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电力建设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和项目法施工,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以推行达标投产为依托,整体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促进了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艺、质量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1)缺乏科学管理对工程建设重要性的深刻认识。项目业主及施工企业对管理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没有把提高管理水平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来抓。
(2)管理思想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传统管理观念只注重结果,没有将过程管理与结果有机地结合起来,缺乏鲜明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对项目管理方面的策划工作缺乏认识,而在开工之后才逐步建立制度。
(3)管理制度不配套,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项目业主及承包商对项目管理的目标、方式、要求不尽统一,缺乏科学的管理环境。
(4)缺乏标准化的系统的管理体系,没有明确、严格、规范的管理标准,只有一般的规章制度,员工工作不规范,行为得不到有效约束,容易形成人治局面,企业搞的好坏完全依赖领导者的个人水平和能力。(www.daowen.com)
(5)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企业内部管理者对现代化工程管理的核心和知识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掌握,人员素质与现代化管理技术应用不相适应。企业没有掌握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企业管理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不适应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要求。
(6)执行管理制度不严谨,在我国的项目管理中,企业和各项目管理单位有章不循的情况比较突出,管理者喜欢用制度约束别人,而不愿意约束自己。没有认真执行已经建立了的规章制度。
(7)管理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和完善。目前对工程评价以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为主,缺乏一套完整的科学评价体系,难以全面反映工程过程管理的实际情况,没有起到积极引导从注重结果向注重过程管理转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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