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汉代灯具燃料与形制:多样化的燃料选择与相关构造

汉代灯具燃料与形制:多样化的燃料选择与相关构造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目前公布的考古出土实物、古代文献记载可知,汉代灯具燃料呈现多样化的特征。除牛油、蜂蜡等外,古代文献还记载的其他可能用作汉代灯具燃料的材料,包括兰膏、漆、麻油、瓠瓣等。而灯具形制中与燃料的选择密切相关的构造主要为灯盘及其附属微结构——烛钎、流口、马鞍形支撑等。

汉代灯具燃料与形制:多样化的燃料选择与相关构造

燃料角度看,中国古代灯具大体可分为烛灯与油灯,两类灯具在形制上交替式演进的核心要素是燃料的不断更新[208]。汉代灯具使用燃料的种类、燃料的选择与当时灯具的结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已有少数学者在灯具通史等著作中进行尝试性地探索[209],但迫于材料、篇幅等局限,结论未及深入论证。近些年,考古材料的日益丰富为探索汉代灯具燃料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更加充分的依据。

1. 汉代灯具燃料

部分汉代灯具,其灯盘内有残留物,或在共同埋藏环境中出土的燃料,可通过科技分析、鉴定,了解其成分,从而判别汉代灯具燃料的种类。从目前公布的考古出土实物、古代文献记载可知,汉代灯具燃料呈现多样化的特征。

满城汉墓一号墓出土卮灯中有块状物,呈灰绿色。报告作者采用有机溶剂、红外光谱鉴定、灼烧试验等步骤,鉴定该块状物为牛油[210]。以动物脂肪作为燃料并非汉代首创,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帝陵中“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211]《太平御览》引《三秦记》也指出始皇墓中燃鲸鱼膏为烛[212]。桓谭《新论》则记有“伯师夜熬脂火坐语,灯中脂索,而炷燋秃,将熄灭……”[213]贵州清镇平坝清M15出土的一件三足铜灯,其前盘底成浅槽,中有一空心圆管,发掘者称“盘内有油脂余迹。”[214]牛油、人鱼膏、脂均属于动物油脂。

2010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的江苏盱眙大云山江都王陵,为汉代灯具燃料提供了新的线索。一号墓江都王陵墓出土的一块固体材料,出土位置在一批铜灯附近,经笔者与考古发掘单位南京博物院合作,采用红外光谱、色谱质谱联用分析方法,鉴定该固体材料为蜂蜡。依据考古出土环境、文献以及实验考古研究,该蜂蜡为灯具燃料无疑[215]东汉·王符《潜夫论·遏利篇》:“知脂蜡之可明灯也。”[216]即蜡、脂均可作为灯具的燃料。《西京杂记》卷四中记载了南越王向汉高祖刘邦进献“石蜜五斛,蜜烛二百枚”。[217]可见,蜂蜡不仅可作为灯具的燃料,并且还被做成了烛的外形。关于烛的制作过程,贾公彦疏《急就篇》“膏火烛”曰:“以苇为中心,以布缠之,饴蜜灌之”。[218]综上所述,与现代蜡烛不同,汉代的蜜烛是用蜂蜡制成的[219]。到魏晋时期,《魏史》、《晋史》等多处记载了皇帝将“蜡百斤”[220]赐予刚过世的功臣,这些蜡极有可能用作长明灯的燃料。晋《蜡灯赋》赞美蜜蜡的能效“列华槃,铄凝脂。浮炷颖其始燃,秘闱于是乃阖。”[221]可见当时在上层社会,使用蜜蜡或蜜烛已比较普遍。

除牛油、蜂蜡等外,古代文献还记载的其他可能用作汉代灯具燃料的材料,包括兰膏、漆、麻油、瓠瓣等。

“兰膏”至迟始用于战国时期,《楚辞》中有“室中之观,多珍怪些。兰膏明烛,华容备些。”“兰膏明烛,华灯错些。”[222]的说法,表明先秦时期以兰膏为燃料。从燃料使用的延续性上讲,先秦时期使用的燃料,极有可能延续到秦汉时期。兰膏是什么呢?《楚辞·招魂》注释道:“兰膏,以兰香炼膏也。”[223]兰香提炼出来的膏应是一种植物油。

