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哲学的思维与存在的二元对立始终没有被克服,而黑格尔的哲学的目标就是要消解康德的物自体,而建构起一元论的科学体系。黑格尔的体系的特点在于,他将认识论与本体论合二为一。他将思维与存在的认识论问题上升到了本体论问题。他不像康德那样去考察人类理性的认识能力,即将思维与存在的差别认为是人类理性所必须克服的难题,而是在人类认识绝对的过程中,展现了绝对精神认识其自身、实现其自身的过程。也就是说,这个差别正是绝对精神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实体或主体自我展开矛盾运动的过程。黑格尔认为康德的“物自体”是一个抽象思维的极端产物,事实上,他转换了问题的方向。他的认识对象不再是那个心外之物,而是绝对。作为本体的绝对不是僵死的外物,而是人类历史长河中唯一的主体。它借助于人类的认识活动,而实现其自我认识,也即自我展开的过程,在达及绝对知识的时候自我完成。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导言中提出的“实体即主体”的原则正是绝对精神自我展开的原则。
黑格尔说:“要使固定的思想取得流动性却比将感性存在变成流动的要困难得多。”[1]黑格尔接着指出,思想要想变成流动的,就要对思想自身的纯粹确定性进行抽象,即破除思想建立自身的固定性,而是将其分解为各个环节,而在对这些环节的扬弃中,“既扬弃作为纯然具体的东西而与不同的内容相对立的那种自我自身的固定性,也扬弃呈现于纯粹思维的因素之中因而分有自我的无条件性的那些不同内容的固定性。”[2]通过这一运动,纯粹思想就变成了概念,而具有了现实性。这一过程可以归结为“实体即主体”或“绝对即主体”的原则。这个唯一的实体或主体,不是感性存在,也不是自我意识,就是绝对精神。绝对精神只有通过从刚开始那个最初的直接的共相,经历过“单一的东西分裂为二的过程或树立对立面的双重化过程”,以及对这一过程的对立的否定的这种否定之否定的圆圈过程,而重建其统一性,才能最终实现绝对的真理。在这一过程中,实体才真正成为主体,成为绝对。黑格尔强调,绝对精神绝不是一个固定的点,而宾词通过一个运动被黏附在这个点上,而这个运动是认识这个固定点的人的运动。绝不是如此,事实是,这个点本身就是运动的,只有在运动中,它才是真正的主体,它是在运动中自我认识的。因此,关于绝对精神的真理只有在一个科学的体系的形式中才能被表述。精神首先只是对我们而言或自在地是自在而自为的存在,它是精神的实体。它必须是为它自身而言也是自在而自为的存在时,即它必须是关于精神的知识时,也就是说它必须是自己的对象时,经过这种发展而知道自己是精神的精神,就是科学。而《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就是科学的形成过程,即精神经历过其各个形态而最终走向绝对知识的过程。
我们看到,在《精神现象学》这本宏伟的著作中,人类历史、哲学史、人的认识过程、绝对精神的自我展开过程都被溶于一炉。在正反合的辩证演绎中,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最终上场了。
费尔巴哈从神学的视角,将其源头上溯至新柏拉图学派,而黑格尔自己则将其哲学表明为此前所有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有趣的是,黑格尔将这一哲学史发展的历史序列纳入到他的逻辑体系中,将其看作是精神发展的各阶段的意识形态史,也即精神自己从自在到自为、自知,从实体成为主体,最终成为绝对精神乃至绝对知识的发展过程。黑格尔说:“到了现在,世界精神到达了。那最后的哲学是一切较早的哲学的成果;没有任何东西失掉,一切原则都是保存着的。这个具体的理念是差不多二千五百年来(泰勒斯生于公元前640年)精神的劳动的成果,——它是精神为了使自己客观化、为了认识自己而作的最严肃认真的劳动的成果。”[3]从黑格尔的视角看,将感性存在消融于精神世界并不应该归咎于他,而是整个哲学史的理论特征,而他则是这一切努力的最终顶点。在《哲学史讲演录》中,在《精神现象学》中,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都积极表明了他的这一观点。
