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清单分项及计算规则
屋面及防水工程清单项目分为:瓦、型材及其他屋面(编码010901),屋面防水及其他(编码010902),墙面防水、防潮(编码 010903),楼(地)面防水、防潮(编码010904)。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见表11.1~表11.3。
表11.1 瓦、型材及其他屋面(编码:010901)
表11.2 屋面防水及其他(编码:010902)
表11.3 墙面防水、防潮(编码:010903)
表11.4 楼(地)面防水、防潮(编码:010904)
11.1.2 定额分项及定额说明
《湖北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包括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及其他,与清单分项基本相同。在定额使用中注意以下事项:
1.换算要求
瓦屋面、金属板屋面、采光板屋面、玻璃采光顶、卷材防水、水落管、水口、水斗、沥青砂浆填缝、变形缝盖板、止水带等项目是按标准或常用材料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
2.屋面工程
(1)黏土瓦若穿铁丝钉圆钉,每100 m2增加11工日,增加镀锌低碳钢丝(22#)3.5 kg,圆钉2.5 kg;若用挂瓦条,每100 m2增加4工日,增加挂瓦条(尺寸25 mm×30 mm)300.3 m,圆钉2.5 kg。
(2)围墙瓦顶。定额采用小青瓦规格160 mm×170 mm,如设计断面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3)金属板屋面中一般金属板屋面,执行彩钢板和彩钢夹心板项目;装配式单层金属压型板屋面区分不同檩距执行定额项目。
(4)采光板屋面如设计为滑动式采光顶,可以按设计增加U形滑动盖帽等部件,调整材料,人工乘以系数1.05。
(5)膜结构屋面的钢支柱、锚固支座混凝土基础等执行其他章节相应项目。
(6)25%<坡度≤45%及人字形、锯齿形、弧形等不规则瓦屋面,人工乘以系数1.3;坡度>45%的,人工乘以系数1.43。
3.防水工程及其他
1)防 水
(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使用钢筋网时,执行定额“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
(2)平(屋)面以坡度≤15%为准,15%<坡度≤25%的,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8;25%<坡度≤45%及人字形、锯齿形、弧形等不规则屋面或平面,人工乘以系数1.3;坡度>45%的,人工乘以系数1.43。
(3)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砂浆,定额以平面和立面列项,实际施工桩头、地沟、零星部位时,人工乘以系数1.43;单个房间楼地面面积≤8 m2时,人工乘以系数1.3。
(4)卷材防水的附加层、接缝、收头、找平层嵌缝及冷底子油基层的人工、材料均计入定额内,不另计算。
(5)屋面、楼地面及墙面、基础底板等,其防水搭接、拼缝、压边、留槎用量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
(6)立面是以直形为依据编制的,弧形者,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8。
(7)冷粘法以满铺为依据编制的,点、条铺粘者按其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0.91,黏合剂乘以系数0.7。
(8)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定额取定卷材厚度3 mm,聚氯乙烯防水卷材定额取定卷材厚度1.2 mm,卷材的层数定额均按一层编制。卷材设计厚度不同时,卷材价格按价差处理。卷材设计层数为两层时,主材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2.0,人工、辅材乘以系数1.8。
2)屋面排水
(1)水落管、水口、水斗均按材料成品、现场安装考虑。
(2)铁皮屋面及铁皮排水项目内已包括铁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
(3)采用不锈钢水落管排水时,执行镀锌钢管项目,材料按实换算,人工乘以系数1.1。
3)变形缝与止水带
变形缝嵌(填)缝、变形缝盖板、止水带按如下尺寸考虑,如设计断面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1)变形缝嵌填缝定额项目中,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设计断面取定为30 mm×20 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150 mm×25 mm;其他填料取定为150 mm×30 mm。
(2)变形缝盖板定额尺寸分别为(宽×厚):木板盖板断面取定为200 mm×25 mm;铝合金盖板断面取定为200 mm×1.5 mm;不锈钢板断面取定为200 mm×1 mm。
(3)钢板(紫铜板)止水带展开宽度为400 mm,氯丁橡胶宽为300 mm,涂刷式氯丁胶贴玻璃纤维止水片宽为350 mm。
11.1.3 计算规则
1.屋面工程
清单计算规则与定额计算规则相同。
1)定额计算规则
(1)各种屋面和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2)采光板屋面和玻璃采光顶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0.3 m2孔洞所占面积。
(3)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膜材料可以调整含量。
(4)西班牙瓦、瓷质波形瓦、英红瓦屋面的正斜脊瓦、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工程量计算
(1)相关概念。
① 屋面延尺系数。
屋面坡度系数也称为屋面延尺系数,是指屋面放坡时,斜长与水平长度的比值。
两坡水、四坡水屋面面积均为其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延尺系数C;
图11.1 屋面坡度示意图