汉代帝王陵墓中用“漆”为燃料。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讲到秦始皇陵以人鱼膏为灯时,下按:“今帝王用漆灯冢中,则火不灭。”[224]关于漆究竟是何种物质,笔者认为,应指《史记·货值列传》中提到的“千亩漆”[225],1954年四川彭山出土东汉桐园画像砖描绘了成片的桐园景象,极有可能这里所谓的漆是由桐树的桐子榨取而来的,即桐油

“麻油”在汉代已用作灯具燃料。据晋《拾遗录》记载:“董偃……列麻油灯于户外”。[226]董偃是汉武帝时期人物,深受汉武帝和馆陶公主的喜爱。因此,麻油在西汉早期应已被使用。

此外,西汉晚期著名农学著作《氾胜之书·种瓠篇》讲到种瓠的方法与收益。并提及“(瓠)其中白肤,以养猪致肥;其瓣,以作烛致明。”[227]瓠瓣可以作烛,用于点火照明,非常明亮,且下文还提到其利润是相当可靠的。但汉代人们是如何将瓠瓣做成烛的,这其中留有广阔的想象空间。

考古出土少数灯具的灯盘中留下了油渍的痕迹。如西安龙首原汉墓西北医疗设备厂M58,该墓在墓道东北角挖一小龛,内放一陶灯碗,碗内油渍尚存[228]。该报告没有对这些油渍作过成分测定,从而无法判定究竟是上述诸多植物油中的何种油渍。

总而言之,汉代所用灯具燃料可分为固态燃料和液态燃料两种。固态燃料主要为包括鲸油、牛油等动物脂肪油脂和像蜂蜡这样的有机混合物,由于成分中含饱和脂肪酸,常温下呈固态,从而可制作成烛等特定形状。液态燃料则是兰香、桐树、芝麻等植物中提炼出来的植物油,由于含不饱和脂肪酸,常温下呈液态。

2. 灯具燃料与形制的关系

汉代灯具燃料可为固态和液态两种,之所以这样区分,是因为燃料的性状与灯具形制休戚相关。而灯具形制中与燃料的选择密切相关的构造主要为灯盘及其附属微结构——烛钎、流口、马鞍形支撑等。

烛钎,又称“支钉”。表3.5统计陶、铜、铁灯中带烛钎灯具的数量及两者之间的比例关系。从总量上看,汉代带烛钎灯具占灯具总量的17.5%左右。在上述三种质地灯具中,铜灯带烛钎的比例最高,占总量一半以上,约51.3%。铜灯中不同造型的带烛钎灯具占比,从高到低依次为耳杯形灯、多枝灯、浅盘形灯、豆形灯、釭灯、卮形灯和动物形灯。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的耳杯形灯均带烛钎。青铜灯具中的豆形灯、盘形灯、多枝灯均起源于战国时期,灯盘中带烛钎的造型也传承自战国时期的灯具。陶质与铁质灯具中带烛钎灯具的比率较青铜灯具低得多,分别占5.3%和18%左右。

表3.5 带烛钎灯具数量与灯具总数统计表

注:表格中的数字统计至2013年,“>”表示某些单位出土灯具超过统计数量,报告中未指明具体数字。

烛钎有一定的高度,其形制类似于沿用至近现代的烛台,因此用法可能也比较相似,即用于支撑如前文提及的蜜烛之类有固定形状的固态燃料,而灯盘所起的作用则承接融化下来的、未及焚烧的燃料,以便回收再利用。(www.daowen.com)

