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报建
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获得批准后,招标人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只有报建申请批准后,才可以开始项目建设。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资金证明文件。
2.组建招标工作机构
任何一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建设单位都需要成立专门的招标机构,全权处理整个招标活动的业务。其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组织签订合同。成立招标机构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建设单位自行成立招标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另一种是建设单位委托专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自行成立的招标机构中应有工程技术、经济、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员,大型工程项目可临时聘用建筑学院、设计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作为建设单位高级工程管理顾问,参与整个项目实施。
3.选择招标方式
(1)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2)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如监理招标、设计招标、施工招标、设备供应招标等。(www.daowen.com)
(3)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如施工招标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中小型工程,可采用总价合同;若为初步设计完成后的大型复杂工程,则应采用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4)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方式。
4.申请项目招标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申请招标文件应说明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
5.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这些文件大致包括: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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