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至8月,北京市混凝土协会多次通过会议讨论、签订协议、约谈督查等形式,牵头制定含有固定本市预拌混凝土销售价格内容的相关行业自律文件,组织以会员单位为主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就统一执行自律文件达成一致意见。执法机构认为北京市混凝土牵头制定、组织达成的 《自律准则》和 《决定》 等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本市混凝土产品的市场竞争,减弱了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在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动力,导致市场无法通过价格竞争而优化资源配置,直接影响过剩产能的优胜劣汰和行业健康发展,损害下游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 处理决定(www.daowen.com)
北京市发改委认为,本案垄断协议属于横向固定商品价格形式,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破坏较大。北京市混凝土协会作为垄断协议的策划者、召集者和推动者,起到牵头和主导作用,违法性质严重,程度较深。首先,从过程看,垄断协议内容主要由该协会制定,通过会员大会对于协议的最终达成予以组织和引导。其次,该协会利用自身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能,对垄断协议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和协调,深度介入、直接干预混凝土企业价格水平。最后,北京市发改委曾于2010年因该协会涉嫌价格垄断问题而对其进行过调查,在该协会后期承诺消除影响并提出申请后,北京市发改委于2011年11月作出过中止调查决定。本案中,该协会再次出现同类价格垄断行为,加之组织参与的企业数量众多,影响范围广泛,相关行业反映强烈,因此具有屡查屡犯、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或者社会影响较大两项从重处罚情形,且不具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形。
2018年1月,北京市发改委依据 《反垄断法》 第46条第3款、第49条、《反价格垄断规定》 第23条第2款以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 的通知》 (发改价监 [2014] 1223号) 第8条第1项、第2项、第10条的规定,责令该协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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