流口是部分灯盘中可见到的第二种微结构。带流口的灯具主要见于两湖地区的陶灯和动物形铜灯。湖北蕲春罗州城附近付家山、茅草山、草林山墓地出土的陶灯,在灯盘口一侧均撇出一个流口[229]。翻盖的动物形铜灯,在灯盘的一端留有流口,带烛钎的比例较低。使用时将器盖翻转180°作为灯盘,使用后若需将灯盘收起,灯盘中残留的或熔化下来的灯油便可顺着流口倒入动物腹腔内,从而达到回收灯油的目的。可见,带流口的灯具所用的燃料应大多为液态燃料。

个别案例中见有灯盘中心带马鞍形支撑,即出土于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墓的陶豆形灯,灯盘中央有一个鞍形的凸起,面积小,从形状和高度判断应该就是搭灯芯用的[230]。换言之,这种马鞍形结构不便于插烛,因此用液态燃料的可能性较大。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剩余其他灯具均不带任何微结构,仅有灯盘的基本形态,这类灯具占灯具总量的80%左右,用于盛装液态燃料的可能性较大。与此类灯具共出的一些附属物件,可辅助判断此类灯具中使用的为液态燃料。如满城汉墓M1:5084,灯具与承盘、小勺共出,小勺置于灯盖内,承盘覆盖其下[231]。山东诸城太平葛阜口村发现的汉代铜人擎双灯,与它一同出土的也有一件铜勺[232],这些铜勺应是专门用于舀液态灯油的,是这些灯具使用液态材料的直接证据。浙江海宁东汉墓画像石位于隔墙通道四壁的画像石,编号北7,高117厘米、宽41厘米。该画像石“上组一人头戴高冠,着宽袖长服,左手提勺添加灯油。”[233]图3.1正描绘了用勺子来添加灯油的情景。

图3.1 浙江海宁东汉画像石

总而言之,从与燃料选用的关系判断,汉代灯具可区别为带烛钎和不带烛钎两种。带烛钎的灯具常用于固态燃料,尤其是制成烛等特定形状的固态燃料。不带烛钎的灯具,则多使用液态燃料,所带流口便于回收液态灯油,而马鞍形支撑则便于固定灯芯。

3. 燃料与灯具的媒介——灯芯

燃料与不同形制灯具配套使用,但燃料并非直接置于灯具内便可,而是需要媒介才能保证燃烧得持久而稳定,这种媒介即为灯芯。灯芯通常为有机物,由于炭化等反映,考古出土的实物保存状况较差,无法对其质地作出准确的判断。如襄阳王汉墓M35在第二级台阶上下设灯龛6个,其内置的陶灯“灯盘内可见已炭化的黑色灯芯”。[234]所幸的是仍有少数灯具中还保留了可辨认的灯芯,辅以古文献的记载,为本文对灯芯的梳理提供依据。

云南昭通桂家院子M1:44铜行灯,出土时灯盘内有一小段燃过的烛心和一些渣滓。烛心即本文所知的灯芯,用八九根细竹条做成,外面缠上一层约3毫米厚的细纤维物,尖端略微收细,圆径约为1.4厘米,长度不明。该灯具盘心有一烛钎,推测当时的用法,是把烛插在烛钎之上[235]。从这一考古出土实物可见,烛钎上所用的一种灯芯是细竹条和细纤维制成的,其制作方法与前文提及的《急就篇》“以苇为中心,以布缠之,饴蜜灌之”的火烛做法相似。《急就篇》还提供了另一个信息:芦苇之类的植物茎在汉代是用在烛钎上的第二种灯芯。

