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口过剩与战争的关系曾经是学界讨论的热门问题。众多国内外顶尖的学者,如罗尔纲、王亚南、何炳棣、姜涛、曹树基、王丰、李中清、王国斌、雷伟力(William Lavely)等,都是学术争论的主角。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社会政治人物也参与其间。这些争鸣与讨论,不管是理论推理式的,还是个案举证式的,大都以中国历史上的人口与战争为研究个案,最终落脚点也都驻停在对马尔萨斯理论的支持与攻伐上。其中,以李中清等人与曹树基之间的争论,最为突出。
李中清、王丰的研究否定了中国人口严重过剩的现实,他们对中国革命重新进行了解构,认为:至少18世纪以来,中国就有了一个对人口增长有效控制的、建立于复合家庭和集体主义之上的低已婚生育率体系。这种内在性抑制对人口的影响比外在性压力起到了更主要的作用。来源于灾荒、经济退步和传染病等外在性压力是短期性的,从来没有对中国人口形成过马尔萨斯所说的“现实性抑制”[1]。曹树基认为,李中清等在研究中有意使资料符合于他们理论阐述的需要,实际上,他们关注的地区及人口群体缺乏代表性,研究结论不具备可以信赖的前提[2]。对于曹树基等人的批评,王丰、李中清也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驳,认为曹树基等人先入为主地接受了马尔萨斯以来西方关于中国人口的学术观点,对中国人口史采取了简单的人口决定论的思考[3]。对此,曹树基等人再次著文进行反驳[4]。在2011年发表的另一篇文章中,曹树基等人以浙江松阳石仓文书为核心,对阙氏家族根据经济情况的好坏来主动调节其生育行为,进行了梳理[5]。这种家族人口行为背后的经济驱动力,恰恰是李中清所主张的低已婚生育率体系一个注脚。至此,所有的讨论回归到一个原点。
特定地域的特定人群在特定时期内的自我生育抑制行为,是否具有普遍意义,需要进一步研究。抛开此点不论,人口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是流动的具有社会性的群体,从来都不是静止的停留在某一封闭的区域内。所以,单就“人口过剩”这一概念来讲,离开特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泛泛地进行讨论,本身其实是个伪命题。人口是战争的主体,战争的起因当然离不开人的因素。但战争其实是整个社会现象的一部分,它不是孤立的行为,也不会突然发生。战争之所以爆发,一定是某一特定时期内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引起的[6]。所以,离开具体的个案和特定的社会背景来讨论导致战争爆发的共同因素,既不尊重历史的事实,也缺乏实际的意义。
__在相当长的一般时期内,中国历史上的战争,几乎都被纳入“农民起义”范畴之内,由此带来的是对战争起因、战争性质、战争过程以及战争影响的无休止的争吵与辩论。而在传统人口史那种宏大的、结构性的叙事方式中,战争成为人口变动的一个背影,我们看到的大多是战争导致的人口变动以及与人口变动有关的特点和规律的探讨与总结。相反,对于那些作为战争参与者和受害者的有血有肉的鲜活的个体,则很少能看到。
排除特定时期的某些人为因素,从一个较长的时段来看,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应该首先还是和史料的丰富程度有关。对近代以来的战争与人口史研究,因为多源史料充足,我们完全可以往前迈进一步,去关注一下战争状态下,更鲜活,更有情感的个人和群体,也应该关注那些更细致、也更真实的历史人口问题。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这种研究往往也会面临新的困难,不利的因素也有很多。相对于那些年代久远的历史时期的战争与人口问题,近代以来的战争与人口研究因为与当下千丝万缕的联系,往往会受到个人情感、团体利益、族群背景、宗教信仰及政治等诸多现实因素的肘掣。(www.daowen.com)
就同治西北战争来讲,其祸源起回汉冲突,与人口压力和人口过剩没太大关系。但在同治以前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回汉两个族群之间同村共井、互为乡梓、融洽共处,局部地区零星发生有单个的、小规模的冲突与摩擦,后来一步步演化成为回汉两个族群之间的严重敌视与对立,并且最终以同治年间那场大规模惨烈屠杀的形式集中释放出来。在这样一个过程中,矛盾冲突是一步步累积的,最终从量变发展到质变。有两个倾向值得关注,那就是打斗双方的武装化与组织化。
长期频繁的冲突与械斗,使得回汉双方都逐渐有意识地购买或打制兵器,武装自己,以便在冲突中占得先机,避免吃亏。而在这一过程中,回汉双方的地方精英阶层也都起到了动员、组织乃至领导的作用。于汉民来讲,由士绅们把持的地方团练日渐膨胀,打着维护和恢复正常的统治秩序的幌子,不断挑战和背离国家期望,在回汉双方的冲突中起了极其恶劣的作用。于回族来讲,掌教阿訇等宗教特权人物权力的扩大和集中,也提高了回族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在冲突中表达本族群共同诉求的筹码;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客观上也加剧了回汉之间的对立。组织化发展为大规模冲突的爆发提供了可能[7]。
通过对19世纪以来兴起于大规模民众叛乱和中西冲突背景的各种地方武装的讨论,孔飞力揭示了晚清社会变革中一种重要趋势,即地方军事化。他认为“军事化既可以看作是一个过程,也可以看作是一系列的类型。它是人们从平民生活制度中分离出来的过程。它也是表示种种可能分离程度的一系列制度的类型。因此,‘军事化水平’这一术语表示特定制度离开平民一极而向军事一极接近的程度”[8]。简单地讲,军事化实际上是一种可以将民间力量动员、组织起来并投入武力行动的组织机制和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同治以前,关中地区长期存在的回汉冲突与械斗所导致的双方武装化与组织化,其实也可以看作是一个逐渐军事化的过程。
往更深层次的原因看,肢体冲突背后的文化冲突,尤其是宗教的因素,也应该引起关注。中国传统社会中,儒家文化一直被视为普世文化,儒家的价值观念也一直被视为普世价值。作为外来宗教的伊斯兰教,往往被视为异说。入清以来,尽管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官方对待回族的正式态度尚较宽容,但士大夫阶层中对内地信奉伊斯兰教的回族的偏见和歧视却甚嚣尘上。对于那些通过科举跻身仕途的回族官员们来讲,在充满歧视与偏见官场之中,如何坚守自己的信仰,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乾隆继位以后,清廷对待回族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当士大夫阶层和各级地方官员中普遍存在的针对回族的文化歧视和宗教歧视上升为国家意志之后,对现实生活产生直接影响的司法歧视便产生了。这些律文、例则使得回族沦为法律意义上的贱民,地方官员在处理回汉诉讼时扬汉抑回的态度大都根源于此,而一般民众对待回族的态度也深受其影响。回看这段历史,肢体冲突背后的这些文化冲突,值得关注。官方与民间在处理相关问题时的态度、政策与具体方法,亦值得反思。尤其在当下,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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