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数字化技术对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优化

数字化技术对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优化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数字化技术的运用,可以在不接触可移动文化遗产原物的情况下提供其数字化产品利用,这使得原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从技术原理上看,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主要是一个从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转换的过程,该转换过程通常用模数转换器执行。此外,图书、古籍、馆藏文物等可移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也有类似的规范和标准。例如,数字化可移动文化遗产信息在保存过程中,自然的、人为的因素可能会引起数据的丢失。

数字化技术对可移动文化遗产的优化

数字化技术在“数字敦煌”等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在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数字化技术应用于档案保护、古籍保护,也是学界探讨的一个重点,业界也做出了不少成绩。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涵括的内容很多,综合起来,目前所用的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主要包括:

·信息获取技术:数码照相、三维扫描、信息采集技术等;

·图像处理技术:图像处理软件与硬件、三维重建技术、数字水印与信息隐藏技术、视频处理技术、多媒体信息融合技术等;

·网络技术:网络平台、动态链接等;

·显示技术:快速检索技术、快速显示、数据可视化等;

·海量存储技术:元数据格式与模型、数据压缩技术、图像检索等;

·虚拟现实技术:多媒体技术、可视化技术、三维动画技术等;

·相关技术:网站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可视化技术等。

通过数字化技术的运用,可以在不接触可移动文化遗产原物的情况下提供其数字化产品利用,这使得原物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对于图书馆部门而言,在数字化的各种作用中,“有利于保护馆藏文献”被列在首位,“通过馆藏文献的数字化可以减低原件丢失和损坏的风险。”[58]这充分表明了数字化对于保护原件所起的重要作用。当然,数字化的作用远不止于此,还包括可以跨时空传播和提供利用珍贵可移动文化遗产,永久保存和展现可移动文化遗产原貌以及恢复和辅助修复受损可移动文化遗产等。

从技术原理上看,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主要是一个从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转换的过程,该转换过程通常用模数转换器执行。

模数转换(ADC)称模拟—数字转换,是将连续的模拟量(如像元的灰阶、电压、电流等)通过取样转换成离散的数字量。例如,对图像扫描后,形成像元列阵,把每个像元的亮度(灰阶)转换成相应的数字表示,即经模-数转换后,构成数字图像。通常有电子式的模-数转换和机电式模-数转换二种。

模数转换包括采样、保持、量化和编码四个过程。在某些特定的时刻对这种模拟信号进行测量叫做采样,量化噪声及接收机噪声等因素的影响,采样速率一般取fS=2.5fmax。通常采样脉冲的宽度tw(脉冲所能达到最大值所持续的周期)是很短的,故采样输出是断续的窄脉冲。要把一个采样输出信号数字化,需要将采样输出所得的瞬时模拟信号保持一段时间,这就是保持过程。量化是将连续幅度的抽样信号转换成离散时间、离散幅度的数字信号,量化的主要问题就是量化误差。假设噪声信号在量化电平中是均匀分布的,则量化噪声均方值与量化间隔和模数转换器的输入阻抗值有关。编码是将量化后的信号编码成二进制代码输出。这些过程有些是合并进行的,例如,采样和保持就利用一个电路连续完成,量化和编码也是在转换过程中同时实现的,且所用时间又是保持时间的一部分。(www.daowen.com)

以保护与长期保存为目的的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是利用多媒体技术、数据库技术、数据压缩技术、光盘存储技术、网络技术等技术手段,将馆藏纸质、缩微、音像等传统介质的可移动文化遗产转化为数字可移动文化遗产或网络信息的一种手段。由于载体的多元性以及需求的多样性,在进行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时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对于不同载体的可移动文化遗产采用不同的、适当的数字化方法。以纸质可移动文化遗产为例,其数字化方法通常有四种:

一是键盘输入,但是这种方法仅能转移文献的信息内容,无法反映文献原件的其他方面,且转换速度慢,容易出错,校对工作量大,对于大量文献的数字化转换工作,不够经济

二是扫描转换,先转换成图像文件后再通过OCR文字识别软件将其变为文本格式,进行编辑加工。

三是数码翻拍,翻拍后也可以通过识别软件转为文本格式。

四是全息数字化技术,即利用某些光学晶体的光折效应记录全息图形图像,由于全息图像对空间位置的敏感性,这种方法可以得到极高的存储容量,其特点是完整保留原媒体的全部信息,包括全部文字版面信息,支持多种检索方式。

国家档案局2005年4月发布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对纸质可移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该标准将纸质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基本环节划分为: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和成果管理九个环节,提出应成立纸质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统一管理数字化工作,见图4-1。这样的工作方式不仅有利于纸质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组织,也通过流程管理的思想,有利于保障纸质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质量。

此外,图书、古籍、馆藏文物等可移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也有类似的规范和标准。限于篇幅,不再一一作详细介绍。不可否认,数字化技术在促进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事业机构将自己馆藏的档案、古籍、文物等可移动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的同时,可以充分发挥这些可移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在计算机和网络环境下的使用和共享的优势,为文化事业机构开展特色信息服务创造条件。馆藏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可以降低原件丢失与损坏的风险,保护受到损伤的可移动文化遗产,更有效率地管理馆藏与提供服务,满足用户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可以提高可移动文化遗产利用率。

然而,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在拥有上述优势的同时,其长期保存以及安全性等方面也存在着巨大的隐患。例如,数字化可移动文化遗产信息在保存过程中,自然的、人为的因素可能会引起数据的丢失。即使是排除恶意的人为破坏与不可预测的灾难,存储载体寿命短暂、失效或损坏等因素也会影响到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的安全,带来数据丢失的高风险。因此,如何根据可移动文化遗产信息化的特点,借鉴相关学科领域的成果,采取先进的防范技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可移动文化遗产信息安全,是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领域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

图4-1 纸质可移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基本流程

(注:根据湖北省、陕西省等省级档案馆工作经验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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