另据《山海经》记载,先秦时期,“烛者百草之未灰,白蓆采等纯之。”郝懿行云:“此盖古人用烛之始,经云‘百草未灰’,是知上世为烛,亦用麻蒸苇苣为之。”[236]墨子·城守》“具藁,枲,财自足,以烛穴中。”下文注曰:“藁,禾桿。枲当是麻骨。”[237]也就是说,先秦时期的烛是用麻、芦苇、苣、藁等植物的茎部制作而成的。从上文的细竹条、芦苇等类比来看,汉代的灯芯,极有可能借鉴之,那么麻、芦苇、苣、藁等均可能在汉代仍作灯芯之用。汉代学者桓谭在《新论·祛蔽篇》中论述灯烛的关系:“余尝夜坐饮内中,然麻烛。……又为言前煎麻烛事,伯师曰:‘灯烛尽,当易其脂,易其烛。”[238]文中多次提到的“麻烛”就是指麻蒸所做的灯柱,也即孙机先生所指之麻秸[239]。此类灯芯的共同之处在于质硬,中空,便于插置于灯盘中心的烛钎上。

考古出土实物中还出土一种软质灯芯,即广西合浦风门岭M23B:11-2的灯芯,其材料或为灯芯草。“支钉上残存有灯芯,灯芯为三股绞缠而成,下部开叉搭在灯盘中吸油之用。灯盘内还有油料的残余。”(图3.2)[240]广西合浦母猪岭M1:7,出土时盘内尚有未燃尽的灯草[241]。灯芯草是一种多年生沼生草本植物,草茎直立,高达1米,内充满乳白色髓,这种茎髓俗称“灯草”,在晾干后疏松柔软,可作灯芯[242]

图3.2 广西合浦风门岭M23B:112

灯芯草的使用方式应是搭于灯盘的一侧,或是搭于灯盘一侧的流口,或是搭于灯盘中心的小台子上,抑或是像广西合浦的那样,将三股拧成一股,置于灯盘中心。如满城汉墓M1:5181羊尊灯,灯盘一端便有一个宽1.35—1.9厘米的小流嘴。报告编写者也认为是“置灯捻用的”。[243]另,上文提及马王堆三号墓出土陶豆形灯中的马鞍形凸起,可能也是置灯芯用的。灯芯通过其较强的吸收性,吸收了液态灯油后即可点燃,从而达到长时间、稳定照明的效果。

为使灯具在使用过程中照明效果更佳,通常需要将燃尽灯芯剪掉或将没于燃料中的灯芯挑出。汉代已发现有此类功能的专门工具——烛铗和拨灯棍。汉代人剪割灯炷余烬的工具是烛铗[244],据南北朝诗人庾信的《对烛赋》:“铁铗染浮烟”,诗中描述了烛铗剪除烧残的灯芯时,灯火的烟烬常沾染于铗上。拨灯棍目前已有实物出土。湖南莱阳出土的一件提梁铁灯,在灯盘上附有圆形的拨灯棍,棍长8.2厘米[245]。这种拨灯棍的用途是在灯芯越烧越短,灯火快要熄灭之时,将软质的灯芯轻轻拨弄,以使灯光更亮的。

4. 小结

综上所述,汉代灯具所用燃料种类已相当丰富,包括牛油、蜂蜡、鲸油、兰膏、漆、麻油等,从性状上看可分为固态燃料和液态燃料两类。在使用过程中,两类燃料配合两种灯芯,一种是硬质灯芯,包括用纤维物包裹的细竹条、麻秸秆、芦苇秆等,固态的油脂或蜂蜡附着于硬质灯芯之上,制成烛,插于烛钎之上。另一种是软质的灯芯草,将灯盘中装盛液态的植物性灯油,软质的灯芯浸入灯油中,露出部分灯芯头部,灯油便可通过软质灯芯被吸到顶端,点火即可照明,用软质灯芯的灯盘通常不带烛钎。燃料、灯具形制与灯芯三者之间关系可用图3.3表示。

图3.3 燃料、灯芯与灯具形制关系图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所知的汉代灯具燃料中,无论是考古出土实物的牛油和蜂蜡,还是文献记载的鲸油、兰膏、漆、麻油,都明确地出自贵族墓葬中,或反映的是贵族阶层的生活,它们与百姓的生活有多大联系难以判断。前述灯具燃料中,只有瓠瓣出自汉代农书记载,可能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关系比较密切。遗憾的是,瓠瓣如何制成烛、如何使用仍是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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