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城市总是与衙门和城墙紧密联系,只有那些建有城墙的县治、府治、省治和首都才是真正的城市[21],研究者往往亦视其为固然[22]。究其原因,主要是中国古代的城市从本质上讲是权力中心而非市场中心,城市构筑其实是一种政治行动[23]。对于这一问题,鲁西奇直接指出,权力制造了城市,制度安排了城市的空间结构[24]。但是,行政职能并非城市的唯一职能,城市等级也并非只有行政等级,简单地按照行政属性来定义城市和城市等级显然过于狭隘。
那么,行政等级之外,是否存在着与其他城市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晚清西北城市人口分布的真实状态是什么样的?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城市和城市等级?
那究竟什么是城市呢?这个问题看似相当简单,其实并不容易回答。这是因为,城市作为最典型的地表人文景观,有不同的维度和尺度,也有不同职能和属性,故而很难给出一个统一的定义,学界历来有颇多争议[25]。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讲,“城市之不同于农村,一是与单个农村相比,城市居民人口较多,二是城市中居民的‘非农业化程度’较高”[26]。现代地理学者认为,城市是人类社会空间结构的一种基本形式,大量非农业人口的集聚和一定区域范围内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的形成,是其区别于乡村的基本特征[27]。山鹿诚次将这些基本特征归纳为人口的规模、人口的密度、产业结构、中心性等几个方面[28]。目前,世界各国人口统计中划分城市与乡村普遍采用人口数量、人口密度、行政等级、就业结构(即非农业人口比例)和功能特征(即道路、排水等)等指标中的一种或多种。在我国,国务院1955年公布的划分城镇的标准就综合考量了定居点的行政等级、人口规模和非农人口比例三项指标[29]。对于这些内容,本书绪论部分已经做过详细的说明,在此不多赘述。
由于缺乏系统、详确的历史资料和人口统计数据,划分现代城市的部分量化指标,比如农业人口和非农人口比例等,显然并不适用于界定历史上的城市。但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国务院1955年公布的划分城镇的标准,对于界定历史上的中国城市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30]。从汉语词源上看,“城”和“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城墙环绕的权力场所,是权力中心;后者则指人口集聚的交易场所,是市场中心[31]。赵冈认为中国的城市很早以前就已经分化为这两大类[32]。“城”和“市”是中国城市最重要的两个来源,也表明了城市最重要的两个职能。界定和研究历史城市,除了来源于“城”的行政治所城市,那些来源于“市”并且具有一定人口规模的工商业市镇也应该划归为城市[33]。
曹树基先生认同这一观点,并用了大量的篇幅对哪些市镇属于城市进行了分析和界定。然而,在实际构建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的过程中,却轻易否定了这些市镇至少在人口方面跻身城市序列的可能性,最后真正使用的样本城市仍然只是传统的行政治城。比如在构建清中期陕甘城市人口模式时,他引用了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中记载有商况说明的陕西秦渡、陂西等镇的资料,认为:“有商况说明的镇一般较大,而较大的镇也只是达到‘有集’的水平,对这类镇的商业化程度不必估计过高。陕西所谓的小镇共有220个,似乎不可能达到本文所设定的城市人口的最低标准。”[34]实际上,清代关中部分市镇商业人口规模远甚于部分治所城市。同治以前,整个西北地区的商贸重心在回族密布的关中地区,三原、泾阳与西安为三个鼎足而立的商贸核心城市。除此之外,四乡各处均市镇密布。比如三原县东的林堡,县西的秦堡,县南的张村,县北的线马堡,商业都很繁华。此外由三原北门到泾阳县的鲁桥一带的沿途各村市场亦相当发达。这些核心城市和商业中心乡镇职能与分工极为明细,如三原是布匹改装、染色与转运中心,也是西北药材外销的集散地;泾阳是西北茶叶、皮毛和水菸运销中心;西安则是洋货与京广福杂货集散地,同时也是西北地区牲畜外运的输出口岸[35]。甘肃绝大部分地区的商业与人口远甚于陕西关中,但即便在经历同治战争,区域商业人口遭到沉重打击之后,宣统年间,非治城类乡村聚落之中人口超过一般府级城市人口平均值8784的也有7个,其中人口最多的秦州礼县雷家坝高达15672人。超过县级城市人口平均数4375者,多达38个。而超过曹树基先生定义的县城人口最低标准2000人者,更是多达244个。
曹树基先生之所以进行这样的论证,除了缺少市镇人口数据这一主要原因之外,另一个主要原因是:他认为府城、县城间的人口差距反映了不同级别的行政性城市对于周边地区影响力的大小以及相应的经济能力的强弱,根据人口数,将不同的市镇与不同的府、县治城市并成一类,就可以构建完整和统一的区域城市人口等级模式[36]。于是,构建与“城市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就变得与普通市镇没关系了,可以只使用行政治城样本。(www.daowen.com)
在这一论证逻辑下,曹树基先生最初试图构建的那个与“城市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实际上演化成了与“城市行政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相对于“城市等级”,城市的行政等级和行政等级类城市概念和内涵是非常明确的,史料中对这类城市的人口记载相对较多,通过有限的史料获取研究数据虽然仍然很困难,但至少具备研究的可能性。于是论证与“城市行政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便成了一件标准化、规范化的案头工作,其结论理所当然就是:城市行政等级的高下,决定了城市人口数量的多少,清代存在着与“城市行政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虽然这种模式在不同的区域之间存在差异。但是,将行政等级最低的市镇,根据其人口多少归并到不同行政等级城市中以构建统一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的做法,与城市行政等级决定城市人口等级的推理之间,本身就存在逻辑上的问题。
城市等级(urban hierarchy)是各个国家或区域城市体系中按照不同重要性区分的城市等级结构关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行政等级、规模等级等。城市的核心是人口。现代地理学中用城市规模来衡量城市的大小,城市规模包括人口规模、地域规模和经济规模等,其中决定性指标是城市人口。因此,城市人口的等级本身就是最简单明了的城市等级。
与城市的行政地位相比,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更大的程度上决定了城市的规模。在综合商业贸易、人口数量、密度、劳动分工、城市腹地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后,施坚雅把晚清中国划分为9个具有经济意义的区域,认为中国的市场体系包括8个等级的区域经济中心模式,从上往下依次是:中央首府、地域首府、地域城市、大城市、地方城市、中心市镇、中间市镇、标准市镇。许檀在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研究中,将山东城市划分为政治与商业中心、府州治所、县级治所、大市镇、中等市镇以及小市镇6个等级[37]。如何划分城市经济等级,施坚雅和许檀都综合考量了多种因素,其中,城市人口数量都是划分城市经济等级的重要指标。显然,根据一个以人口数量为重要指标来划分的城市经济等级来推导一个与之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实际上是自我循环式的论证,同样是个伪命题。
有意思的是,曹树基先生努力构建的这一“城市人口等级模式”与他最初声称要进行商榷的施坚雅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并不是一回事,两个人讨论的也并不是同一问题。施坚雅的正六边形市场社区只是一种理论假设,是最理想的基层市场格局。为构成这些模型所作的假设中最根本的一点是,其所讨论的背景是一个均质的平原,并且各种资源在这个均质平原上均匀分布,与城市等级相匹配的人口等级模式就是这些假设的均匀分布资源中的一种。任放指出,研究者要做的,不是再批评施坚雅的六边形市场模型,而是在探讨区域经济史的市场问题时,不要硬套六边形构图,应该依据史实,做出理性判断[38]。无疑,这一观点是很有见地的,对于正确认识那个曾经被中国学术界无限推崇,后又诸多贬损的施坚雅模式也具有较大帮助和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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