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战时逃生与城市安全:避难小民与居民利益冲突的问题

战时逃生与城市安全:避难小民与居民利益冲突的问题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一般小民而言,就近而不越级是战时逃生的基本原则。而更加坚固的治所城市,因为绝大多数最终获得保全的成功范例,安全性更高,对避难小民的吸引力也更强。而日用所需一切物资,亦以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为第一要务。本地居民与逃城难民之间,彼此利益互相纠葛,冲突与矛盾亦由此而生。大量避难小民被拒之于门外,无处躲藏,往往寄身城墙之下,以求守城兵士可以隔墙庇护。聂反对储粮备战,民间多称其意在屯粮居奇,以获私利。

战时逃生与城市安全:避难小民与居民利益冲突的问题

对于一般小民而言,就近而不越级是战时逃生的基本原则。战争期间,那些散布乡间、可达性较好、筑有围墙并且有一定防守力量的乡村堡寨,是普通民众避难求生的首选之地。而更加坚固的治所城市,因为绝大多数最终获得保全的成功范例,安全性更高,对避难小民的吸引力也更强。

战争起时,这些有限的空间,首先当然要保证本地居民的安全需要。而日用所需一切物资,亦以满足本地居民的需求为第一要务。大量外来人口涌入,与原来住户混杂聚居,空间顿显狭促,住房、饮食以及很多平时习以为常、没有多少人关注的事情,比如粪溺、垃圾等污秽废弃之物的处理,在人口骤然增加的情况下也都成了比较棘手的问题。围城日久,粮食、饮水等一切生活所必需,更不敷用。对于普通小民来说,争夺这些基本生活资源实际上就是争取更多的生存机会。而对守城者而言,青壮与物资均为困守所必备。大量难民入城,一方面,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可以吸纳更多有生力量积极防守,但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面对分沾资源的窘境,尤其是大量老弱妇孺对于城守基本上没有半分好处,白白增加消耗。本地居民与逃城难民之间,彼此利益互相纠葛,冲突与矛盾亦由此而生。

为保护原住居民的利益,随着战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堡寨治城开始关闭城门,不再接纳新的逃难人口。大量避难小民被拒之于门外,无处躲藏,往往寄身城墙之下,以求守城兵士可以隔墙庇护。但上无片瓦,下只寸士,日晒雨淋,无所遮蔽。且身处两军之间,多为攻守双方所杀毙误伤,看似身处平安之所,实则立于危墙之下。

城堡历经战争而终获保全,或因城高壕宽,易定难攻,或因人多势众,积极防御,或因地处偏远、未被强攻等。原因多种多样,每地亦各有不同,但实皆与鬼神无关。除了普遍意义上的堡坚人众、防守得力之外,还有些基本要素,每处则大概相同或类似,缺一不可。

【注释】

[1]民国《创修渭源县志》卷六《回变纪略》。

[2]路伟东:《晚清甘肃城市人口与北方城市人口等级模式》,《复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3]史红帅:《明清时期西安城市地理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114页。

[4](清)顾家相:《孟晋斋年谱》,见(清)顾寿桢编:《孟晋斋文集》附录。

[5](清)李慎:《郑冶亭先生事略》,见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350、359页。

[6]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07页。

[7]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19页。

[8](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上海:神州国光社,1952年,第222页。

[9]城镇粪溺的交易,较早的文字记载大概出自南宋人的笔记:“杭城户口繁多,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每日自有出粪人去,谓之‘倾脚头’,各有主顾,不敢侵夺,或有侵夺,粪主必与之争,甚者经府大讼,胜而后已。”吴自牧:《梦粱录》卷一三《诸色杂货》。

[10]任吉东、原惠群:《卫生话语下的城市粪溺问题——以近代天津为例》,《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11](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44页。

[12]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307页。

[13]光绪永寿县志》卷一〇《别录类》。

[14]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25页。

[15](明)谢肇淛:《五杂俎》卷一五《事部三》。

[16]包诗卿:《明代军事活动与关羽信仰传播》,《中州学刊》2008年第3期。

[17]光绪《甘肃新通志》卷七三《人物志·孝义上》。

[18]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98页。

[19]史红帅:《明清时期西安城市地理研究》,第409—415页。

[20]同治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庚辰)托明阿、瑛棨、孔广顺奏,《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一五。

[21]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一七三《纪事七》。

[22](清)杨毓秀:《平回志》卷三,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事变》第3册,第126页。

[23](清)谢恩诰:《再生记》,见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56页。

[24]民国《续修礼泉县志稿》卷一一《兵事志》。

[25]光绪《甘肃新通志》卷七三《人物志·孝义上》

[26](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40页。

[27]同治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壬申)陕西按察使张集馨等奏,《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三九。

