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对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优化策略与难点

对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优化策略与难点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对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未依法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

对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的监管优化策略与难点

1.对基金管理人的市场准入监管

◎基金管理人的法定组织形式: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中国证监会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

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且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基金公司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且相关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审批时间

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上述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证监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2.对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

◎基金经理任职应具备的条件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没有《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情形

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的兼任和竞业禁止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应当维护所管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利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活动。

3.对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

◎基金管理人的法定职责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禁止行为 (www.daowen.com)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对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的限制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治理的监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是指当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

◎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治理结构的监管。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对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未依法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

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从管理基金的报酬中计提风险准备金。

5.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措施

◎对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措施:基金管理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尚未造成重大风险的,中国证监会主要采取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严重危及该基金管理人的稳健运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以下措施:

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限制转让固有财产或者在固有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责令有关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对基金管理人出现重大风险时的监管措施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致使基金管理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更换。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该基金管理人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

在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被责令停业整顿、被依法指定托管、接管或者清算期间,或者出现重大风险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对该基金管理人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下列措施:①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②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对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监管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一鸣证书教研组考点分析:

掌握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内容。考试重点是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的兼任和竞业禁止;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职责与执业禁止行为;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监管措施。

【典型例题15】

单选:下列不属于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情形的是(  )。

A.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B.基金公司高管出现多人离职

C.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D.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答案】B

【解析】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包括: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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