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所见汉代灯具,绝大部分土于墓葬,仅极少数出土于遗址。而墓葬出土的灯具,依据其使用目的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实用灯具,作为随葬品埋入汉墓中。部分灯具灯盘内还残留了燃料和灯芯,灯盘底部保留了烟炱痕迹。另一类则是专事随葬的灯具,它们与祭祀或随葬有关,属明器类灯具。下列三种情况所涉及灯具均为明器灯具。
1. 单体明器灯具
《后汉书·礼仪下》有关于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等薨后大丧礼仪的记载,文中罗列了仪式物品清单,包括黍、稷、稻、麦等粮食和瓮、甒等乘醯、醢、酒等容器以及“瓦灯一”。[286]“瓦灯”即陶灯。笔者对近千件汉代陶灯进行了比对,总结出单体明器灯具的形态特征。
一是未经烧制或烧成火候低,质地较疏松,易破碎。如陕西西安三兆殡仪馆M4:15和西安理工大学西汉壁画墓M2:27,灯具形态与当地其他陶豆形灯相似,但两件灯具都未经烧制[287]。广州汉墓绝大部分陶灯质地较硬,但M2046、M3029、M4016以及M2056四座墓出土五件陶俑座灯质地松软,残损较甚[288]。江西南昌蛟桥三件陶灯与其他明器共出,从性质上看明显为明器。它们与当地类似形态灯具的区别在于:其质地为“软陶”。[289]广西昭平出土豆形灯乐6:5、湖南常德南坪M63:17“质地较软,烧成火候较低,易碎。”[290]汉代大型墓葬中,河南洛阳烧沟汉墓随葬铜灯、铁灯等珍贵灯具,却还随葬有“制作草率、灯盘斜垂”的陶灯[291]。满城汉墓既出有长信宫灯、朱雀灯等精美铜灯,又出土了四十多件陶灯。这批陶灯大部分为泥质灰陶,质硬。但其中三件“泥质红陶,质略粗,火候稍差”。[292]上述这些灯具应为明器灯具。
二是体量较小,灯盘较浅。灯盘口径与深度直接影响灯具的功能。据笔者统计,汉代陶灯灯盘的平均口径约10厘米、深度约2厘米。部分灯具由于灯盘容量过小,很难用作实用器。如陕西靖边出土陶灯,灯盘最深处仅为0.4厘米[293]。内蒙古杭锦旗乌兰陶勒盖M7:9口径5.9厘米[294],按线描图比例计算,灯盘深度仅为0.2厘米。
三是具有独特的造型。上述两种特征所属灯具虽有自身特点,但基本造型与实用灯具相似。然而,陶多枝灯中有一种类型,部分考古报告称“百花灯”,是一种专事随葬的灯具。“百花灯”的名称与《晋书》记载有关:魏武帝建都邺,“正会文昌殿,用汉仪,又设百华灯。”[295]据笔者统计,目前全国范围内出土此类多枝灯计二十三件,其造型的独特之处在于灯顶的动物造型和灯座上的浮雕装饰。
陶百花灯灯顶塑造的动物形象,有天鸡、凤或朱雀不同的说法。西安南郊潘家庄百花灯顶端为雄鸡形象[296]。河南济源桐花沟百花灯的灯顶凤首“通体红彩,华冠垂缨”。[297]河南密县后土郭百花灯顶端为展翅欲飞的朱雀[298]。陶百花灯的灯座大体分两层雕塑:一是乐舞人物、飞禽、走兽的形象,展现的是人间生活。典型的有天津武清鲜于璜墓出土灯具雕塑有安然而坐的官吏形象,右侧有门卒躬身而立。报告认为,“其内容是对墓主人生前威严显贵、安逸享受生活的真实塑造。”[299]二是升仙场景,在山峦及奔跑猛兽的衬托下,捏塑羽人驾车或乘龙的形象。陕西扶风官务村陶百花灯的灯座上三个人面兽身的怪兽拉雷车飞跑,雷车前边一人似驭手,后为一老者,可能是墓主人的形象,乘坐雷车有升仙之意。另有五个骑马仙人,马呈飞跑状,仙人的长发和马尾均飘扬起来,给人以腾云驾雾之感[300]。河南济源桐花沟和西安南郊潘家庄陶百花灯都雕塑了羽人御龙的形象(图3.18)[301]。
图3.18 西安南郊潘家庄出土陶百花灯
四是具有饰白衣、涂红、黑、紫等彩绘装饰。首先,前文提到的陶百花灯通常为质地比较疏松的彩绘陶,有些虽已剥落,但仍可分辨出痕迹。天津武清鲜于璜墓出土灯具饰白衣,河南济源县承留M1:40通体饰白衣涂朱砂[302],河南济源桐花沟陶百花灯涂紫彩,配以红黑彩带[303],陕西扶风官务村的那件则绘黑、白弦纹和白色菱形网格纹[304]。其他造型的灯具也有施彩绘的,如湖南长沙汤家岭出土的三件豆形灯,除烧成火候较低以外,灯柄与灯座均绘制黑彩、棕彩的三角形[305]。陕西靖边M3:15的器身及灯盘内均髹黑漆,漆上用红白、色两色彩绘[306]。