[28]光绪《甘肃新通志》卷七三《人物志·孝义上》。

[29]聂沄,字雨帆,泾阳西关人,道光年间举人,朝考七品小官,以礼部主事擢军机章京。深受知于成庙,后因穆党被参,归籍办团练。聂反对储粮备战,民间多称其意在屯粮居奇,以获私利。清末县人《春冰室野乘》亦有记载。《泾阳乡土志》有聂沄传,但行文颇为随意。由此观之,传闻或有一定真实性。总之,不管是何原因,战时泾阳城内储粮较少,当是事实。

[30]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54—155页。

[31]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94页。

[32]光绪《三原县新志》卷八《杂识》。

[33]宣统《重修泾阳县志》卷七《武事》。

[34](清)张兆栋:《守岐纪事》,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79页。

[35](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37页。

[36](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49页。

[37](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53页。

[38](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22页。

[39](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37页。

[40]张连银:《自然灾害、仓储与清代甘肃的粮价(1796—1911)》,《兰州学刊》2014年第8期;邵天杰、赵景波:《关中平原近200年来洪涝灾害研究》,《干旱区研究》2008年第1期;赵景波、李艳芳、董雯、王娜:《关中地区清代干旱灾害研究》,《干旱区研究》2008年第6期。

[41]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81页。

[42]邓亦兵:《清代前期的粮食运销和市场》,《历史研究》1995年第4期。

[43](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一四《艺文下》。

[44](清)梁份:《秦边纪略》卷四《靖远卫》。

[45]乾隆八年八月二十五日陕西巡抚塞楞额奏,载《历史档案》1990年第3期。

[46]乾隆《嵩县志》卷一五《食货》。

[47]《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九,“康熙三十二年六月庚子”条。

[48]乾隆《栖霞县志》卷一《疆舆志·物产》。

[49]李映发:《清代州县财政亏空》,《清史研究》1996年第1期。

[50]《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九二,同治三年正月庚午上谕。

[51]《清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六二,同治八年七月癸酉上谕。

[52]邓开盛、程明亮、王小林、穆茂、杨国辉、郑松、蔡秋:《高矿物质水与人类生存极限的关系》,《中华医学杂志》2011年第91卷第27期。

[53]民国《澄城县附志》卷三《政经志》。

[54]胡英泽:《水井与北方乡村社会——基于山西、陕西、河南省部分地区乡村水井的田野考察》,《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1期。

[55]民国《续修礼泉县志稿》卷一一《兵事志》。

[56]光绪《陇西分县武阳志》卷四《忠节》。

[57]民国《重修盩厔县志》卷八《纪兵篇》。

[58]吕小鲜:《乾隆初西安巡抚崔纪强民凿井史料》,《历史档案》1996年第4期。

[59](清)易孔昭等:《平定关陇纪略》卷一,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3册,第255页。

[60]同治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戊辰)上谕,《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三八。

[61](清)左宗棠:《答皖抚英西林中丞》,见(清)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101页。

[62](清)左宗棠:《与黄恕陔少宗伯》,见(清)左宗棠:《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375页。

[63]同治元年十月十六日(乙未)陕甘总督熙麟奏称:“甘省之饷胥赖协拨,自咸丰二年后,所到协饷不及十分之一。”见《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二六。

[64]同治二年二月十八日甲午户部奏,“内地省份与甘肃附近者,惟陕西、山西、四川等省,现在陕西办理军务,势难筹措。山西一省,除应解京饷以及各营协饷外,亦无专款可以指拨。查臣部节次所拨协饷,山西欠解二百五万余两,河东盐课项下欠解八十四万余两,均属该省应解之项。……山东欠解甘饷三百七十余万两,河南欠解甘饷四百余万两。”《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三六。(www.daowen.com)

[65]同治元年十一月初四初日(壬子),《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二七。

[66]民间传闻多隆阿盗掘李氏窖银。据马长寿先生当年调查,多隆阿死后,大荔县各处皆建多公祠,而八女井独无。究其原因,乃女井李氏大财东因私家窖银被多军所挖,对多隆阿不满所至。(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02页)《大荔县志》则称,李氏家窖金百万被盗,窃贼肩金过为帅营门时,被军士查获。后金主春源大义激发,慷慨捐银助饷。(民国《续修大荔县志存稿》卷《耆旧传·李春源传》)其时春源仅十余岁幼娃,安有此大义?且多隆阿奏报中从未提及此事,只称窖银两系攻克大荔王阁、羌白等处回村后缴获。两者对比,志书所称显系编造。多隆阿盗掘李氏窖金当无疑问。

[67]同治二年四月初二日(戊寅),《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四〇。

[68]同治六年正月初七日(壬戌)前陕甘总督杨岳斌奏,《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一四六。

