照莒县相关业务收入交纳至日照自律委员会专用账户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仅由这三家会员单位进行单独分配。据此,2018年5月7日,山东省工商局责令十三家日照自律委员会会员单位 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13年度统筹相关业务销售额1%-1.5%的罚款。

山东省日照自律委员会会员单位涉及市场分割案

(一) 基本案情

日照方大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日照益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日照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九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14日举行了 《日照市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自律公约》 签约仪式,2011年3月开始进行业务收入统筹分配,各单位将其本地审计、验资等相关业务收入交纳至统一的专用银行账户,再按照提前约定好的指标对各单位收入进行重新分配。

2012年10月,山东宏德会计师事务所加入日照自律委员会;2013年5月,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照分所加入日照自律委员会,后加入的2家会员单位也参与了业务收入统筹分配行为。

2014年4月,在日照市莒县辖区执业的山东君楷会计事务所、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莒县分所与日照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莒县业务分部 (未注册分公司) 作为会员单位开始共同参加日照自律委员会会议。2012年5月,经日照自律委员会全体会员单位共同商议并达成 《莒县业务统筹分配办法》,约定由以上三家会员单位承揽日照莒县相关业务,莒县以外会员单位办理莒县业务,70%的业务统筹金额由莒县会员单位协议分配。三家会员单位将日照莒县相关业务收入交纳至日照自律委员会专用账户后,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仅由这三家会员单位进行单独分配。

2014年6月以后,各会员单位停止交纳收入统筹款,2014年7月,莒县三家会员单位协商,退还了统筹分配期间的收入统筹款。2016年5-7月,日照自律委员会除莒县三家之外的十一家会员单位协商后,退还了统筹分配期间的收入统筹款。(www.daowen.com)

(二) 处理决定

山东省工商局认为,涉案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平等的市场经营主体,在相关业务方面应存在公平竞争关系,共同达成并实施 《业务收入统筹分配实施办法》 《业务检查、统筹、分配实施细则》 《莒县业务统筹分配办法》,将相关收入进行整合并按照以前年度市场份额等指标重新划分,虽辩称其本意是为促进行业自律,但实质上却把通过正常竞争而扩大了市场份额的经营者收入划分给了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直接导致了多劳而不多得,少劳却可以获得补偿。这种显失公平的做法,不仅不能促进行业自律,反而损害了行业内通过正常竞争而获得发展成果的经营者利益,无法实现行业内公平竞争的最终目的,削弱了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破坏了相关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不利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日照市莒县作为日照市行政辖区的一部分,经营者在该区域内开展相关业务具有平等竞争的权利,但涉案会计师事务所以共同商定的方式达成 《莒县业务统筹分配办法》,将莒县单独划分为一个区域市场,人为地将自律委员会会员单位划分为莒县本地和莒县以外,阻碍了区域外经营者参与该区域竞争活动的动力和积极性,具有 《反垄断法》 所禁止行为的典型特征,构成分割销售市场的行为。

据此,2018年5月7日,山东省工商局责令十三家日照自律委员会会员单位 (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照分所已于2016年12月29日注销) 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以2013年度统筹相关业务销售额1%-1.5%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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