按照黑格尔的哲学史与逻辑体系序列,从巴门尼德的“存在”或“有”开始,哲学家就将客观世界的感性存在转变为理念;而到了柏拉图那里的“共相”,则将主观的思维提升为抽象思维的普遍本质;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概念”出现了,“自由的朴素的、概念式的思想浸透着、精神化着宇宙内的一切形态”[4];以上可以归结为精神的尚未产生的潜在阶段,即不自知的,仅仅是对外指向客观世界的直接性的直观。在《精神现象学》的意识的各种形态中,对应于“意识”,包括“感性确定性”“知觉”“知性”[5]。而在斯多葛派、伊壁鸠鲁派和怀疑主义那里,“概念被认作主体,强调主体的独立性,自在存在,抽象的分离”[6]。这一思想史时期对应于精神的“自我意识”环节,精神自身分裂为二,形成了意识的双重对象,即精神在外向的直观中意识到存在一个对抗的客体,即“非我”的存在,于是同时也意识到有一个经验性的主体,即“我”的存在,这样精神就达到了一种反思性的自我意识或自我认识。(www.daowen.com)
以上是黑格尔对古代哲学史内涵的把握。而“把这个理念理解为精神,理解为自己知道自己的理念,乃是近代的工作”[7]。在古代,或称在精神的“意识”与“自我意识”阶段,精神只是以自然界为其对立的彼岸世界。而到了近代,精神则以其自身分裂出来的“客观的本质”为对象。在《精神现象学》中,这包括“理性”“精神”“宗教”“绝对知识”这些阶段。在理性阶段,它意识到“个别的意识自身就是绝对的本质”[8];在精神[9]阶段,“理性意识到它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它的世界即是它的自身时,理性就成了精神”[10]。宗教意味着精神的完成,而绝对知识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知,即“在精神形态中认识着他自己的精神”[11],也即科学。
对应于哲学史,以上几个阶段可以划分为正反合(自在—自为—自在自为)的三个环节。第一个阶段即是笛卡儿、斯宾诺莎和莱布尼茨,他们代表了自我意识将自己看作是主体的转折阶段:“为了从能知的理念进展到自知的理念,必须有无限的对立,即理念达到了意识到它自身的绝对的分裂。由于精神以客观的本质为思维的对象,于是哲学便完成了世界的可理解性,并且创造出这个精神性的世界,作为一个存在于当前的现实世界之彼岸的对象,像自然界——精神的第一个产物那样。精神的劳作即在于把这个彼岸导回于现实,导回到自我意识。自我意识自身在思维,并且把绝对本质认作自身思维着的自我意识。”[12]理念作为主体,意识到其自身的分裂为二。第二个阶段是康德、费希特,他们代表了自我意识意识到自己是“独立自为”的自我意识,并在分裂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主体对客体的否定和创造性原则,体现在康德和费希特哲学“无限的自我意识”的主体哲学中。第三个阶段时精神把自己理解为绝对精神,达到了把自己看作主客统一体的自我认识:“它认识到纯粹思维或存在是自我等同性的,而自我等同性又是自我的分而为二。⋯⋯纯粹思维已经进展到主观与客观的对立;对立的真正的和解在于达到这样一个见解,即见到对立推到极端,就会消解其自身,正像谢林所说那样,对立的东西是同一的,而永恒的生命即是永恒地产生对立并且永恒地调解对立的生命。——在统一中认识对立,在对立中认识统一,这就是绝对知识,而科学就是在它的整个发展中通过它自身认识这统一。”[13]这一阶段对应于谢林的同一哲学。至此,绝对精神在自身内排除了一切对立的异己力量,并意识到这一切异己力量都不过是自身的外化而已。精神意识到自身就是绝对精神,因此达到了其现实性。“精神实现其自身为自然、国家。”精神不自觉地产生了自然,在自然中,精神是它自身的它物。而在国家和艺术里,精神以其自觉的方式实现自身。
在考察了黑格尔体系的导言《精神现象学》之后,绝对精神终于具有了自在自为的现实性。从《哲学全书》的布局来看,黑格尔是这样阐述绝对精神的“创世”活动的整个体系的。正如文德尔班指出:“‘自在的精神’是范畴领域;《逻辑学》将此领域发展为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就精神的异在和外在化而言,‘自为的精神’是自然:自然的种种形式分为力学、物理学、有机体学来阐述。第三个主要部分是精神哲学,自在自为的精神,即精神的自觉生活(由外在)回复到它本身。在此区分了三个阶段,即主观(个人的)精神,作为法、道德、国家和历史的客观精神,最后是作为艺术中的直观、宗教中的表象、哲学史中的概念的绝对精神。”[14]黑格尔的整个体系正是绝对主体自我运动的“创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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