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陶瓷器生产有上万年的历史,发展至汉代,烧窑、制胚、造型等技术业已成熟。陶灯的生产应是诸多陶器中的一类,与其他陶器的生产有普遍的共性。
从考古资料看,目前发现的汉代窑址以烧造陶俑及砖瓦等建筑材料的最多,其次是罐、瓮、壶之类的生活器皿。这些窑址以陕西西安[102]、陕西咸阳[103]、河南洛阳[104]、河南密县[105]、广西梧州[106]、江苏宜兴[107]、浙江宁波[108]等地较为集中。汉代陶器生产窑址有官办和民办之分。陕西长安Y2-22、汉魏洛阳城和河南洛阳轴承厂窑址分布规整,窑址形制统一,为官办窑的可能性较大。陕西长安城Y2-22出土了“王桓”封泥[109]。河南洛阳轴承厂窑址,以坯棚为中心,排水设施、烧窑、蓄水池、镶边石水坑等一应俱全[110],陶器生产的整个流程一目了然。而汉长安城Y23-27则分布散乱无序,可能是由个体分散经营的[111]。窑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有土洞窑、半地穴窑、馒头窑、圆形升焰窑,陶器生产工具包括模具、陶拍、支垫等,制法有模制、轮制及拍印等。陶器的生产一般为就地取材。(www.daowen.com)
汉代窑址的发现为数不少,但能够从中残存的烧窑遗存中区别出灯具的则凤毛麟角。或者说迄今尚未见到与灯具直接相关的生产工具或灯具半成品或残次品。依据汉代陶灯造型来看,它们的生产与当时普遍使用的陶豆、盘、碗等应相差无几。比较复杂应是多枝灯的制作,由于陶多枝灯造型复杂、体量较大,通常需要将一件陶灯分成诸多局部——灯座、灯盘、灯座上雕塑的动物等,然后进行拼合。因此,在部分汉代墓葬,如陕西眉县白家村、西安尤家庄等墓葬中出土灯座、灯盘和若干动物形雕塑[112],推测应为多枝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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