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城乡聚落的人口史研究及其局限

中国城乡聚落的人口史研究及其局限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口史层面的中国城乡聚落研究,毫无疑问,应该从施坚雅的研究谈起。施坚雅的人口史研究从属于其市场史研究和城市史研究,尽管如此,人口史研究却是其市场史、城市史研究的基础。这一工作范式得到中国人口史学者的高度评价,不少学者在相关研究中都直接引用施坚雅的观点和数据[62]。但各区域人口必须用府一级的人口数据进行加总,府一级人口数据的求证,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施坚雅的研究,缺乏这一必备的前提。

中国城乡聚落的人口史研究及其局限

人口史层面的中国城乡聚落研究,毫无疑问,应该从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的研究谈起。20世纪60年代中期,施坚雅先后发表了3篇有关中国近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专论,对中国市场体系初步提出了一种新的分析模式,即:运用“中心地理论”和“巨区理论”,把不同的基层市场视为层级性的连续体,将农村集市网络概括为“市场共同体说”以及地理学的正六边形结构。学界称之为“施坚雅模式”。这一分析模式突破了原有地方史研究囿于行政区域的局限,创立了以市场为基础的区域体系理论[59]。施坚雅模式一经提出就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中国学者中获得了广泛赞誉,被称为是研究中国社会的重要范式之一[60]

施坚雅的人口史研究从属于其市场史研究和城市史研究,尽管如此,人口史研究却是其市场史、城市史研究的基础。为了分析19世纪末期中国的城市,施坚雅自称,“准备了一个逾2500张资料卡片的综合材料档,其内容包括下列范围的每一个城镇:1.在1893年至1953年这60年间的任何时期曾起过县或较高级城市作用者或被定为自治市者;2.在这60年间的任何时期发挥地方或更高一级城市的经济中心性功能者;3.在清末20年间人口达到4000或4000以上者;1953年时人口在50000以上者。毋庸置疑,第1类和第4类城市比第2、3类城市更易准确地规定下来。但是把每一个中心地——共1190个——都包括进来,很可能具有某种经济功能的非行政性市镇在这套材料档中占居了多数”[61]

施坚雅在收集了大量城市人口统计数据后,通过纵横比较、空间模式和人文地理的比较,在区域的框架中,对城市人口进行深入、扎实、打井式地探讨。这一工作范式得到中国人口史学者的高度评价,不少学者在相关研究中都直接引用施坚雅的观点和数据[62]。尤其是关于清代四川人口史的研究,通过人口密度、人口增长、家庭规模和性别比四方面对人口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和鉴伪,为其他的类似研究提供了范例,堪称经典[63]

聚落人口数据是中国人口史和城市史研究的最大障碍,中国人口史的研究实践表明,各种数据来源的19世纪末期的城市人口极不可靠,而且数量有限。在这一前提下,如何能够通过包括人口数量在内的多重指标来确定多达1190个中心地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对于施坚雅声称2500张秘不示人的资料卡片档,不少人口史学者也提出了质疑。这其中,曹树基的批评尤为尖锐。他认为,施坚雅按照地理的而非行政的区划的研究,值得肯定。但各区域人口必须用府一级的人口数据进行加总,府一级人口数据的求证,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施坚雅的研究,缺乏这一必备的前提。他应用的分区人口数据,大多是不太可靠的,他所划定的区域破坏了省级政区的完整性。就全国情况而言,施坚雅估计的中国城市人口数,比同时实际的城市人口数要少得多[64]

从1997年到2002年,曹树基先后发表了一系列论著,对清代城市人口[65]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考证和深入的研究。在全面批判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曹树基的清代城市人口史研究工作的核心是,力图构建一套新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曹树基认为,建构这一模式有两个首要的前提:第一,对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的推算,必须在区域的框架中进行,全国统一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是不存在的;第二,构建历史城市人口等级模式应该采用实证的方法,即,在各行政等级城市中,寻找尽可能多的样本,以个别推求整体,这种研究是基于经验的、个案归纳式的[66]。在此基础上,曹先生的结论是:在区域的框架中,存在着与城市行政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简单地讲,就是在特定的区域中,城市的行政等级与城市的人口规模存在着正相关性,行政等级高的城市人口多,行政等级低的城市人口少,不同行政等级城市的人口规模呈现出明显的层级特征。

单从府县这个层面来看,曹树基所构建的那个在特定区域中与城市行政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似乎是正确的。但是,当我们将视野放大到更高一级的行政区域时,辖区内自然的或经济的差异性就呈现出来,他所构建的那个与城市行政等级相吻合的城市人口等级模式就面临诸多的问题。这是因为,决定城市人口规模的关键因素不是城市的行政等级,而是城市自然的、经济的或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在曹树基的整个论证逻辑中,他一直试图把一个本来应该在自然区划或经济区域范畴内讨论的问题,重新拉回到行政区划的范畴里来,事实证明这样做可能是错误的。