[69]同治四年正月二十八日(甲子)甘肃固原提督雷正绾奏,《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九二。

[70](清)余畴澍:《秦陇回务纪略》,见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4册,第243页。

[71](清)贺瑞麟:《清麓文集》卷四《寿葵阶余公七十序》。据马长寿当年调查,“东里堡有刘姓富户,名‘崇俭堂’,同治年间用九十多万两银子募人守城,所以未被攻下”(见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29—230页)。与贺氏记载对照,刘捐钱对象及数量均不相符,民间传闻或有误。

[72](清)刘光责:《烟霞草堂文集》卷四。李纲:《陕西商帮史》,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96页。

[73]该局后改为“防堵局”,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38页。

[74](清)杨毓秀:《平回志》卷一,中国史学会主编:《回民起义》,第3册,第71页。

[75]光绪《三原县新志》卷六《孝义》,卷八《杂记》。

[76]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30页。

[77]同上书,第72—74页。

[78]原玉印:《陕

[79]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30页。

[80](清)王先谦:《同治东华续录》卷二八。

[81](清)刘锦藻:《皇朝续文献通考》卷三七

[82]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36页。

[83]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57页。

[84]王红:《清末民初四川盐场陕籍盐商衰落原因研究》,《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李纲:《陕西商帮史》,第432—456页。

[85](清)魏源:《海国图志》卷九一《西洋自来火铳制法》。

[86]清代鸟枪名目,仅《皇朝礼器图式》开列就达53种(光绪《钦定大清会典图》卷九九),但真正大规模装备部队的只有鸟枪和抬枪两种。见邱心田、孔德骐:《中国军事通史》第一六卷《清代前期军事史》,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384页。

[87](清)王錱:《王壮武公遗集》卷二三《练勇刍议》。

[88]耆英:《酌拟添造抬枪折》,见(清)官修《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二),第898页。

[89]杨生民:《中国里的长度演变考》,《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1期。

[90]清官方文书记载称,乾隆年间火炮类型包括母子炮、威远炮等,总共多达85种。见(清)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卷一九四《兵·军器·火器》。

[91]刘鸿亮、孙淑云、李晓岑、李斌:《鸦片战争时期中英铁炮优劣的调查研究》,《海交史研究》2009年第2期。

[92]刘鸿亮:《明清之际红夷大炮的威力概述》,《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93]道光《榆林府志》卷二〇《兵志·军器》。

[94]咸丰《朝邑县志》卷上《兵防志·附论》。

[95]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94页。

[96]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04页。

[97]这种刀具因源于临潼县属关山镇而得名,又因关中刀客常携带和使用,而广为人知。肖爱玲、周霞:《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历史文化资源考察》,见西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编:《中国人文田野》第5辑,成都:巴蜀出版社,2012年,第181页。

[98]路伟东:《羊头会、乡绅、讼师与官吏:同治以前关中地区回汉冲突与协调机制》,《回族研究》2010年第1期。

[99]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423页。

[100]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77页。

[101]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452页。

[102]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05页。

[103]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22页。

[104]民国《续修礼泉县志稿》卷一一《兵事志》。

[105]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94页。

[106]谢恩诰:《再生记》,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56页。

[107]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41页。

[108]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97页。

[109]《兴平县乡土志·兵事门》。

[110]光绪《大荔县续志足征录》卷一《事征》。

[111]宣统《重修泾阳县志》卷七《武事》。

[112]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03页。

[113]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297页。

[114]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己未)熙麟、陶茂林奏,《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九二。

[115]道光中叶榆林府镇标八营分别是中营、左营、右营、榆林、神木、府谷、葭州及怀远各营堡,鸟枪总数1659杆。见道光《榆林府城》卷二〇《兵志·军器》。

[116]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348—349页。

[117]同治三年九月十二日(庚戌)都兴阿奏,《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七八。

[118](清)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家书三》,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第1076页。

[119]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初九日(己未)金顺奏,《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二七二。

[120]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489页。

[121]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第127页。

[122]光绪《富平县志稿》卷二《建置志》。

[123]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五日(庚寅),《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二二五。

[124]同治十年二月初二日(壬戌),《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二四一。

[125]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初五日(乙卯),《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二七〇。

[126]同治八年九月二十五日(癸巳),《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二〇二。

[127]同治八年二月三十日(壬申),《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一九一。

[128]《北华捷报》1860年8月10日。

[129]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编:《吴煦档案选编》第1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00页。

[130]宣统《新疆图志》卷二九《实业·商》。

[131]同治六年正月十八日(癸酉)左宗棠奏,《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一四六。

[132]同治三年九月十四日(壬子)熙麟奏,《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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