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市人口等级模式问题的起源及优化方向

城市人口等级模式问题的起源及优化方向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此基础上,曹树基先生的结论是:在区域的框架中,存在着与城市行政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认真研读曹树基先生的整个论证过程,可以发现,支撑构建这一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的城市人口样本相当有限,合计仅有24个,其中清中期和清晚期各有12个样本。从以上两点来看,毫无疑问,曹树基先生所构建的陕甘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是值得商榷的,可能需要更多的检验和论证。

城市人口等级模式问题的起源及优化方向

从1997年到2002年,曹树基先生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论著,对清代城市[1]人口问题进行了系统考证和深入研究,成绩斐然,影响卓著。其清代城市人口史研究工作的核心是构建了新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曹树基先生认为,建构这一模式有两个首要的前提:其一,对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的推算必须在区域的框架中进行,全国统一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是不存在的;其二,构建历史城市人口等级模式应该采用实证的方法,即:在各类行政等级城市中,寻找尽可能多的样本,以个别推求整体。简单地讲,就是把一般的府城和县城分为不同的两类。“这是因为,一般来说,府治城市人口要比县治城市为多,它们之间的人口差距反映了不同级别的行政性城市对于周边地区影响力的大小以及相应的经济能力的强弱……另外,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将市镇分为不同的级别,然后根据人口数,将不同的市镇与不同的府、县级城市并成一类,从而构建完整和统一的区域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根据这种模式,就可以进行区域城市人口的推测了。”[2]这种研究是基于经验的、以文献记载为依据的归纳式研究,而不是先验的,即简单地套用西方模式进行推理的演绎式研究。在此基础上,曹树基先生的结论是:在区域的框架中,存在着与城市行政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简单地讲,就是在特定的区域中,城市的行政等级与城市的人口规模存在着正相关性,行政等级高的城市人口多,行政等级低的城市人口少,不同行政等级城市的人口规模呈现出明显的层级特征。

在西北地区,曹树基先生提出了陕甘地区城市人口等级模式,认为:清中期西北地区的城市可以划分为四级,即:“县城及镇为2000人,州城和直隶州城为12000人,府城为25000人,省城为55000人。”[3]清晚期陕西全省县城平均人口约2500人,甘肃县城人口定为2000人,大县、州、府城定为5000人,“在回民战争中,大多数府均遭残破,人口大量损失,故府城人口也只能定在5000人左右”[4]。认真研读曹树基先生的整个论证过程,可以发现,支撑构建这一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的城市人口样本相当有限,合计仅有24个,其中清中期和清晚期各有12个样本。如按省统计,甘肃城市样本更是少得可怜,清中期和晚期各有4个,仅占全省城市总数的5%[5]。另外,这些极有限的样本城市人口数据多为个人估计数,可靠性值得商榷。以西安城为例,曹树基先生认为同治初城中“总户数可能达到6万户,合计人口约30万。如果更多,则可能达到40万。同治战争中,西安城数次被围,却未破,其人口损失可以不计。然而数万户被称为‘教门烟户’的回民却可能因为战争而逃散。因此,估计1893年的西安城市人口最多达到30万人”[6]。实际上,西安城内回族仅2万余口,战时免遭屠戮,战后亦未逃散一空[7]。比较可靠的数据显示,清末全城人口15万左右,仅为曹树基先生估计数的一半,就这些人口还包含了当年战时大量逃入城内避难的四乡人口[8]兰州城情况类似,宣统地理调查表”数据显示,城内仅有9163人,合关厢及附城人口,总数亦不足6万[9]。曹树基先生认为甘肃省城兰州因在战争中得以保全,“估计1893年人口约为10万”[10]。这一估值比兰州城实际的人口数多了近两倍。而在清中期的估计中,曹树基先生又称:“兰州城的人口不可能达到5万人的规模,其人口应属于府城范围,即2万—3万人。”[11]历经同治战乱,城虽未破,亦有不少城外人口迁入避难,但两者相比居然多了三倍有余,显然不太符合常理。由此可见,这种缺乏系统有效数据支持的个人估计,是相当主观与随意的。(www.daowen.com)

通过实证的方法,以个案推求整体,构建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然后根据构建的模式再反推一般城市的人口状况,进而建立完整的历史城市人口序列。这一研究思路,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前提是必须有足够数量且准确可靠的城市人口样本。样本数过少,犹如盲人摸象,缺乏对整体的认识,很难通过个案归纳式的研究,以个别推求整体,得出规律性的结论,进而构建可靠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从以上两点来看,毫无疑问,曹树基先生所构建的陕甘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是值得商榷的,可能需要更多的检验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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