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提出了著名的“颠倒”说。恩格斯认为,在黑格尔哲学的概念辩证法中,逻辑概念是脱离人脑而存在的绝对主体,而世界的辩证运动规律只是概念自己运动的翻版。而马克思的辩证法则把概念看作头脑中对现实事物的反映,因此辩证法“就成为关于外部世界和人类思维的运动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在现实世界中以现象层面的偶然性中的必然性形式而存在,而思维则可以自觉地把握这种辩证法,并运用这种规律。于是,在马克思这里,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就成为现实世界辩证法在人脑中的反映,从而被“倒转过来”了。
可见,恩格斯是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中,在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颠倒的意义上来理解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批判和超越的。这一判断在总体的意义上固然是正确的,然而却并没有传达出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批判性继承的实质。如果从这一判断看来,马克思早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就完成了对于黑格尔哲学的这一“颠倒”,而事实上,当时的马克思甚至并没有真正理解黑格尔的法哲学以及其整个绝对唯心论的体系,而依然还是在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观的话语体系中发言的。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与超越应该被理解为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的每一个阶段中,马克思都基于他当时的思想层面而对黑格尔哲学有着不同方面的批判与认同,当然很多时候也是基于误读和误解的批判与认同,而马克思也在与黑格尔哲学的这种碰撞中,实现了其方法论的结构性蜕变。而直到《资本论》时期,马克思才完全理解了黑格尔哲学的深刻内涵,并真正地超越了黑格尔哲学。这一复杂的历史过程是无法容纳进简单的“颠倒”说中的。如果以唯物主义对唯心主义的颠倒来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超越,那么它不仅降低了黑格尔哲学的水平,同样也拉低了马克思哲学的层次。
面对《莱茵报》时期关于物质利益的“苦恼的疑问”,马克思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在普鲁士的封建政治国家中,政治制度总是受到物质利益的纠缠,根本没有任何平等可言,而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却以普鲁士国家为原型,建构起理性国家以超越市民社会阶段,作为最终自由的实现。他开始萌发了批判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的想法。他将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落实到对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批判上。作为青年黑格尔派中的一员,马克思本来正是如鲍威尔等人一样站在黑格尔思辨哲学的话语体系中发言的,然而现实的困惑使得他开始怀疑这一体系。而此时,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批判恰恰进入了马克思的视线,费尔巴哈对于黑格尔的批判却似乎正能解释他此时对于黑格尔哲学的疑惑。费尔巴哈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中,批判黑格尔哲学的中介性的思辨方法,而要代之以直接性的方式;他要将存在作为主词,而思维作为宾词,以确立自然为其哲学的基础。于是,我们看到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基本上完全运用费尔巴哈的方法提出了对于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的批判。但事实上,马克思对于黑格尔的这初次批判就没有找对问题的真正切入点,也没有站在正确的方法论立足点上。
从文本中,我们发现马克思始终没有走出国家高于市民社会这样一种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的基本逻辑设置。马克思只是批判黑格尔将普鲁士封建国家作为这一国家理念的现实基础,而马克思认为,真正的理性国家应该是罗马式的废除私有财产的政治国家,只有在废除私有财产的基础上,才能有平等、民主的现代共和制政治国家,而现实的普鲁士封建国家是不可能摆脱市民社会的纠缠的。基于这样的考量,马克思对于黑格尔的批判集中在黑格尔是怎样通过神秘的逻辑演绎来将普鲁士封建国家作为超越市民社会阶段的理性国家来论证的。马克思发现,黑格尔并不是从现实本身的发展中,从现实事物的本质中来得出这一逻辑演绎的,而恰恰相反,黑格尔是从逻辑的演绎中,来为现实遮羞和粉饰的。从这样一种方法论看来,费尔巴哈对于黑格尔主宾颠倒的批判倒是完全正确的。马克思此时对于黑格尔的批判完全是出于策略性的需要,而并不是从本人的坚实的方法论立场出发的。而其“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提法也并不具有后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层面,马克思首先是从市民作为国家成员的直观层面,之后又从德国政治现实中,政治制度决定于私有财产的地位,甚至是肉体出生的意义上来得出这一结论的。并且,马克思认为这一德国的现实状况是需要批判的,而在理想性的理性国家中,是不会出现这样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颠倒”状况的。因此马克思此时虽然发现了黑格尔对普鲁士理性国家的论证是脱离现实的,但却并没有从根本上怀疑这一理性主义国家观的合法性,因此这种从现实出发的思路只是黑格尔的这一体系之内的一种理论反拨。
