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铜器的生产高峰在夏商周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此后中国铜器制造业的衰落。相反,在例如铜灯等实用器的生产和使用反而进入了一个鼎盛期,著名的长信宫灯就是最典型的案例,无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世界,都无一例外地将其作为中国历史黄金时期的代表作。
汉代铜矿的来源分就地和输入两种。就地的如广西北流,在距离冶铜遗址100米处发现3口古矿井[152]。而在离矿产遗址较远的生产地,则以输入为主。汉代铜矿的炼炉为竖形炉,采用内热法进行冶炼,炉内温度达到1 200℃左右。
汉代灯具,无论是造型还是装饰,都包含了丰富的技术信息。造型技术比较突出的、被人们称颂的主要有釭形灯。釭形灯通常从灯盘上方穹形的灯盖连接出一根或两根“出烟管”,即所谓的“釭”,灯油燃烧产生的烟可通过导烟管进入牛或鼎腹中。这些灯具的腹部中空,可盛水,滤去烟炱,使室内保持清洁。如满城汉墓一号墓出土的一件鼎形铜釭灯,就在“炉内壁有白色水碱一薄层。”[153]釭形灯科学性的第二个体现在于灯盘边沿有凹槽,在凹槽上可插两块大于半圆的板瓦状挡风板,或称灯罩,通过控制这两块挡风板的打开或闭合,一方面可以防止风将灯火吹灭;另一方面可以据此调解灯光照射的角度和亮度,从而满足人们对不同用光量的需求。耳杯形灯起源于汉代,此前是并未见有这种灯具。它的基本造型如耳杯,但盖分两半,一半固定于底上,另一半则可以翻转到固定部分的上方,形成灯盘。灯火点燃时,熔融的油脂汇聚于盖内,灯油满时,则可通过盖上的小流口回流至灯身。灯具不用时,则可将盖合上,使油脂就沿着流口而注入灯底,从而达到回收灯油的目的,同时又可以防止灰尘沾染灯油。人俑铜吊灯,东汉后期,铜人中间空心,可以让灯盘中熔融的烛膏液流入它的胸腹和四肢。灯盘的支钉旁有一方形小口,当灯盘的膏液积到5毫米时,就会从小口流入人俑身中。人俑的腹部有一扇小门,可以将流入人俑体内的膏液取出,小门装有反扣,可以自由启闭。
汉代铜灯的组配技术已相当发达,这一点可以从一些组装铜灯几近完美无瑕的外观即可推断,只有纯熟的技术才能制造出如此精美而优雅的器物。吴杏全对满城汉墓出土铜灯所涉及工艺技术概括为铸接、榫接和分铸组合加活轴三种[154]。青铜釭灯的各部件可以自由拆装,便于清洗。广西地区的铜多枝灯,灯盘与灯柄用子母口相连,随时可取下作行灯用。大云山汉墓出土的鹿座灯,灯盘也可从精美的鹿座上卸下。
与陶瓷灯具不同,青铜灯具上的铭文为铜灯生产管理体系提供了最直接依据。表2.1(汉代铜灯制造者统计表)列举了从铜灯铭文中收集的关于制造者和督造者的相关信息。通过分析表格中的制造者和督造者信息,我们对汉代铜灯的生产可进行如下分析:
表2.1 汉代铜灯制造者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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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如徐正考先生所总结的那样,汉代铜灯的生产中的“物勒工名”制度分三级制、两级制和一级制。三级制指的是制造、主造、省造三级,二级制指制造、主造或制造、省造,而一级制既指省或者造[155]。
其次,负责铜灯制造的主要有中央政府中的少府属官尚方令和考工令,《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下辖考工室,武帝太初三年(前104年)更名为考工,考工令东汉时属少仆。根据铜器铭文,西汉武帝时尚方分左、中、右,灯铭中有“中尚方造”、“少府造”。《汉书·百官公卿表》尚方属少府,但未言左、中、右。这也证明了铭文对于文献的补充作用。另外,还有供工,《汉书·百官公卿表》王莽改少府为共工。还有水衡都尉钟官,《汉书·百官公卿表》钟官司铸钱,属水衡都尉,但水衡都尉之设在元鼎二年。表又言,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铸钱皆属少府。即水衡都尉未设之前,钟官属少府,归水衡都尉后,不仅铸钱,亦铸一般铜器。寺工,《汉书·百官公卿表》无寺工,有寺互,黄盛章认为乃寺工之讹,初属少府。此说似可商。陈直认为属上林,先属少府,后属水衡都尉。李光军等认为汉代“寺工”的职责主要为制造生活用的铜器,是宫廷内制造器物之工官[156]。敦煌汉简有“盾一完,神爵元年寺工造简文,可见寺工还可造兵器”[157]。
除中央直属部门外,在其他郡县范围内,还有河东郡的河东、河东郡的安邑、安长、汝阴库、左冯翊瀓(徵)邑等,均为中央各宫苑制造铜灯。铜灯铭文中还涉及一些制作者的具体名字,如毕方、贤友善、宪、谈、范循等,具体均可参见表2.1,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文献中偶有关于青铜灯具制作者的相关记载,汉刘歆《西京杂记》便记载了一位擅长制作灯具的能工巧匠。“长安巧工丁缓者。为常蒲灯。七龙五凤。杂以芙蓉莲藕之奇。”[158]这里的丁缓,我们在灯具铭文中并未见到。但他所制作的灯具,有龙有凤,还装饰有芙蓉莲藕,比我们目前所见到的灯具要精致得多。
最后,负责“省”的部门有如护、啬夫、掾、守令、右丞等职官。特别是进贡到中央内府的灯具,必须经过这些职官的层层把关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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