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现的重点与角度主要是构思选择“表现什么”,而表现的手法与形式是解决构思“如何表现”的问题。好的表现手法和表现形式是设计是否动人的关键所在。
对于包装来讲,表现手法的准确鲜明尤为重要。准确即围绕表现目标选择适当的具体处理样式,使手法本身具有特定的信息感;鲜明即对所采取的手法与形式在具体处理时注意视觉符号的典型化,各个构成成分及其相互关系都要注意典型效果的表现。
不论如何表现,都是要表现内容、表现内容的某种含义与特点。从广义看,任何事物都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都必然与其他某些事物有一定的联系。这样,要表现一种事物,表现一个对象,就有两种基本手法:一是直接表现该商品的特殊性——特质、特征、特点;二是间接地借助于该对象的一定特征,或间接地借助于和该商品有关的其他事物和因素来表现事物。前者称为直接表现,后者称为间接表现:
1.直接表现
直接表现是指表现重点是包装的内容物本身。它是对消费者进行直接传达商品特色的一种形式,包括表现其外观形态、用途、用法等。经常运用摄影图片或开窗方法来表现形象与品质。这种包装给人以直观、可信性强的印象,很容易赢得消费者信赖。直接表现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手法:
(1)衬托。通过形象的差异来衬托主体,使主体得到更突出的表现。衬托的形象可以是具象的,也可以是抽象的,处理中注意不要喧宾夺主。
(2)对比。这是衬托的一种转化形式,可以叫作反衬,即从反面衬托使主体在反衬对比中得到更突出的表现。对比部分可以采用具象,也可以采用抽象;可以是写实的,也可以是装饰变化的。
(3)归纳。归纳是以简化求鲜明,是对产品主体形象加以简化处理,通过对形与色的概括提炼,使产品的特征更加清晰,使主体形象趋向简洁单纯。
(4)夸张。夸张是以变化求突出,在取舍的基础上对产品形象的特点有所强调,使商品特点通过改变的形象得到鲜明、生动的表达。包装画面的夸张一般要注意可爱、生动、有趣的特点,而不宜采用丑化的形式。
(5)特写。这是通过形象的大取大舍,以局部表现整体的处理手法,以使主体的特点得到更为集中的突出表现。设计中要注意所取局部的典型性。
2.间接表现
间接表现是比较含蓄的表现手法。就产品来说,有些东西如化妆品、酒、洗衣粉等很难采取直接表现达到理想的效果。因此,这就需要用间接表现法来处理。间接表现手法虽然画面上不出现商品本身形象,但借助于其他有关事物与因素同该对象的内在联系来表现,往往具有更加广阔的表现空间。在构思上往往采用表现内容物的某种属性或意念等。间接表现的手法主要是比喻、联想、象征和装饰。
(1)比喻。是借具有类似点的它物比此物,是由此及彼的手法,使视觉表现更加鲜明生动。比喻的手法是建立在大多数人具有共识性的具体事物、具体形象意义基础上的,如以花喻芳香美丽、以鸳鸯喻爱情等。此手法多用于不容易直接表达的产品包装设计中。(www.daowen.com)
(2)联想。借助于视觉形象要素激发和诱导消费者的认识方向,使消费者产生相关的联想来补充画面上所没有直接交代的东西。这也是一种由此及彼的表现方法,它可以使消费者从包装的具象和抽象的图形中产生的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得到商品的意义以及美妙的文化和审美享受。比如,从鲜花联想到幸福,由书法联想到中国文化,从落叶联想到秋天,等等。
(3)象征。象征重在表现形象的意念化上,较比喻和联想更为理性与含蓄,在表现的含义上更为凝练和抽象,在表现的形式上更为凝练。象征表现主要体现在大多数人共同认识的基础上,用以表达牌号的某种含义和某种商品的抽象属性,如鸽子象征和平等。作为象征的媒介在含义的表达上应当具有一定的特定性与永久性。另外,在象征表现中,色彩的象征性的运用也很重要。
(4)装饰。有些商品的特性很难采用比喻、联想、象征等加以表现时,可施以装饰的手法进行处理,以提升商品的视觉传达力和艺术性。在运用装饰手法时,应该注意视觉符合的意象性与风格的倾向性,从而引导消费者的视觉感受。
表现的形式与手法都是解决如何表现的问题,是设计的视觉传达样式和设计表达的具体语言形式。表现手法是内在的,形式是外在的,是手法的落实与结果,它包括了造型、图形、色彩、文字、构成等形式。
表现形式应考虑以下一些因素:
(1)牌号与品名采用字体的设计和字体的大小。
(2)主体图形与非主体图形的设计:用照片还是绘画,具象还是抽象,是整体还是局部特写,面积大小如何等。
(3)色彩总的基调:各部分色块的色相、明度、纯度的把握,不同色块的相互关系,不同色彩的面积变化等。
(4)商标、主体文字与主体图形的位置编排处理:形、色、字各部分的相互构成关系,以什么风格来进行编排构成。
(5)是否要加以辅助性的装饰处理,在使用金银和材料、肌理、质地变化方面的考虑,等等。这些都要在形式考虑的全过程中加以具体推敲。
总之,一件具有吸引力的包装设计形式本身应具有其整体风格,绝不可各行其是,互不关联,力求使设计表现的性格鲜明地显现出来。表现手法与表现形式的确立也不能简单化处理,也并不是一个设计中只能采用一种手法或一种形式,可以在一件包装中将两种表现手法或表现形式有机地结合使用,以求得设计创意的完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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