② 延尺系数是指在四坡时两端的坡与坡相交的斜脊处的长度系数。
隅延尺系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 D——屋面坡度隅延尺系数。
表11.5 屋面坡度系数表
注:屋面坡度有三种表示方法:
① 用屋顶的高度与屋顶的跨度之比(简称高跨比)表示:i=B/2A
② 用屋顶的高度与屋顶的半跨之比(简称坡度)表示:i=B/A
③ 用屋面的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θ)表示。
(www.daowen.com)
图11.2 屋面坡度示意图
2.防水工程及其他
清单计算规则与定额计算规则相同。
1)定额计算规则
(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和斜沟所占面积;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的弯起部分按250 mm计算,女儿墙、天窗的弯起部分按500 mm计算,计入立面工程量内。
(2)楼地面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及单个面积≤0.3 m2的柱、垛、烟囱和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翻高度≤300 mm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高度>300 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3)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墙体净长度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
(4)墙的立面防水、防潮层,不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基础底板的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桩头所占面积。桩头处外包防水按桩头投影外扩300 mm以面积计算,地沟处防水按展开面积计算,均计入平面工程量,执行相应规定。
(6)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屋面排水
(1)水落管、镀锌铁皮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水斗、下水口、雨水口、弯头、短管等,均以设计数量计算。
(3)种植屋面排水按设计尺寸以铺设排水层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以及面积≤0.3 m2的孔洞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3)变形缝与止水带
(1)变形缝(嵌填缝与盖板)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2)屋面检修孔盖板以“块”计算。
11.1.4 计算实例
【例】四面坡水坡度1/2的水泥彩瓦屋面尺寸如图11.3,具体做法详见图11.4,试计算瓦屋面的清单工程量并对其计价。(按鄂建办〔2019〕93号规定,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
图11.3 屋顶平面图
【解】(1)计算清单工程量。
① 屋面水平投影面积。
长=30.24+0.40×2=31.04(m)
宽=12.24+0.40×2=13.04(m)
水平投影面积=31.04×13.04=404.76(m2)
② 屋面坡度延尺系数:坡度为0.5=B/A,查表知:C=1.118。
(3)计算屋面工程量
S=404.76×1.118=452.52(m2)
根据图11.4编制工程量清单,如表11.6所示。
图11.4 屋面建筑做法详图
表11.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2)对清单计价。
① 确定为清单项目组价定额项目(计价项目),并查的定额项目所对应的基价表。
通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及计价规范中关于该项工程内容的描述确定为清单项目组价定额项目(计价项目)为瓦屋面、找平层、木质挂瓦条、瓦屋脊四个项目,并查的定额项目所对应的基价表。
为清单项目010901001001“瓦屋面”组价的对应《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的定额子目A6-15块瓦屋面彩色水泥瓦屋面基层杉木条、定额子目A4-32混凝土上钉挂瓦条、A9-1平面砂浆找平层混凝土或硬基层上20 mm、A6-18块瓦屋面彩色水泥瓦屋脊四个定额项对其组价,定额子目详见表11.7~表11.9。
表11.7 瓦屋面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表11.8 找平层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表11.9 挂瓦条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
续表
② 计算计价项目的定额工程量。
a.瓦屋面、找平层、木质挂瓦条三项的定额工程量同清单工程量为452.52 m2;
b.瓦屋脊定额工程量。
屋面隅延尺系数可得
③ 计价。
a.按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全费用综合单价与全费用定额基价都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增值税构成。
按鄂建办〔2019〕93号规定,增值税税率调整为9%,调整4个定额项的全费用单价:
表11.10 瓦屋面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b.按综合单价计价
参照《2018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管理费和利润的计费基数均为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费率分别是28.27%和19.73%。
表11.11 瓦屋面综合单价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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