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垄断协议案例详解

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垄断协议案例详解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 处理决定执法机关认为,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组织行业的上述行为构成组织会员单位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 《反垄断法》 第16条之规定,四十八家会员单位在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中以达成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收取服务费用,构成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北京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垄断协议案例详解

(一) 基本案情

2012年至2016年期间,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组织行业内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多次通过会议、邮件等方式,就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收费标准形成一致意见,对未执行收费标准的会员单位进行通报,组织会员单位签署执业承诺书,要求会员单位 “严格遵守收费标准”。

(二) 处理决定(www.daowen.com)

执法机关认为,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组织行业的上述行为构成组织会员单位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 《反垄断法》 第16条之规定,四十八家会员单位在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中以达成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收取服务费用,构成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反垄断法》 第1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属于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并实施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只有协会的会员单位从事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本案垄断协议严重排除、限制了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服务的价格竞争,价格竞争是经营者之间最重要、最基本的竞争方式,没有或限制价格竞争,经营者就缺少降低成本、提高评估服务质量的动力,行业的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消费者的利益缺乏保障。依据 《反垄断法》 第46条之规定,执法机构对协会处以35万元罚款,四十八家会员涉案企业分别被处以2015年销售额7%、5%、3%的罚款,累计罚款2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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