墓葬中出土的单体明器灯具,通常具备上述中的一种或多种形态特征,可作为区别实用灯具的依据。据笔者统计,此类灯具约有50余件,均为陶质,占汉代陶灯比例5%左右。(www.daowen.com)
2. 棺前设奠所用灯具
周代已具有完整的祭奠制度,但记载有汉代祭奠制度的文献凤毛麟角。幸而2006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汉简《葬律》记载了汉前期彻侯祭奠仪式大体有小敛奠、大敛奠、迁祖奠、祖奠、大遣奠一整套流程[307]。但上述祭奠仪式发生于逝者下葬之前,在家室和宗庙内举行。逝者下葬后在墓葬附近或墓内摆设的祭奠物未见记载。考古出土资料呈现的棺前设奠证明了这一习俗的存在。棺前案几上左右设灯或烛台是汉代明器灯具功能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这种形式在广东最为流行,在河南、陕西也有出现。
广州东汉晚期砖室墓M5032,“棺室前端左侧有瓶、熏炉、烛台及俑座灯。器物布置虽被扰动,但仍可看出原在棺前设奠的陈设情况。”[308]在广州黄花岗M8的棺前,置陶温酒樽、卮、灯、簋、盆和数量较多的碗[309];广州顺德西淋山东汉墓XM6中也有类似的摆设[310]。河南省境内,如卫辉市唐庄WTM1是一座多室砖墓,前室南半部便主要用于摆放祭奠器物,计有圆案,长案,耳杯,套盒,铁釜,铁灯等[311]。陕西靖边老坟梁M4棺床前沿上摆放陶灯、鸡、狗、盆、罐[312],也应属棺前设奠。这样的器物组合,揭示了东汉时期,广东、河南和陕西等地存在棺前设奠、缅怀逝者的习俗。
棺前设奠的灯具通常成对出现,但成对出现的汉墓随葬灯具并不仅限于此种情况。甘肃武威雷台出土的两座铜连枝灯,一在中室东南角台上,另一在中室西北角台上。重要的是,方案、圆案及铜食器在北台上,这两件连枝灯旁的大铜壶内有鸡、羊等残骨,另还有铜灯、铜熏及其他容器分置两台上[313]。这两件铜灯的相对位置以及与铜容器、熏等礼器的器物组合表明,它们可能带有一定的礼器性质。另,晋南曲沃苏村汉墓,在墓内侧室门口的两侧各置一灯[314],也带有一定的含义。依此看来,河北迁安于家村一号汉墓中的两对四件陶多枝灯[315]、河南陕县刘家渠一对两件人座灯[316],报告中虽未提及这些成对灯具的功能,但极有可能与设奠或守护墓门有关。
3. 墓葬角灯
如果说单体明器灯具是灯具明器功能最直接、最基本的表征,那么墓内灯台的设置则是灯具明器功能基于墓葬空间结构的表现。在大、中型汉墓的前室或后室,常可见四角设置灯台的现象。灯台一般在墓顶开始起券的位置,采用砖块从墓壁中伸出1/2砖台,其上摆放陶灯、铁灯或凿孔为灯。这种习俗可能起源于战国,据《西京杂记》记载:“晋灵公冢,甚瑰壮,四角皆以石为玃犬捧烛。”[317]
全国汉墓中,设置灯台的墓葬共计33座,涉及灯具16件。湖北省襄阳西汉早期竖穴土坑墓M35是迄今发现汉墓中设灯台的较早案例:在“第二级台阶上下四壁设灯龛6个”,各放一盏陶豆形灯,“其中3、6号灯龛底部分别低于台面0.1、0.06米……其余灯龛……底部平台面。”[318]同样在砖台上放置有陶灯的墓葬还包括四川盐亭东汉崖墓[319]、西安西北医疗设备厂M58[320]、西安曲江雁湖小区M16[321]、河南灵宝张湾M2[322]等地。另有部分墓葬的砖台上放置铁灯,如西北医疗设备厂M28[323]、西安邮电学院长安校区M1233[324]。宁夏固原北原[325]、西安曲江雁鸣小区M1[326]、广东番禺M8[327]、陕西神木大保当的96SDM1-3、6、9-11、13-15、17-18、20-23、98SDM1-2等18座墓[328]均出现有类似的砖台,虽未放置灯具,但推测其功能应是一致的。特别是神木大保当96SDM1的砖台和河南淮阳北关一号顷王刘崇墓回廊小室的墙角砖台,在方砖上凿出圆槽,刘崇墓报告称为“壁灯”。[329]此类现象与砖灯不无联系,如西安雅荷城市花园M2的前、后室四角均设有灯台,同时还出土了两件砖灯[330]。砖灯由砖直接加工而成,制作粗糙,很可能是修墓过程中使用的临时灯具或可能就是明器灯具的一种,全国出土砖灯共计31件。
综上所述,汉代明器灯具包括体明器灯具、棺前设奠的灯具及墓室四角灯台三种表现形式。三种灯具相加,总计120余件,占汉代灯具总量(2 000余件)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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