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索赔及解决方法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索赔及解决方法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称为索赔,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提出索赔称为反索赔。因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建设单位终止工程施工索赔。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无正当理由放弃工程的索赔。这个索赔通知书函件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日内正式提出,逾期不报,建设单位有权拒绝索赔要求。如果建设单位不同意索赔请求,则分歧只能通过仲裁手段加以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索赔及解决方法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施工单位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因非自身过错原因(即建设单位或其他方面原因)造成己方的实际工作损失(如工程延期、费用增加等),根据法律规定及经济惯例,出于合同责任以及道义的要求,应向对方责任建设单位提出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的,也可以由不可抗力引起;可以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引起,也可以由任何第三方行为引起。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在工程建设各个阶段,都有发生索赔的可能性,工程施工阶段索赔发生最多。

工程索赔具有双面性,即承包商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称为索赔,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提出索赔称为反索赔。我们平时所说的工程索赔主要是指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的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1)承包商与建设单位(或建设监理)之间的索赔。

(2)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

(3)承包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索赔。

2.按索赔原因分类

(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2)施工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

(3)工程变更命令引起的索赔。

(4)合同条款的模糊和错误引起的索赔。

(5)工期延长引起的索赔。

(6)设计图纸错误引起的索赔。

(7)工期提前引起的索赔。

(8)施工图纸拖延引起的索赔。

(9)增减工程量引起的索赔。

(10)建设单位(或建设监理)拖延付款引起的索赔。

(11)货币贬值引起的索赔。

(12)价格调整引起的索赔。

(13)建设单位(或建设监理)的风险引起的索赔。

(14)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的索赔。

(15)暂停施工引起的索赔。

(16)终止合同引起的索赔。

3.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凡是在合同条文中有明文规定的索赔项目,如设计图纸错误、变更工程的计量和价格、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承包商的开支亏损等,都属于这一类。

(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这类索赔项目一般在合同条文中没有明文规定,但从合同含义中可以找出索赔的依据,如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时,承包商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3)道义索赔。它又称为额外支付,是指承包商对标价估计不足,遇到了巨大困难而蒙受重大损失时,建设单位会超越合同条款,给承包商以相应的经济补偿。(www.daowen.com)

4.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承包商要求建设单位延长施工工期,拖后竣工日期。

(2)经济索赔。承包商要求建设单位给付增加的开支或亏损,弥补承包商经济损失。

(三)工程索赔的内容

1.承包商索赔的一般内容

(1)工程地质条件变化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

(3)因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

(4)施工费用索赔。

(5)建设单位终止工程施工索赔。

(6)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

(7)法规、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

(8)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9)特殊风险索赔。

2.建设单位(即业主)索赔的一般内容

(1)工程建设失误索赔。

(2)因承包商拖延施工工期引起的索赔。

(3)承包商未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

(4)对超额利润的索赔。

(5)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

(6)建设单位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无正当理由放弃工程的索赔。

(四)工程索赔的程序(承包商要求的索赔)

从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开始到索赔事件的最终处理整个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4个阶段。

(1)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按照合同规定,凡不属于承包商责任导致工程拖期和工程成本增加时,承包商一方面进行施工;另一方面用正式函件通知建设单位或其代表,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这个索赔通知书函件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日内正式提出,逾期不报,建设单位有权拒绝索赔要求。

(2)建设单位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在接到承包商正式索赔函件后,建设单位或其代表应立即研究承包商索赔资料,在不确认责任属于谁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审读有关合同条款,研究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证据,必要时还可要求承包商进一步提交补充材料。建设单位经过对事件的充分分析研究,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归属,剔除承包商不合理要求部分,拟订出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延展天数。

(3)建设单位审批索赔报告。建设单位首先根据事件发生原因、责任范围及合同条款审核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再根据工程的建设目的、投资控制、投产要求,以及承包商方面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之处,提出反索赔等方面的通盘考虑,决定是否批准承包商的报告。如果建设单位不同意索赔请求,则分歧只能通过仲裁手段加以解决。

(4)承包商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承包商接受了最终的索赔处理决定,该索赔事件可结束。若承包商不接受建设单位单方面决定或建设单位删减的索赔款额和延期天数,就会导致合同纠纷

通过谈判和协商双方达成互谅互让的争端解决方案是处理纠纷的最理想方式。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则只能诉诸法律程序,即通过仲裁和诉讼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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