通过实证的方法,以个案推求整体,构建城市人口等级模式。然后根据构建的模式再反推一般城市的人口状况,进而建立完整的历史城市人口序列。这一研究思路,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前提是必须有足够数量且准确可靠的研究个案。样本数过少,犹如盲人摸象,缺乏对整体的认识,很难通过个案归纳式的研究,以个别推求整体,得出规律性的结论。而缺乏真实可靠的数据,则有可能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缺乏实证的意义。(www.daowen.com)

施坚雅、曹树基之外,还有相当多的学者研究历史城市人口相关问题,比如在确定城市人口规模阈值时,就有很多的争论,也有很多的标准。实际上,学界对中国城市人口规模问题关注与探讨的时段始于清末民初,究其原因,主要是,自19世纪末期以来,部分民间团队、个人或官方陆续发布了一些基于实际调查或主观感受的中国城市人口数据,以及基于此类数据的统计、分析与估计。其中,以中华续行委办会[67]、厄尔曼(Morris B.Ulman)、珀金斯(Dwight H.Perkins)[68]、诺斯坦(Frank Notestein)、乔启明[69]以及饶济凡(G.Rozman)[70]、赵冈[71]等团体或个人的工作,比较有代表性。以上学者主持的调查或研究工作,无一例外,都面临城市人口样本数量及数据本身是否可靠的问题。

与其他研究者使用聚落人口数来定义城市与乡村不同,姜涛曾从士、农、工、商四民的角度探讨中国传统城乡人口结构问题[72]。然而,四民的概念与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的概念并不同步,这一研究在逻辑上存在问题,其论证方法与最终结论都值得商榷。1953年以前,中国历代的户口登记数据或人口调查数据都没有城市与乡村的划分,更遑论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区别。因此,就目前研究水平而言,讨论20世纪中期以前的中国非农业人口比例,困难太大,基本没有可行性。

除了城乡聚落人口数据的搜集、整理、考证与研究外,还有部分学者从聚落本身这样一个视角作为切入口,间接进行人口史的相关研究工作。就晚清西北地区这样一个研究时空范围而言,以马长寿先生20世纪50年代的同治西北战争调查最有代表性。1956年2月至1957年3月,在马长寿的领导下,调查小组先后对西北回族起义的发动区、扩大区、撤退区、安插区以及凤翔府等地区进行过深入而细致的田野调查,搜集、整理了大批珍贵的民间史料,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成了《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一书。根据调查研究的成果,马长寿对清代陕甘回族尤其是西安回族人口及聚落分布状况进行过初步分析,这些工作为后续的聚落视角的人口史研究奠定了坚实可靠的基础。虽然,由于种种原因,相关的研究未能继续下去,并且,根据调查资料整理完成的书稿,也直到36年后的1993年才得以正式出版[73],但该调查记录了大量同治以前西北回族聚落信息,同时,对于同治以后,陕甘回族西迁之后,在迁民移入地建立的新的移民聚落也有较多的记载。

周伟洲的《陕西通史·民族卷》中用较大的篇幅亦对清代同治以前陕西回族人口及聚落分布逐县进行过简略的概述[74]。相较之下,韩敏先生的《清代乾隆年间西安城四乡回民六十四坊考》一文,则是从更加微观的角度,对清代同治以前陕西回族聚落的分布,尤其是西安及其周边地区的回族聚落的分布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考证[75],而在2006年出版的《清代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史》一书中,韩敏又用整整一节的篇幅对战前陕西全省回族聚落分布情况逐县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和考证[76]。笔者在2011年出版的个人专著《清代陕甘人口专题研究》中,用较多的篇幅,在厅县一级空间精度上,对同治以前陕甘两省的回族聚落进行了逐一考证,最后共得1034余个回族聚落。虽然目前所能考证的千余回族聚落只不过是同治以前陕甘地区全部回族聚落中很小的一部分,但这一工作的价值不在于比前人多考证了几个回族聚落、几处礼拜寺,而在于试图在府县这一级的精度上,去尽量完善或补充大家对这一问题的了解和认识,并从中探寻对同治以前陕甘回族人口聚落分布的规律性认识。从已复原的回族聚落的分布上来看,已复原的这些回族聚落又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泾渭流域、河西走廊黄河上游的兰巩及宁夏平原及其迤东平庆一带,这和同治以前陕甘人口分布是相吻合的。而从其规模来看,战前各府州县比较大的或比较重要的回族聚落我们基本上也都已经涉及。因此,从这一点来讲,尽管存在上述的诸多困难,我们对战前陕甘回族人口聚落分布的整体状况,还是可以有一个比较系统和整体的把握。

以上脉络清晰、并不断深入的清代西北回族聚落研究表明,聚落视角的人口史研究,对于探讨过去某一特定时间切面上某一特定人群的空间分布,具有很大价值。同时,这也是本书立论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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