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状态的概念
合同状态就是某一时段工程量、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工程价款和合同工期等全部要素的总和。其中,工程量、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构成合同状态的基础条件参数,是输入变量;而工程价款、合同工期是合同状态的目标参数,是输出变量。
(二)合同状态的分类
(1)合同原始状态。它是指合同签订时合同目标、合同条件等方面要素的总和。
(2)合同理想状态。它是一种假设合同文件被严格遵守时的假想状态,故又称为合同假想状态。
(3)合同现实状态。它是指由于现实各种因素干扰使合同状态偏离理想状态的某种具体状态。
(4)合同目标状态。它是当按既定计划执行并完成合同目标时应该达到的合同状态。
(三)合同状态的演变过程
合同一经签订,合同文件、合同环境、实施方案、合同价格和工期、合同质量即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合同原始状态。
签订合同实质上是合同双方对原始合同条件状态和目标状态的一种承诺,也是双方对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一致的愿望期待和一致的控制目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固有的特征,其系统内部状态不稳定性和系统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合同原始状态的基础条件可能随某一因素的失稳而发生变化,从而打破合同的原始状态,不再严格按照既定规则执行,合同状态也将不再按照双方意愿向理想状态发展,而发生偏离演变,达到工程现实状态。这是一种合同的不平衡状态。这时合同双方将人为调整合同状态,达到新的平衡,在此过程中必定有索赔因素存在,一般会发生索赔事件。(www.daowen.com)
(四)合同状态分析在索赔管理中的应用
1.利用合同状态分析识别索赔机会
工程索赔管理工作细分为索赔机会识别、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索赔值计算、提交详细索赔报告、索赔协商以及索赔争端处理等六步。索赔机会识别是索赔管理的起始工作,进行事件调查、划清各方责任是索赔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索赔能否成功的前提和关键,收集给力证据、索赔值计算是后续工作的核心。
2.利用合同状态分析计算索赔值
现实状态和原始状态结果之差,即为工期的实际延长和成本的实际增加量;假想状态和原始状态结果之差,即为按合同规定承包商真正有理由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的部分;现实状态和假想状态结果之差,为承包商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还包括承包商投标报价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上述3种合同状态用于索赔值的计算,关键在于合同假想状态的确定。合同假想状态是在合同原始状态基础上,人为地假设合同状态的偏差都是由于建设单位责任引起的,在这个前提下通过对合同原始状态的合理分析与计算,推测出合同最有可能达到的一种想象状态。合同假想状态的前提是干扰事件必须是非承包商责任引起的,而且不在合同规定的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内,符合合同规定的赔偿条件。
3.利用合同状态分析建立索赔管理体系
承包商在特定的环境中,用特定的实施方案,完成特定的合同义务进行合同报价,是最初的合同状态。由于建设项目工程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市场因素、社会因素的变化,加之隐含着的地质条件风险、建材市场变化、货币的贬值等,形成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内部和外部干扰源,这些干扰源造成合同文件的修改与变更,实施方案及环境的变化,使得原有合同状态被打破。承包商的索赔实质上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某些因素的变化,使原定合同状态被打破,从而按合同规定提出调整合同价格的要求,以建立新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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