而仅仅出于对现实的直观洞察,并不能让马克思找到批判黑格尔,或者说理解黑格尔的正确入口。黑格尔理性国家观固然有其唯心主义的外观,也固然在客观理论效应上确实是维护了普鲁士政治制度的合理性,但是从这一国家观的内在逻辑上,是有其深刻内涵与革命意义的,这是此时的马克思并不能真正理解的。黑格尔将国家作为高于市民社会阶段的逻辑设置,正是站在对当前市民社会批判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历史发展的一种大胆的合理性预测。黑格尔在早年的经济学研究中,发现在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原则之外,存在着一种普遍性的力量,这种普遍性力量推动了市民社会的前进和发展,保障了市民社会特殊性原则的实现,因此黑格尔将市民社会称作“外部的国家”。这一点并不是黑格尔的理论独创,它在经济学上源自斯密对“看不见的手”的发现,在政治学上源自对契约国家的推崇。然而黑格尔发现,市民社会有其内在缺陷,这是市民社会本身所无法克服的,因此依靠这种“外部的国家”始终没有办法解决市民社会中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矛盾对立。于是黑格尔在逻辑上构想出了一个绝对的国家理念,它能够扬弃市民社会阶段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矛盾对立,而通过将普遍性原则“内化”的教养过程,使得国家的观念作为一种自觉的伦理理念,在这一意义上,普遍性的原则不再是与特殊性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而是绝对的自在自为的观念。真正绝对的国家观念正是黑格尔对于自觉的统一民族精神的呼唤。这样一种从批判市民社会内部的矛盾出发,解构市民社会的逻辑方法是此时的马克思所不能理解的。
而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已经发现以资产阶级民主国家为原型的理性国家观的虚幻性,马克思以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路为原型,改写了黑格尔理性国家观,将其演变为以自由自觉的劳动为标志的“社会”为最终诉求的人本主义异化史观。笔者发现,这样一种人本主义异化史观从根本上来讲还是来自于黑格尔的理性主义国家观,因此事实上是脱离现实,而具有唯心主义的色彩的。但是从逻辑的起点上看,它不同于黑格尔从现实矛盾出发而推进现实超越自身的思路,而是从一个本真的价值悬设出发,这一点无疑受到费尔巴哈的影响。然而经济学研究的成果使得马克思对黑格尔“否定的否定”之辩证方法抱有复杂的感情,这使得马克思并没有接受费尔巴哈的“直接性”原则,而是走向了“异化—复归”的辩证发展道路。
这种得益于黑格尔、费尔巴哈、赫斯、政治经济学重重影响而得出的哲学思路,使得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批判和改造也颇有特点。不满足于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时期仅仅将黑格尔的错误归结为逻辑神秘主义,马克思进一步从方法论上解释了这种逻辑神秘主义的根源。这一根源在于“否定的否定”的中介性的逻辑方法,这一方法有其合理性,却也包含着根本的错误。其合理性在于,它将历史看作一个过程,即通过对象化劳动而扬弃现实的异化,走向真正的“社会”的过程;而其缺陷在于,它“在异在之中就是在自身”的思路,事实上是通过否定假本质,而确证假本质,这就具有了与现实妥协的保守性质。这一批判来自于费尔巴哈对黑格尔思辨方法的批判,费尔巴哈发现,黑格尔的对象化并不是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相互确证的关系,而是思维将自身的特质赋予对象,因此这个对象并不是感性存在,而是一个思维所投射出的假象。因此所谓的对象化又扬弃对象的辩证过程,恰恰就是确证了思维本身的合法性。马克思从费尔巴哈的这一批判出发,从哲学逻辑上确证了黑格尔法哲学中的“非批判的实证主义”性质。
出于对否定的否定的辩证法的合理性的认同,马克思创造性地将黑格尔的“外化”割裂为异化与对象化两个层面。马克思看到,私有财产与工业客观上也推动着历史的发展,而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抛弃私有关系所导致的“异化”,而复归实现人的主体价值的“对象化”劳动,那么就能找到通往“社会”的现实之路。而事实上,在黑格尔的思路中,异化与对象化是同一个过程,而在外化过程中所导致的矛盾对立的状况,是必然会通过矛盾自身的运动而扬弃这一环节的。因此异化并不是通过人为的外在干预而消失的,而是通过矛盾自身的运动所扬弃的。私有财产只有通过其自身的运动才会自我解构,而不是通过任何外在的力量所能干预的,这样一种割裂异化与对象化的方法在历史领域无疑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思想方法。(www.daowen.com)
