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通航标准见表3-1。
表3-1 船队尺寸表
1.船队尺寸
试验研究主要以1+9×1000t船队为主。
2.通航建筑物
(1)通过建筑物能力应满足年单向下水通过货运量5000万t,年单向下水客运量390万人次。
(2)引航道尺度。按双线船闸采用引航道
1)长度。
直线段长度不小于930m(上、下均同)。
制动长度:上游不小于850m;下游不小于530m。
制动段与直线段有1.0L0(船队长)重合段。
引航道长度:上游不小于1500m;下游不小于1200m。
口门区长度不小于530m(至少位于1500m以远)。
导航建筑物长度260m,靠船建筑物长度200m。
2)宽度。
直线段宽度:上游200m;下游180m;
口门有效宽:上游220m;下游200m。
3)弯曲半径。
引航道内不小于1000m;
引航道口门外不小于1200m。(www.daowen.com)
4)水深。
上引航道:6.0m;
下引航道:5.5+非恒定流的影响。
以上尺度系按船队过闸安全通畅运行必需的尺度,如布置需要加长、加宽(如防淤和水流条件需要)则按布置需要。
(3)通航水流条件。
1)引航道口门区的流速。
在口门区的有效水域范围内。
纵向流速不大于2.0m/s。
横向流速不大于0.3m/s。
回流流速不大于0.4m/s。
波浪高度不大于0.4~0.5m。
其他不良流态,应不影响航行安全通畅。
2)引航道内流速。
引航道导航和调顺段内应为静水区,停泊段横向流速不大于0.15m/s,纵向流速不大于0.5m/s;当船闸自引航道灌泄水,最大纵向流速上游引航道应不大于0.5~0.8m/s,下游引航道应不大于0.8~1.0m/s,系缆力:纵向不大于50kN,横向不大于30kN,波高、比降小于限值;大坝泄洪在引航道内的往复流引发的波高、比降、流速、系缆力等均应小于限值。
3.通航流量和水位
最高通航流量56700m3/s。
上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初期156m;后期175m。
上游设计最低通航水位:初期135m;后期145m(流量56700m3/s时,147m)。
下游设计最高通航水位73.8m。
下游设计最低通航水位6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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