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苏格兰:权力下放的优化措施

苏格兰:权力下放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苏格兰的教会是苏格兰长老会,与英格兰的国教会相比更加清教化。1997年,苏格兰进行全民公决来决定是否准许对苏格兰权力下放。该法案授权苏格兰选举组建自己的地方议会,该议会拥有制订与管理地方财政预算的权力,拥有调节税收的权力,还拥有对授权事务进行立法的权力。这是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司法审查权对苏格兰议会权力的约束。

苏格兰:权力下放的优化措施

不列颠岛在历史上面临着外来者的入侵。最早的土著不列颠人已经灭绝,信史上记载的最早居住在不列颠的,是同样从欧洲大陆入侵而来的凯尔特人,也就是苏格兰人的祖先。自英格兰人的祖先盎格鲁人与撒克逊人从欧洲大陆入侵不列颠的那天起,桀骜不驯的凯尔特人就与这些来自欧洲大陆的日耳曼部落无法和平相处。因此,苏格兰与英格兰在历史上发生过多次激烈的战争,势同水火。最终,在1314年的班诺克本之战(Battle of Bannockburn)后,苏格兰人在国王罗伯特·布鲁斯(Robert Bruce)的领导下,挫败了英格兰远征军,奠定了苏格兰王国的独立地位。但是颇有讽刺意味的是,400年之后,由于都铎王朝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终身未嫁,亨利八世的后人全部绝嗣,导致英格兰王位落入了血缘最近的亨利七世女儿玛格丽特公主(嫁给了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的曾孙——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之手。因此,英王爱德华一世未能通过武力做到的事情,却被两国一次不经意的通婚实现了。苏格兰从此与英格兰拥有同一位国王,两个王国的王位合为一体。1707年,两国通过《联合法案》组成联合王国。尽管已经合并,冰释前嫌,但两国的差异仍然广泛存在于宗教法律等方面。苏格兰的教会是苏格兰长老会,与英格兰的国教会相比更加清教化。苏格兰的法律体系属于罗马法/大陆法传统,与英格兰的普通法传统格格不入。因此,即便两个王国已经合并了几百年之久,但其差异性仍然在诸多领域明显存在。

20世纪60年代以来,苏格兰民族党在政坛上崭露头角,得到了许多苏格兰人的支持,因此,建立一个苏格兰立法会来处理本地事务的建议开始被社会各界广泛讨论。1997年,在布莱尔政府上台之后,政府发表了白皮书——《苏格兰议会》,表达了工党政府支持苏格兰人建立自己议会的主张。1997年,苏格兰进行全民公决来决定是否准许对苏格兰权力下放。公决的结果显示,3/4的投票人支持苏格兰的权力下放,而且其中大部分人也支持苏格兰的地方议会拥有调节税收的权力。在民意的支持下,议会于1998年通过了《苏格兰法案》。(www.daowen.com)

该法案授权苏格兰选举组建自己的地方议会,该议会拥有制订与管理地方财政预算的权力,拥有调节税收的权力,还拥有对授权事务进行立法的权力。1999年,苏格兰按照比例代表制如期举行了选举,组建了议会,该议会拥有在涉及地方政治、经济、教育、卫生等广泛社会事务问题上进行讨论与立法的权力。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拥有对苏格兰议会的立法有效性的最终判定权,如果枢密院司法委员会认为苏格兰议会的立法超出了联合王国议会的授权,或者违背了1998年《人权法案》,那么该立法就将会被判定为无效。这是枢密院司法委员会的司法审查权对苏格兰议会权力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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