站在费尔巴哈一般唯物主义立场上的马克思不能理解黑格尔否定的否定的辩证法的主体能动因素。何以“在异在之中就是在自身”的逻辑有其合理性?因为它恰恰是将主体价值融汇于客体进程的一种辩证思路。这样一种思路在马克思看来并不是从事物本身的本质出发,而是从思维的本质出发,但是马克思忽略了一点,那就是任何事物的本质都必须通过思维的中介才能得到理解。而事实上,黑格尔始终将事物放在与主体之间的关系的意义上加以考察。黑格尔发现,现实事物作为感性存在本身是僵死的,而对于这一表象的经验性的认识也是偶然性的、没有意义的,而唯有将这一表象与理念相联系,通过思辨的逻辑方法上升到哲学“概念”的高度,才能获得对于现实的本质性的洞见。在这样一种思路中,才能实现必然与自由的最终统一,也是思维与存在的最后和解。在这样一种思辨的过程中,现实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被理解为一个自我扬弃的能动过程,因此其每一阶段的存在都具有合理性,然而也都具有阶段性,如此看来,现实本身就具有自我批判的意义,而并不需要加以某种“应该如此”的抽象外在批判。当然,黑格尔的这一思路有其唯心主义的性质,它颠倒了事物与思维的关系,将事物的本质不是看作通过思维的中介而得以阐释,而是看作思维所创造出来的。然而其合理性与批判精神却是值得肯定的。也正是站在对黑格尔的这一理解水平上,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出发,揭露了黑格尔哲学的思辨唯心主义秘密。
到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前后,马克思本人的方法论发生了质变。他开始意识到一般唯物主义的立场在历史观领域往往走向唯心主义,而在勾连主客体关系的实践范式中,特别是在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实践中,现实才会展现其自身的能动意义。而此时,马克思不仅对黑格尔的评价有所转折,看到唯心主义片面的发展了历史的能动的一面;而且得以站在正确的平台上,批判了黑格尔历史观脱离具体现实的抽象的意识形态性。
马克思不再从思维与存在的抽象哲学立场上来批判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性质,因为马克思发现这种抽象的唯物主义与抽象的唯心主义一运用到历史领域就会沦为唯心主义的历史观。马克思此时对黑格尔的批判不再局限于这一一般唯物主义层面,而是推进到对于其哲学范式,这一抽象的主客体关系的问题式的批判。黑格尔虽然是从现实出发来解决问题的,但是他的解决方法却限制在抽象的主客体关系中,比如他在《法哲学原理》中虽然正确地发现了市民社会中的内在矛盾,但是他并不是从这一现实矛盾本身出发来研究其发展脉络,而是在观念中沿着逻辑演绎的步骤构想出了一个虚幻的国家理念。而这种逻辑演绎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脱离现实具体关系的抽象的思维逻辑,是仅仅局限于哲学层面的概念的辩证法。当然,黑格尔的这一缺陷与他所处的时代并不能提供他真正理解历史本质的条件有关。
马克思对黑格尔历史观的抽象性的批判是正确的,然而此时的马克思并不能理解这些从现实中抽象出的哲学范畴,如何能与现实再发生某种关系?用黑格尔的话说,马克思还不懂得“具体的概念”。由于马克思此时是从交换关系的层面上来理解生产关系,因此他对于现实历史的认识也仅仅停留于较为表面的层次,而无法发现其本质层面的矛盾运动规律。在这样一种历史的表面关系与过程中,范畴、概念都仅仅是对现实的抽象反映,无法再现历史背后的本质动力。而此时马克思受到黑格尔影响,试图以历史的内在矛盾运动来建立历史发展的轨迹,然而由于他的研究视角的表面化,使得他无法正确找到本质性的哲学范畴与关系,还要依靠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价值维度的恶来号召无产阶级革命。在《哲学的贫困》中,他对蒲鲁东模仿黑格尔的方式建立经济学的形而上学体系提出了彻底的批判,也可知他对于将黑格尔的辩证法对于解剖现实历史的意义尚不能正确认识。此时马克思对现实的理解只是停留于表面经济关系的实证层面,而这样一种层面事实上无法论证历史本身必然性的内在超越路径。
而到了《资本论》及其手稿时期,通过对经济学的深入研究,马克思意识到要想再现资本主义结构中各种复杂经济关系,以及这些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进程,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批判性改造可以获得这种科学的认识方法。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与本质上的革命意义。马克思发现,概念并不都是脱离现实的抽象的空无,而通过合理的方法,可以找到作为整个体系起点的科学的抽象,这一抽象包含了一切历史发展的萌芽。而从这一科学的抽象出发,经过层层中介的逻辑推演,可以获得对具体整体在思维中的本质性再现。在这样一个“具体的概念”中,现实并不如一般唯物主义直观所能达到的僵死的堆积,也不如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所能达到的“一物到另一物的流动”,而是能从“概念的流动”中获得对具体社会中有机结构的本质性洞见,并且将这一具体的结构中的关系投射到历史的逻辑中去发现其内在的自我超越意义。然而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不同于黑格尔的概念的辩证法的。黑格尔的辩证法虽然具有自我超越的外观,但是实质上只是一种对于现实发展的逻辑猜想,它不是从现实本身出发的,而是从思维的逻辑中演绎出来的一种对现实的隐喻性质的哲学表述。而马克思则是从现实本身的历史进程中,发现了这种本质性的逻辑表达,也就是一种历史辩证法。而这一历史的辩证本质只能通过思辨思维的中介,才能得以揭示。这样一种历史本身的辩证法是更为革命,更为彻底的辩证法。只有在这一层面上,马克思才达到了对于黑格尔哲学的彻底解构与超越。
回顾马克思与黑格尔理论关系的迂回曲折的复杂过程,笔者认为马克思始终是在对黑格尔的批判与认同的思想张力之间,逐渐推进其自身理论的成熟与发展。可以说,马克思对于黑格尔思想的理解与批判过程,是内生于其本人的思想发展历程之中的。任何简单化马克思和黑格尔关系的论断,都不能正确认识这一过程,因此既不能准确理解黑格尔哲学的重要意义,也无法理解马克思思想方法的超越性的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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