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历史城市人口,首先应该从人口史的角度明确历史城市的概念。简单地讲,就是,什么样的聚落可以定义为历史上的城市?
这个问题看似非常简单,众所周知,城市是与乡村相对应的概念,通常两者区别非常明确,城市是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乐和需求的集中,而在乡村所呈现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情况,即孤立和分散。更概括地讲,城市是经济、政治和人民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然而,实际上,城市作为最典型的地表人文景观,它“既是一个景观、一片经济空间、一种人口密度;也是一个生活中心和劳动中心;更具体点说,也可能是一种气氛、一种特征或者一个灵魂”[16]。面对如此多维的研究对象,要明确什么是城市,并不容易。主要困难主要体现在概念和边界两个方面。
1.城市的概念
西方的“城市”(city)一词,来自拉丁文“civitas”,最初指的是欧洲那些拥有教堂且为主教任职之处的聚落[17],与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几乎完全不同。欧美学者对现代城市概念的研究大概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对城市的界定,最初着眼于城市的空间形态,继而着眼于城市的分工与职能[18],又或强调是城市内部的差异性与外部的中央性(centrality)[19]。《韦氏大字典》则把城市定义为是一个比较有永久性和高度有组织的中心,包括有各种技能的人口集团,在粮食的生产方面缺少自足,而通常主要依赖制造工业和商业以满足居民的需要。除此之外,还有学者从人群生态系统、生物生产分配空间以及独特历史进程等方面对城市进行了定义。不论何种定义,这种理论性的、概念化的城市,因为没有真正可操作性的标准,对于具体的城市人口史研究,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总之,各种观点层出不穷,但对于什么是城市这一核心问题,欧美学界至今也未有一致认可的共识。
在中文语境里,从词源角度讲,“城”者,“以盛民也”;“市”者,“买卖所之也”,而且“有垣”。可见,“城”与“市”最初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分别表示两个完全独立的含义。“城”指城墙环绕的权利场所,“市”指人口汇集的交易场所[20]。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逐渐成为那种具有一定人口规模、集政治权力与商品贸易为一体的聚落点的泛称[21]。因此,中文里的城市一词,尤其强调其行政功能。在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城市也总是与衙门和城墙紧密联系,代表行政权力所在的有形的高大城墙是城市的典型标志[22],于是,“真正的”城市便成了那些建有城墙的县治、府治或省治。牟复礼指出中国的城市,“通常指的是定为中央政府下属政权机关所在地的约莫1500到2000个城市的集中点,即都城、省城与府州、县城。……这些通常所指的城市因为在行政上的重要性,于是也就有了筑城的资格和需要”[23]。这一观点,在学界相当有代表性,专业的研究者往往视其为固然,对于中国城市人口的估计,也大都以行政中心的县城、州城、府城、省城及京城为标准。但是,行政职能并非城市的唯一职能,城墙亦非行政治所的专有标志,将城市限定于筑有城墙的行政等级类治所,这一标准过于狭隘。宋元以来,尤其是明清以来,随着市镇的兴起与发展,乡村逐步“都市化”[24]。市镇开始成为城市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5]。当我们估计都市化的程度时,这些重要的市镇是应该包括在内的。
现代城市的含义,主要包括人口规模、产业结构以及行政管辖三重含义。基于现代人口普查数据的支撑,从社会统计和国民经济计划的角度出发,世界各国对于各自国家的城市,都有明确的界定。中国官方正式明确划分城市与乡村的具体标准,开始于1955年。根据当年国务院颁布的文件:中央、地方直辖市以及常住人口在20000人以上的县以上行政机关所在地和工商业区为城市。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以及常住人口超过2000且半数以上为非农业人口的居民区等都属于城镇。其他地区为乡村[26]。这一标准,虽然之后经过多次调整[27],并直接导致20世纪50年代以后统计上的中国城市化水平发生跳跃和突变,前后无法比较[28],但划分城市与乡村的三个最重要原则却始终未变,那就是:行政等级、人口规模和非农人口比例。(www.daowen.com)
将县及以上行政治城划入城市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和一般民众的普遍共识;虽然县以下市镇仍是行政区划的范畴,与国外某一特定人口界线以上的居民点不完全相同,但也有经济、人口等方面的综合考量,符合市镇发展的现实状况,也符合国际上划分城镇的一般原则和做法。笔者认为,虽然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城市划分原则,对于我们界定清末城市与乡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是,从上述汇总信息可以看到,不论中外城市还是古今城市,其内涵与外延均有较大差别。宣统以前,中国历代的户口登记数据或人口调查数据都没有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分类。因此,就目前数据准备和研究水平而言,讨论20世纪中期以前的中国非农业人口比例,困难太大,可行性不高。用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概念,去描述和界定古代的“城市”,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2.城市的边界
城市有不同的空间尺度,也有不同的空间范围和边界。对于历史人口学家来说,由于史料所限,历史城市往往只是一个人口数字代表的点。但当史料足够支撑把这个点推展成一个面来考察时,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界定城市的边界在哪里,这是因为,城市的边界大小直接决定了城市在地理空间上所占的实际面积有多大,也直接决定了城市人口有多少。
城市边界是指在地理空间上,可以将城市实际占地面积围绕起来的地理界线,或者说,是城市人口分布区域的最大外围边界,这条边界以内的区域与现代地理学中“城市建成区”相似。现代地理学中又有“城市空间增长边界”(UGB)和“城市规模”(city size)。UGB涵盖了城市建成区、人口实际居住区和未来发展储备区等几部分[29],其面积比本文所指的城市边界要大。“城市规模”包括城市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经济规模等,是用来衡量城市大小的数量概念,通常人口规模是衡量城市规模的决定性指标。如果把城乡之间的城乡人口分界线看作是城市的规模边界,是否就可以比较明确、清晰地划分城市与乡村了呢?答案仍然是否定的。
在具有分形性质的物体上任选某一局部区域,由于其自身具有自相似性,对它进行放大后,得到的放大图形会显示出原图的形态特性,即它的形态、内在的复杂程度、不规则性等各种特性,与原图相比均不会发生变化,这种特性被称为无标度性。城市就是这种无标度性(scaling invariance)的地理实体,它只能主观定义,而无法客观测量。简单地讲,城市的无标度性,就是没有特征尺度[30]。既然城市本身无法测量,城市的占地规模就无法确定,由此导致城市的人口规模亦无法确定。最终,人口规模这条看似明确的城乡分界线,实际上只存在于理论中。具体工作中,研究者根本无法客观确定城市聚落与乡村聚落的界线,因而也无法客观统计一个区域的城市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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